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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IANLI HOLDINGS GROUP LIMITED 天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7) 盈利警告 天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之规定发表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经董事会初步评估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与本公 司核数师商讨後,预计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年 度业绩」)会较去年同期录得亏损增加至少100%,主要因本集团从事片式多层陶瓷 电容器(「MLCC」)分部(即本集团二零一六年中期报告所定义,从事生产、销售 MLCC及买卖MLCC的可呈报分部)之相关物业、厂房及设备於年内减值。是项减 值之主要原因在於收益增长低於预期及毛利率略为减少,并就MLCC分部按未来 预测作出相应调整。值得注意的是,本集团此次减值前之综合经营业绩预期较去 年同期有所改善。是项减值属非现金项目,对本集团之营运现金流概无影响。 本公司现正整理年度业绩,刊载於本公告的资料为本公司管理层基於对本集团管 理账目的初步数据审阅及目前董事会可获得的资料,其并未经本公司的核数师审 核或确认。年度业绩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公布。 �C 1�C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天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 黄明祥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六名执行董事,即黄明祥先生、敬文平先生、郭凯龙 先生、薛鸿健先生、周春华先生及朱晓冬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即苏家乐先生 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陈志安先生、朱健宏先生、杜恩鸣先生及徐学川先 生。 �C 2�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707 致浩达控股 0.08 48.15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1395 强泰环保 0.1 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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