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ENGXIN TECHNOLOGY LTD.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
(以HXSingaporeLtd.名称在香港经营业务)
(於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新加坡公司注册编号:200414927H)
(香港股份代号:1085)
(新加坡股份代号:I85)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亨鑫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二)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金钟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1座18楼1804A室A房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大会」)。如有任何股东、寄存人或代理人拟从新加坡参与股东特别大会,可透过在ConferenceRoom,The Penthouse, 7 TemasekBoulevard, #44–01 Suntec Tower One, Singapore038987举行的视像会议出席大会。出席该视像会议人士可向本公司提问,并就载於本通告将於大会考虑的问题提出建议。本公司将召开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作出修订)以下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除另有界定外,本通告内使用的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的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1. 批准及确认由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亨鑫(江苏)作为买方与苏州亨利作为供应商订立
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的原材料供应框架协议(注有「A」字样的协议副本须呈交大会以资识别)连同当中的条款及条件,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包括截至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自的建议年度上限),以及其履行和实施;
2. 批准及确认由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亨鑫(江苏)作为供应商与苏州亨利作为买方订立
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的产品销售框架协议(注有「B」字样的协议副本须呈交大会以资识别)连同当中的条款及条件,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包括截至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自的建议年度上限),以及其履行和实施;
* 仅供识别
–1–
3.批准、追认及确认给予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的授权,以代表本公司(其 中包 括)签
署、执行、完成及╱或交付或授权签署、执行、完成及╱或交付(及按照本公司章程 有需要时加盖本公司钢印)彼酌情认为与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项下所预期的任何事宜相关或相连且属必要、恰当或合宜的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一切 有关文件、文据、协议或契据以及办理或授权办理一切其他有关行动或事宜,或实行及实施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并在董事酌情认为合宜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以及上述一切董事作为的利益的情况下,对遵从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条款给予豁免或作出及同意就该等条款作出非重大性质的修改;及
4. 委任KPMGLLP为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承董事会命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主席
崔巍
新加坡,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注:
1. 有权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有权委任不超过两(2)名委任代理人代其出席及
投票。代理人毋须为股东。倘股东委任超过一(1)名代理人,则股东须列明每名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份比例,如未有列明,则代理人将被视为互可替代。
2. 委任代理人的文书及(倘委任代理人之文据由委任人委托代表签署)授权书或其正式核证之副本务请
尽早交回本公司的新加坡股份过户登记总处BoardroomCorporate&AdvisoryServicesPte.Ltd.,
地址为50RafflesPlace,SingaporeLandTower#32–01,Singapore048623(新加坡股东适用),或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香港股东适用),惟无论如何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48)小时前交回。
3. 如股东为法团,委任代理人的文书必须由其正式授权高级职员或受权人盖章或亲笔签署。
4. 名列本公司寄存登记册(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法第81SF条)的寄存人如未能亲身出席但欲委任代名人
代其出席及投票,或倘该寄存人为法团,应填妥寄存人代表委任表格并由其正式授权高级职员或受 权人盖章或亲笔签署,并尽早交回本公司的新加坡股份过户登记总处Boardroom Corporate& AdvisoryServicesPte.Ltd.,地址为50RafflesPlace,SingaporeLandTower#32–01,Singapore048623,惟无论如何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48)小时前交回。
5. 股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而在此
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作撤回论。
–2–
6. 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总处及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二)至二零一
六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合资格出席大会,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过户表格必须在不迟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 十分前於本公司的新加坡股份过户登记总处Boardroom Corporate& Advisory Services Pte. Ltd(. 地址为50 RafflesPlace,SingaporeLandTower #32–01,Singapore048623)(新加坡股东适用)或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香港股东适用)登记。
於本通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杜西平先生及徐国强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崔巍先生及张锺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谭志昆先生、李珺博士及浦洪先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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