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本公司证券进行收购、购买或认购之邀请或要
约。
TIANLI HOLDINGS GROUP LIMITED
天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7)
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
获发一股公开发售股份之基准进行公开发售之结果
公开发售之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包销协议所载全部条件已获达成。因此,公开发售已於二零
一七年二月六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成为无条件。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即接纳公开发售股份及付款之最
迟时间):
(i)合共接获40份既定配额之有效接纳,涉及合共135,516,586股公开发售股
份,相当於公开发售项下可供认购之248,250,000股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约
54.59%;及
(ii)合共接获29份有效申请,涉及合共29,497,632股额外股份,相当於公开发售
项下可供认购之248,250,000股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约11.88%。
总体而言,合共接获69份涉及合共165,014,218股公开发售股份之有效接纳及申
请,相当於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约66.47%。
由於公开发售股份认购不足,包销商已履行其包销责任,并已促使认购人认购
83,235,782股未获承购公开发售股份,相当於根据公开发售可供认购总数为
248,250,000股之公开发售股份约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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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定配额项下有效接纳公开发售股份及根据公开发售成功申请额外股份之公开
发售股份之股票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二)或之前以平邮向有权收取
者邮寄,邮误风险由彼等自行承担。由於公开发售股份之全部申请均属有效及
成功,故并无有关公开发售之退款支票。
预期公开发售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在联交所开
始买卖。
兹提述天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有关公开
发售之发售章程(「发售章程」)。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发售章程所
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公开发售之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包销协议所载全部条件已获达成。因此,公开发售已於二零一
七年二月六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成为无条件。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即接纳公开发售股份及付款之最迟
时间):
(iii)合共接获40份既定配额之有效接纳,涉及合共135,516,586股公开发售股份,
相当於公开发售项下可供认购之248,250,000股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约54.59%;
及(iv)合共接获29份有效申请,涉及合共29,497,632股额外股份,相当於公开发售项 下可供认购之248,250,000股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约11.88%。总体而言,合共接获69份涉及合共165,014,218股公开发售股份之有效接纳及申请,相当於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约66.47%。包销协议由於公开发售股份认购不足,包销商已履行其包销责任,并已促使认购人认购83,235,782股未获承购公开发售股份,相当於根据公开发售可供认购总数为248,250,000股之公开发售股份约33.53%。概无认购人因承购未获承购公开发售股份而成为主要股东。诚如包销商所确认,由其及其分包销商招揽之认购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C 2�C本公司之股权架构变动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以下为本公司於紧接公开发售
结束前及紧随公开发售结束後之股权架构概要:
紧接公开发售结束前 紧随公开发售结束後
概约 概约
股份数目 百分比 股份数目 百分比
坤裕 93,443,650 18.82% 140,165,475 18.82%
董事
黄先生 49,600,350 9.99% 69,600,350 9.35%
公众股东 353,456,000 71.19% 451,748,393 60.66%
包销商招揽之认购人 ― ― 83,235,782 11.18%
总计(附注) 496,500,000 100.00% 744,750,000 100.00%
附注:由於四舍五入,百分比数字相加未必等於100.00%。
寄发股票及公开发售股份开始买卖
既定配额项下有效接纳公开发售股份及根据公开发售成功申请额外股份之公开发
售股份之股票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二)或之前以平邮向有权收取者邮
寄,邮误风险由彼等自行承担。由於公开发售股份之全部申请均属有效及成功,
故并无有关公开发售之退款支票。
预期公开发售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在联交所开始
买卖。
承董事会命
天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
黄明祥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六名执行董事,即黄明祥先生、敬文平先生、郭凯龙
先生、薛鸿健先生、周春华先生及朱晓冬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即苏家乐先
生;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陈志安先生、朱健宏先生、杜恩鸣先生及徐学
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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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控股集团
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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