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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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对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其所知所信,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以致本公告任何声明产生误导,而本公告所表达之意见乃经过谨慎周详考虑後始予达成。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损失投资本金。投资者考虑是否适合投资信托基金时,敬请考虑本身之投资目标及情况。信托基金未必适合所有人投资。如阁下对本公告内容有任何疑问,应谘询阁下之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证监会认可不等於对该计划作出推介或认许,亦不是对该计划之商业利弊或表现作出保证,更不代表该计划适合所有投资者,或认许该计划适合任何个别投资者或任何类别之投资者。
iShares安硕亚洲信托基金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104条
下认可之香港单位信托基金
iShares安硕沪深300A股指数ETF*(*此基金为一只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
(股份代号:2846)(「沪深300ETF」)
iShares安硕亚洲信托基金之成分基金
公告
沪深300ETF之重组-A股直接投资,
减少对CAAP之依赖及其他变动
贝莱德资产管理北亚有限公司BlackRockAssetManagementNorthAsiaLimited(「管理人」)作为沪深300ETF的管理人欲
通知投资者以下事宜:
1. 沪深300ETF的投资策略将作出变更,当中引入「实质模拟」子策略,管理人意图减少沪深300ETF对「合成模拟」投
资策略的依赖;
2. 「实质模拟」子策略将包括透过以下渠道直接投资於A股:
a. 沪深300ETF将透过旨在实现中国与香港证券交易所之间股票市场互通的证券交易及结算互联互通机制(「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直接投资於若干合资格A股;及
b. 管理人的联属公司BlackRock(Singapore)Limited(「RQFII资格持有人」)将不时分配其RQFII限额供沪深300ETF
使用,
以及出於现金管理及应变目的投资於实质A股ETF;
3. 就增设申请而言-沪深300ETF将不再接纳实物增设申请。所有增设申请以现金及人民币(「人民币」)作出方予接纳。
4. 就赎回申请而言-沪深300ETF将引入人民币现金赎回申请(除现时允许的港元(「港元」)现金赎回申请及实物(即
CAAP)赎回申请外);及
5. 就增设申请及赎回申请而言,交易日的释义将作出变动,详情载於下文。
该等变动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生效日期」)生效,而沪深300ETF章程及产品资料概要(「章程」)的经修订版
本亦将於该日可供查阅。
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的用词具有章程所赋予的相同涵义。根据iShares安硕亚洲信托基金信托契据及任何适用法律或规
例,下文所述的变动无须基金单位持有人批准。iShares安硕亚洲信托基金的信托人已确认,其对下文所述的变动并无任
何意见。管理人认为下文所述的变动有利於沪深300ETF及其基金单位持有人,而且不会对基金单位持有人造成重大负面
影响。
该等变动的详情载於下文。
1. 对沪深300ETF的投资策略作出变动,引入「实质模拟」子策略,以减少对「合成模拟」投资策略的依赖
一般资料
於生效日期前,沪深300ETF采纳「合成模拟」投资策略,仅投资於CAAP或一系列CAAP及iShares安硕沪深行业指数
基金。
自生效日期起:
沪深300ETF将采用具代表性抽样投资策略,当中包括「合成模拟」子策略(沪深300ETF据此投资於CAAP)及「实
质模拟」子策略(沪深300ETF据此直接投资於A股及出於现金管理及应变目的投资於实质A股ETF)。根据「实质
模拟」子策略,沪深300ETF将任何发行沪深300ETF基金单位的所得款项净额投资於A股及╱或实质A股ETF。
於采纳实质模拟策略时,管理人将投资於具代表性证券投资组合,该等证券投资组合可由为基础指数成分股的 A股及╱或并非基础指数的成分股但有助管理人实现沪深300ETF投资目标的A股组成;及
沪深300ETF将不再投资於iShares安硕沪深行业指数基金,而将仅投资於CAAP(根据「合成模拟」子策略)。
此外,自生效日期起,管理人拟寻求减少沪深300ETF对投资於CAAP的「合成模拟」子策略的依赖及增加沪深300
ETF对「实质模拟」子策略(包括投资於A股)的依赖。这可能包括管理人积极寻求出售CAAP及将出售CAAP的所得款
项用於(其中包括)投资於A股。与此过渡相关的成本(包括与提早赎回CAAP及其後直接投资於A股有关的成本)将由
沪深300ETF承担,亦即由其基金单位持有人承担。管理人会密切监察情况以寻求有序实施这一过程,以沪深300
ETF及其基金单位持有人的利益行事,并考虑成本。在考虑此成本时,管理人会在过渡过程中平衡「合成模拟」子策
