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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
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Greenland Broad Greenstate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
(前称博大绿泽国际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53)
内幕消息―
有关股权变动之补充协议
本公告乃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香
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博大国际与绿
地海外(均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之间的股份购买协议。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
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补充协议
董事会已获博大国际告知,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博大国际与绿地海外已订立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以修订股份购买协议之若干条款。
根据补充协议之条款,订约双方协定,股份购买协议项下买方及卖方各自责任之先决条件
将分别修订如下:
1.删除先决条件
该公告中「买方责任之先决条件」一节项下之先决条件(c)及「卖方责任之先决条件」一节
项下之先决条件(b)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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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加先决条件
买方责任之先决条件已增加以下条件:
「买方已自其董事会获得批准,同意订立股份购买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卖方责任之先决条件已增加以下条件:
「卖方已自其董事会获得批准,同意订立股份购买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除补充协议所作出之特定修订及补充者外,股份购买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仍具有十
足效力及效用。
责任声明
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
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於本公告中表达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作出,且本公告并无遗
漏其他事实,足以致令本公告所载任何声明产生误导。
一般事项
由於股份购买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获达成後方告作实,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
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执行董事
吴正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吴正平先生、肖莉女士、朱雯女士及王磊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戴国强先
生、张清先生及金荷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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