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说明,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0042)
澄清公告
谨此提述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刊发之内幕消息及H股恢复买卖及A股恢复买卖公告(「该公告」)。除另行界定外,该公告内所界定词语与本公告采用者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澄清如下:
1. 「股份转让协议书双方关连关系」项下的一段内容「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
知、所悉及所信,北京海鸿源为本公司拟增发新H股认购人海航酒店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联系人。紧随此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後,增发新H股认购人海航酒店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亦将可能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待此次出售事项完成後,北京海鸿源须於2017年3月6日召开的2017年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放弃投票表决。」应改为: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北京海鸿源及认购人各自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集团」)的附属公司。海航集团为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待此次出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後,海航集团将成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待此次出售事项完成後,北京海鸿源须於2017年3月6日召开的2017年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放弃投票表决。」
2. 股份转让协议书日期应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而非「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
二日」。
除上述以外,该公告的所有资讯保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苏江华
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常州市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含六名董事:苏江华先生、苏伟国先生、王政先生、刘钧先生、李�F先生、冯小玉先生;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陆洋先生、金文洪先生、钱逢胜先生。
<上一篇 內幕消息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財務表現的最新資料
下一篇> 盈利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