略相对於「实质模拟」子策略的益处并尽量确保成本在当时市场情况下为合理。管理人认为此过渡对沪深300ETF以
及其基金单位持有人有利,因为此子策略上的改变会导致沪深300ETF持有的CAAP减少从而减低与抵押品有关的成
本。基金单位持有人可於管理人的网站(www.blackrock.com/hk)参阅沪深300ETF的持股的信息,并了解此过渡的
进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垂注章程所披露的风险,尤其是「有关沪深300ETF之特定风险因素」,包括「CAAP提前赎回和回购风
险」、「依赖CAAP发行人风险」、「投资於沪深300ETF不同於直接投资於A股之风险」及「与从「合成模拟」子策略过渡
至「实质模拟」子策略相关的成本」。
为了完整性起见,管理人指出:
根据证监会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向沪深300ETF施加的认可条件,管理人须就所有交易对手风险持有抵
押,旨在确保沪深300ETF持有的抵押品须至少占沪深300ETF所承担的全部交易对手之风险的100%。此外,
根据抵押品规定,倘沪深300ETF接受的抵押品的性质为股票证券时,沪深300ETF将取得市场价值应至少为
120%的抵押品。另外,就非股票抵押品而言,管理人须采用谨慎的扣减政策(「证监会抵押品条件」);及
根据证监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六日向沪深300ETF施加的认可条件,每当在所有销售文件、营销材料、通知
及由沪深300ETF或代表沪深300ETF向香港投资者发行的其他通信中提到沪深300ETF的名字,必须於沪深
300ETF的名字随後放置一个星号「*」,和一个英文注释「(*ThisisasyntheticETF)」及中文注释「(*此基金为一
只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视情况而定)(「证监会合成标签条件」)。
当沪深300ETF就「实质模拟」子策略的使用令到沪深300ETF持有A股及实质A股ETF总共包含:
持续达到沪深300ETF的资产净值70%或以上,管理人可能会向证监会寻求除去证监会合成标签条件(并当证
监会合成标签条件除去时随後出具基金单位持有人公告)。所以,管理人亦可能寻求除去沪深300ETF股份简称
中的「X」并在此改变生效时随後出具基金单位持有人公告;及
持续达到沪深300ETF的资产净值90%或以上,管理人可能会向证监会寻求除去证监会抵押品条件(并当证监
会抵押品条件除去时随後出具基金单位持有人公告)。如证监会抵押品条件被证监会除去,管理人可继续将沪深 300ETF的资产净值最多10%不时持续投资於CAAP作现金管理及应变目的-将不会就此等於CAAP的投资持有抵押品。
「iShares安硕沪深行业指数基金」指(i)iShares安硕沪深A股能源指数ETF*(*此基金为一只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ii)
iShares安硕沪深A股原材料指数ETF*(*此基金为一只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iii)iShares安硕沪深A股金融指数
ETF*(*此基金为一只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及(iv)iShares安硕沪深A股可选消费指数ETF*(*此基金为一只合成
交易所买卖基金);及(v)iShares安硕沪深A股主要消费指数ETF*(*此基金为一只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
赎回基金单位
与管理人寻求减少沪深300ETF对投资於CAAP的「合成模拟」子策略的依赖及增加沪深300ETF对「实质模拟」子策略
的依赖的意图一致,管理人保留其全权酌情决定透过出售CAAP(优先於出售中国A股或沪深300ETF的任何其他资产)
满足现金赎回申请(全部或部分)的权利。
此外,投资者应注意,对於现金赎回而言(无论是全部或是部分现金),赎回所得款项可能由於市场情况远低於赎回 价格。例如,在CAAP没有活跃的二手市场的情况下,有关CAAP发行人提早赎回或回购任何CAAP的相关成本有潜 在的可能远高於相关A股交易成本,尤其在市场高度震荡的时候。这或会导致现金赎回相关税项及徵费大幅增加。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章程「增设及赎回(一手市场)」一节。
2. 沪深300ETF使用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及RQFII资格持有人向沪深300ETF分配RQFII限额
如上所述,沪深300ETF的投资策略经已变更,当中引入「实质模拟」子策略。
自生效日期起,为配合「实质模拟」子策略的引入及沪深300ETF投资A股:
a. 沪深300ETF将直接采用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由香港交易所、上交所、
