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COSCO SHIPPINGDevelopmentCo.,Ltd.*
(前称为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ChinaShippingContainerLinesCompany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866)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根据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相比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所录得的净亏损,预计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股东应占净利润。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对本公司管理账目的初步核查而作出,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计。进一步资料将於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刊发的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中披露。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根据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相比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所
录得的净亏损,预计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股东
应占净利润。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东应占净利润预计约为不少於人民币150,000,000元。由於本公司若干股权投资的相关财务业绩尚未确定,故於本公告日期无法确定股东应占净利润的上限。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股东应占净亏损为人民币2,949,113,975.41元,而每股亏损为人民币0.2524元。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通函所披露,本公司已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据此,本公司由集装箱班轮运输商转型成为主要从事船舶租赁、集装箱租赁及非航租赁等租赁业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根据重组,本公司已剥离若干亏损的集装箱航运业务,并转型成为以租赁业务为主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透过发挥航运物流产业优势,整合产业链资源,实现本公司多种金融服务业务协同快速发展,本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增强,且相比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所录得的净亏损,预计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股东应占净利润。
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基於对本公司管理账目的初步核查而作出,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计。进一步资料将於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刊发的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中披露。
本公司吁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小心谨慎。
承董事会命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俞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孙月英女士、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及徐辉先生,非执行董事冯波鸣先生、黄坚先生及陈冬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洪平先生、曾庆麟先生、奚治月女士及GraemeJack先生。
* 本公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定义下的非香港公司并以其中文名称及英文
名称「COSCOSHIPPINGDevelopmentCo.,Ltd.」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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