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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YANZHOUCOALMINING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1171)
关於意图将美国存托凭证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之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第13.09(2)(a)及13.10B条的披露义务而作出。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意图将代表公司H股的美国存托凭证(「存托
凭证」)从纽约证券交易所(「纽交所」)退市,并取消注册及终止其对美国证监会(「证监会」)的报告义务。公司董事会於2017年1月24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批准了该项决定。公司预计退市将於2017年2月16日纽约市场收市後或该时间左右生效。
退市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财政报告的复杂性和管理成本。特别是,鉴於存托凭证交易稀少,公司董事会相信不再适合承担因遵守美国定期报告要求以及其他纽交所上市相关义务而产生的成本。公司依然承诺服务美国的投资者,并计画以1级形式保持未上市的美国存托凭证项目,这将可能使投资者以存托凭证形式持有 H股并将存托凭证在美国的场外市场进行交易。公司的 H 股将会继续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交易。
公司将于 2017年1月 25日向纽交所提供其退市意图的书面通知。公司计画於
2017年 2月 6日或左右向证监会提交相关的25 表格,并预期退市於十日後生
效。该日期及之後,公司的存托凭证将不再在纽交所交易。
一旦退市生效且公司达到取消注册之标准,其意图向证监会提交15F表格以终止
H股及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下代表H股的美国存托凭证
的注册。取消注册预期将於 90 日後生效。在公司申请取消注册期间,其於交易
法下的报告义务将会暂停,且在取消注册生效後,该等报告义务将会终止。
无论由於任何原因,公司均保留推迟提交文件,或在文件生效前撤回文件,及直至就此事改变计画的权利。
公司将会继续制作年报、财务报告、财务新闻稿和其他证监会规则12g3-2(b)要求
信息的英文翻译,并在公司网站www.yanzhoucoal.com.cn上提供。
承董事会命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李希勇
董事长
中国・山东・邹城
2017年1月2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李希勇先生、李伟先生、吴向前先生、吴玉祥先生、赵青春先生、郭德春先生及郭军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立杰先生、贾绍华先生、王小军先生及戚安邦先生。
关於公司:
更多资讯,请联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赵青春董事
电话:+865375383310
地址:中国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273500
兖州煤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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