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
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EVERGRANDE GROUP
中国恒大集团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3333)
关於联交所对建议分拆原则上批准的公告
本集团曾於2016年10月3日作了有关建议重组的公告(「原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
告所用词汇与原公告所界定词汇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的规定,建议重组构成分拆上市,将需要向联交所取得分拆
上市方案的同意。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7年1月24日,本集团已收到联交所对建议分拆
的原则上批准。
本集团正与深深房商讨确定建议重组的最终条款及协议。在建议重组完成後,恒大地产将
继续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此外,本集团还将持有发展潜力良好的旅游相关发展、金融及
互联网相关业务。
本集团将根据上市规则和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於适当时间或按要求刊发关於建议重组
的进一步公告。
本集团的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应注意,建议重组受限於正式协议的签署以及监管机构和公司
内部的各种批准。本集团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买卖本集团的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局命
中国恒大集团
主席
许家印
香港,2017年1月25日
�C1�C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由九名成员组成,分别为执行董事许家印先生、夏海钧先生、何妙玲女士、潘大荣先
生、徐文先生及黄贤贵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承炎先生、何琦先生及谢红希女士。
�C2�C
<上一篇 交易所通告 - 復牌
下一篇> 翌日披露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