深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建立的证券交易及结算互联互通机制,旨在实现中国与香港之间股票市场互通。其目前包括沪港通,并将扩展至允许香港或外国投资者透过深港通机制(预期将於二零一六年底运行)投资於深交 所上市的A股。管理人拟利用该等渠道投资於A股(包括深港通机制启用之时)。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章程「甚麽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一节。敬请投资者垂注章程所披露的风险,尤其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相关风险」。此外,当深港通机制启用之时,预期部分或全部此等风险将会有关,及管理人将会按此更新章程。
b. RQFII资格持有人(近期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授予RQFII限额)将不时分配其RQFII限额供沪深300ETF使用。因此,
沪深300ETF将透过该RQFII限额直接投资於A股。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章程「投资於A股」及「甚麽是RQFII制度」等各节。敬请投资者垂注章程所披露的风险,尤
其是「RQFII一般制度风险」、「QFII限额及RQFII限额风险」、「RQFII限额分配冲突风险」、「QFII及RQFII投资限制
风险」、「QFII及RQFII规则风险」、「中国资产托管风险」、「RQFII保管人及中国经纪的风险」及「汇出资金风险」。
然而,沪深300ETF於A股的任何有关直接投资均受RQFII资格持有人获授并由RQFII资格持有人不时分配供沪
深300ETF使用的RQFII限额及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每日限额(并非管理人或沪深300ETF特有)所规限。
详情请参阅上述之章程所载风险因素。
3. 增设申请:不再接纳实物增设申请而现金增设申请仅限於人民币
於生效日期前,沪深300ETF接纳以下增设申请:
(i) 实物(即CAAP);及
(ii) 现金(港元)。
自生效日期起将不再接纳实物增设申请。该变动与上述管理人的意图一致,即减少其对投资於CAAP的「合成模拟」
子策略的依赖而增加其对「实质模拟」子策略的依赖。
此外,自生效日期起仅接纳以人民币作出的现金增设申请(即沪深300ETF将不再接纳港元现金增设申请)。该变动
与上述管理人的意图一致,即减少其对投资於CAAP的「合成模拟」子策略的依赖而增加其对「实质模拟」子策略的依
赖。人民币现金增设申请的买卖时限为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章程「增设及赎回(一手市场)」一节。
4. 赎回申请:在现有港元现金赎回申请及实物赎回申请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现金赎回申请
於生效日期前,沪深300ETF接纳以下赎回申请:
(i) 实物(即CAAP);及
(ii) 现金(港元)。
自生效日期起,沪深300ETF将在现时允许的港元现金赎回申请及实物赎回申请的基础上,接纳人民币现金赎回申
请。
人民币现金赎回申请的买卖时限为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港元现金赎回申请的买卖时限维持不变(即下午三时正)。
沪深300ETF将继续接纳实物赎回申请,且实物赎回申请的买卖时限维持不变(即下午三时正)。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章程「增设及赎回(一手市场)」一节。
5. 变更「交易日」的释义
章程所载交易日的释义经已更新,以反映就增设申请及赎回申请而言,交易日限於香港联交所及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开放进行交易之各个营业日,及╱或管理人在一般情况下或为特定类别基金单位不时厘定并经信托人批准之其他日期。
一般事项
沪深300ETF的投资目标、基础指数及管理费将维持不变。
上文所载变更及相应修订将於经更新章程内反映。经修订的章程(包括产品资料概要)於生效日期登载於管理人网站
www.blackrock.com/hk(此网站并未经证监会审阅)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基金单位持有人可能需要重新评估以上变动将会就其於沪深300ETF的投资对其税务状况造成多大程度的影响。在适当情
况下,基金单位持有人不妨寻求专业税务意见。
如阁下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85239032823或於香港中环花园道中3号冠君大厦16楼与我们联络。
贝莱德资产管理北亚有限公司
BlackRockAssetManagementNorthAsiaLimited
作为沪深300ETF之管理人
香港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X安硕沪深300
02846
X安硕沪深300行情
X安硕沪深300(02846)公告
X安硕沪深300(02846)回购
X安硕沪深300(02846)评级
X安硕沪深300(02846)沽空记录
X安硕沪深300(02846)机构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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