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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臣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01)
(1)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2)董事委员会成员变动
天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起:
(a) 施德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b) 施德华先生已获委任为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内部监控委员
会及审核委员会之成员,并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1)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谨此宣布,施德华先生(「施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施德华先生,53 岁,以一级荣誉取得新西兰怀卡托河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学士
学位,现为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施先生累积逾三十年之财务及综合管理经验,曾担任诺基亚流动电话亚太区之地区营业总监、诺基亚流动电话香港区董事总经理、第一电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总监,并曾於飞利浦及西门子北亚区办事处担任管理要职。於二零一六年九月,施先生已辞任紫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前称日东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65)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不再为其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施先生现时经营其个人管理顾问所,专门提供有关商业策略及商务转型的谘询服务。此外,施先生现为珠江石油天然气钢管控股有限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机板上市)(股份代号:01938)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的主席。
施先生与本公司并无签订服务协议,而委任亦无特定任期。根据本公司的章程细则,施先生须轮值告退,但有资格膺选连任。施先生有权获发董事袍金每年180,000港元,此金额乃经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参考其资历、经验、职责,以及当前市况而决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施先生於过去三年均无出任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公众公司出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职位,亦无任何其他主要委任或专业资格。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施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而於本公告日期,亦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有关委任施先生的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施先生加入董事会。
(2) 董事委员会成员变动
施先生获委任为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内部监控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之成员。施先生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以上变动均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承董事会命
天臣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田钢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郑红梅女士、田钢先生、周劲先生、陈德坤先生、陶飞虎先生及盛司光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施德华先生、吴家荣先生及王金林先生。
(1)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2)董事委員會成員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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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臣控股
2017-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