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Resources Group Limited
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51)
有关
须予披露交易
更替投资协议的
澄清公布
兹提述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有关更替投
资协议的公布(「该公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
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澄清下列事项�U
於Edge Special的出资及股权
(1)於该公布日期及认购认购股份前,Edge Special的已发行股本总额为50,000股
每股面值0.10美元的特别股份。ZQ Capital向Edge Special注资5,000美元,并持
有全部50,000股特别股份,相当於Edge Special已发行特别股份的100%。於该
公布日期及认购认购股份前,ZQ Capital为Edge Special的唯一股东,概无发行
任何普通股或优先股。
(2)於发行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的认购完成後,TCGL持有30,000股Edge Special每
股面值0.10美元的普通股,相当於EdgeSpecial已发行普通股的100%。
(3)於认购认购股份的同时,已根据优先发行以34,000,000美元(即优先代价)将
34,000股Edge Special每股面值0.10美元的优先股发行予优先股东。於优先发行
完成後,优先股东持有Edge Special已发行优先股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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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於认购认购股份後,Edge Special将不会被视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其账目亦
将不会合并计入本集团的账目内,原因为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
财务报表,本集团并无控制Edge Special。由於本公司并无控制Edge Special的
过半数表决权及本公司并无控制Edge Special的董事会组成,故Edge Special亦
将不会成为本公司的附属企业(定义见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附表1)。
分派
(5) Edge Special於收购事项完成时应付予优先股东的签约奖金及优先股东享有的
年度优先回报合共相当於向优先股东支付优先代价的8%的年度回报。
建议交易
(6)於该公布日期,Edge Special连同财团并无订立协议以就建议交易收购目标公
司的任何股权。
EdgeSpecial的财务资料
(7) Edge Special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其自注册成立以
来并无进行任何业务。由於成立Edge Special的开支由ZQ Capital承担,故Edge
Special自注册成立起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除税前後纯利均为
零。
(8)於该公布日期及於认购认购股份前,Edge Special的资产总值仅为已发行股本
总额5,000美元。
除上文披露者外,该公布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
梁恺健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
(i)执行董事赵渡先生、马骁先生、华宏骥先生及梁恺健先生;及
(ii)独立非执行董事柯清辉博士、陈功先生及阙梅登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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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須予披露交易-更替投資協議的澄清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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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源
201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