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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628)
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第17.06A条 而作
出。
禹洲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集 团」))董 事会(「董 事 会」)
谨此宣布,本 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授出日期」),已根据其於二零一零年五
月二十四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向本集团某些雇员(「承授人」)授出购股权(「购股权」),供
承授人认购合共22,690,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港币0.10元的新股份(「股份」),惟须
待承授人接纳後方可作实。所 授出的购股权之详情载列如下�U
授出日期 :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行使价 : 每股股份港币2.62元
购股权所对应的股份数目 : 22,690,000股份
股份於授出日期的收市价 : 每股股份港币2.61元
购股权的有效期 : 自授出日期起计10年
归属期 : 自授出日期起计,40%、30%及30%的购股权将
分别於第 三、第五和第七周年归属
每股股份之行使价港币2.62元,相当於下列各项之最高者:(i)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 所」)於授出日期所发出的日报表内所载之收市价每股股份港币2.61元;(ii)联 交所
於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所发出的日报表内所载之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港币2.62元。
於所授出的购股权中,承 授人均非本公司之董事、最 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亦 非任何彼
等各自之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 )。
承董事会命
禹洲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林龙安
香 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林龙安先生(主席)、郭英兰女士、林龙智先生及林聪辉
先 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广兆 先 生、黄循强先生及翟普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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