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80)
须予披露交易
认购理财产品
认购理财产品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本公司附属公司联华华商认购:(i)温州银行发售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温州银行理财产品;(ii)杭州银行发售的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杭州银行理财产品;(iii)上海银行发售的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上海银行理财产品;及(iv)招商银行发售的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招商银行理财产品。
上市规则的涵义
温州银行理财产品
监於合并温州银行前期已认购理财产品金额後的温州银行理财产品总认购额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温州银行理财产品认购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杭州银行理财产品
监於合并杭州银行前期已认购理财产品金额後的杭州银行理财产品总认购额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杭州银行理财产品认购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上海银行理财产品
监於上海银行理财产品总认购额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上海银行理财产品认购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
监於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总认购额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招商银行理财产品认购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认购理财产品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本公司附属公司联华华商认购:(i)温州银行发售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温州银行理财产品;(ii)杭州银行发售的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杭州银行理财产品;(iii)上海银行发售的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上海银行理财产品;及(iv)招商银行发售的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招商银行理财产品。详情载列如下:
(a) 认购温州银行理财产品
联华华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与温州银行订立认购协议,以认购温州银行理财产品。认购协议的主要条款详情载列如下:
认购日期: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订约方: (1) 联华华商;及
(2) 温州银行
据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温州银行及其最终实
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理财产品名称: 「金鹿理财-乐尊享」第17011期理财产品
认购额: 人民币2亿元
投资期限: 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起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
二日止
投资组合: 通过发行该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将投资於政府债
券,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券相关产品
预期投资回报率: 4.60%
(b) 认购杭州银行理财产品
联华华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与杭州银行订立认购协议,以认购杭州银行理财产品。认购协议的主要条款详情载列如下:
认购日期: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订约方: (1) 联华华商;及
(2) 杭州银行
据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杭州银行及其最终实
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理财产品名称: 「幸福99」卓越增盈(尊享)第17020期预约361天
型
认购额: 人民币3亿元
投资期限: 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起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
三日止
投资组合: 通过发行该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将投资於债券,
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和证券
预期投资回报率: 4.20%
(c) 认购上海银行理财产品
联华华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与上海银行订立认购协议,以认购上海银行理财产品。认购协议的主要条款详情载列如下:
认购日期: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订约方: (1) 联华华商;及
(2) 上海银行
据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上海银行及其最终实
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理财产品名称: 上海银行「赢家」资产组合系列理财产品(第
WGFJ17007期)
认购额: 人民币3亿元
投资期限: 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起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
三日止
投资组合: 通过发行该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将投资於各种融
资项目,银行同业存款,债券,信托计划和资产
管理计划
预期投资回报率: 4.15%
(d) 认购招商银行理财产品
联华华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与招商银行订立认购协议,以认购招商银行理财产品。认购协议的主要条款详情载列如下:
认购日期: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订约方: (1) 联华华商;及
(2) 招商银行
据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招商银行及其最终实
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理财产品名称: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增利系列280号理财计划
(代码:75280)
认购额: 人民币3亿元
投资期限: 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起至二零一八年一月四
日止
投资组合: 通过发行该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将投资於债券,
银行存款,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
预期投资回报率: 4.00%
认购理财产品的理由及益处
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每年发行单一用途预付卡为其带来大量资本储备。在不影响本公司经营流动性前提下,本公司(透过其附属公司联华华商)动用部份闲置资金认购理财产品。监於理财产品安全性较高,董事会认为,此项认购不会对本公司的营运资金构成不利影响。
低风险的适当短期理财有利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增加闲置资金收益。故此,董事认为认购理财产品协议乃於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有关各订约方的资料
本公司
本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连锁零售业务,包括经营大型综合超市、超级市场及便利店。
温州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及招商银行
温州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及招商银行为中国的商业银行。
上市规则的涵义
温州银行理财产品
监於合并温州银行前期已认购理财产品金额後的温州银行理财产品总认购额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温州银行理财产品认购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杭州银行理财产品
监於合并杭州银行前期已认购理财产品金额後的杭州银行理财产品总认购额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杭州银行理财产品认购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上海银行理财产品
监於上海银行理财产品总认购额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上海银行理财产品认购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
监於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总认购额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招商银行理财产品认购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於本公告内,下列词汇具有以下相关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招商银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 指 联华华商认购招商银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
日发售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产品,
详情已披露於本公告内
「本公司」 指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联交所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杭州银行」 指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
「杭州银行前期 指 联华华商认购杭州银行分别於二零一六年十一
已认购理财产品」 月八日发售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理财产品及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发售的金额为人民币2亿
元的理财产品(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
七年一月十三日的公告)
「杭州银行理财产品」 指 联华华商认购杭州银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
日发售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产品,
详情已披露於本公告内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且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
则)概无关连的第三方(及倘第三方为法团,则
该法团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
「联华华商」 指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上海银行」 指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上海银行理财产品」 指 联华华商认购上海银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
日发售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产品,
详情已披露於本公告内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 指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杭州银行理财产品,上海
银行理财产品及温州银行理财产品
「温州银行」 指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温州银行前期 指 联华华商认购温州银行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
已认购理财产品」 四日发售的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的理财产品(详
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
日的公告)
「温州银行理财产品」 指 联华华商认购温州银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
日发售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理财产品,
详情已披露於本公告内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胡黎平 莫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祁月红;
非执行董事: 叶永明、张轩松、钱建强、郑小芸、张
经仪及王德雄;
独立非执行董事: 夏大慰、李国明、顾国建及王津。
* 仅供识别
須予披露交易 認購理財產品
0评论
联华超市
201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