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97
规则3.7每月更新资料公告
本公告乃由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有线宽频」)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收购守则》」)规则
3.7而作出。
兹引述日期为二○一六年七月五日由有线宽频及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九龙仓」)刊发的联合公告及日期为二○一六年八月五日、二○一六年九月五日、二○一六年十月四日、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二○一六年十二月五日及二○一七年一月五日由有线宽频刊发的公告(统称为「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九龙仓已向有线宽频董事会确认,(i)关於对有线宽频之策略评估,就其未来业务方向考虑各种方案,包括出售的可能,现正进入最後阶段;(ii)九龙仓本身及/或透过其顾问正与多个独立第三方进行讨论,相关讨论可能会亦可能不会促成有关有线宽频股份的可能交易(「可能交易」);但是(iii)九龙仓尚未就收购有线宽频权益与任何一方订立任何正式或具法律约束力之协议。
警告:
概不保证可能交易将会落实或最终完成。有线宽频的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务请注意,可能交易之条款须待进一步磋商,且可能交易须待订立最终协议及达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公告 -1-
(二○一七年二月三日)
成(或豁免(视情况而定))该协议内指定之先决条件後,方告完成。可能交易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进行。
根据可能交易之进度,有线宽频董事会可能须在适当时候遵守适用的法律及规例(如适用),其中包括申请将股票短暂停牌或停牌以披露内幕消息。
务请有线宽频的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於进行有线宽频的证券交易时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承有线宽频董事会命而作出。有线宽频的所有董事共同及个别地,就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程度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该等董事已作出所有合理的查询,确认据他们所知本公告中表达的意见是经过适当及审慎的考虑後才达致的,并确认本公告没有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足以令本公告的任何声明具误导成份。
按照《收购守则》规则 3.7,有线宽频将每月作出公告,直至根据《收购守则》规则
3.5公布作出要约的确实意图或决定不继续进行要约为止。有线宽频将在适当时间或按
照《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视何者适用而定)规定而作出进一步公告。
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许仲瑛
代行
香港 二○一七年二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有线宽频董事会的成员为吴天海先生、关则豪先生和徐耀祥先生,以及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胡晓明先生、陆观豪先生、汤圣明先生和吴勇为先生。
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公告 -2-
(二○一七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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