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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度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对因本公 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868) 二零一六年度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349,404,000元(经重述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 15,994,770,000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2,878,298,000元(经重述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986,800,000元)。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31,862,000元(经重述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2,079,382,000元)。 每股基本收益为人民币67分(经重述二零一五年:人民币95分)。 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0元(税前)。(二零一五年:每股 人民币0.20元)。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根据中国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的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全年(「本年度」)之业绩。 �C1�C 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度二零一五年度 附注 (经重述) 营业收入 3 20,349,404 15,994,770 减:营业成本 3 (16,863,865) (13,080,165) 税金及附加 4 (1,433,614) (1,121,664) 销售费用 (624,943) (605,585) 管理费用 (458,678) (503,753) 财务收入-净额 58,367 52,015 资产减值损失 (772) (130,09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85,125 1,633,982 投资收益 1,317,639 1,506,744 其 中: 对 合营企业和 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82,988 182,356 营业利润 3,828,663 3,746,253 加:营业外收入 131,098 326,26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63 285 减:营业外支出 (6,989) (63,69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8) (113) 利润总额 3,952,772 4,008,818 减:所得税费用 6 (1,074,474) (1,022,018) 净利润 2,878,298 2,986,800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 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154,904 107,536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1,862 2,079,382 少数股东损益 846,436 907,418 每股收益(基於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合并净利润) 7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67 0.95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67 0.95 �C2�C 合并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度二零一五年度 附注 (经重述) 净利润 2,878,298 2,986,800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後净额 (167,134) (43,593)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後净额 (167,134) (43,593) 以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67,134) (43,593)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後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31,984 �C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087) 2,268 -因存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增加 4,435 �C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当期转出 (110,207) �C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928 (18,247)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95,187) (27,614) 综合收益总额 2,711,164 2,943,207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864,728 2,035,789 归属於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46,436 907,418 �C3�C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经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925,747 20,102,98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17,141 228,266 应收票据 �C 1,811 应收账款 9 995,223 676,898 预付款项 372,047 585,740 应收利息 30,581 19,980 应收股利 12,000 21,825 其他应收款 3,436,466 2,511,075 存货 64,543,029 58,139,119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9,921 9,9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957,937 593,030 其他流动资产 2,839,473 2,180,922 流动资产合计 94,339,565 85,071,56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90,462 86,444 长期应收款 2,798,495 4,663,667 长期股权投资 3,078,429 4,820,853 投资性房地产 15,146,259 11,945,033 固定资产 134,443 138,265 商誉 172,137 172,137 长期待摊费用 100,940 104,5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5,196 469,4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4,808 �C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871,169 22,400,380 资产总计 119,210,734 107,471,949 �C4�C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经重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09,327 3,005,029 应付票据 26,223 39,476 应付账款 10 7,145,120 6,197,961 预收款项 15,906,410 12,683,338 应付职工薪酬 119,538 205,338 应交税费 2,231,937 2,253,347 应付利息 547,854 333,418 应付股利 257,272 197,803 其他应付款 4,691,612 3,931,1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967,002 6,762,707 流动负债合计 47,802,295 35,609,5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520,263 26,504,682 应付债券 16,985,512 12,481,249 长期应付款 3,806,675 5,508,0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52,530 1,655,234 衍生金融负债 178,724 55,6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843,704 46,204,841 负债合计 91,645,999 81,814,364 股东权益 股本 3,027,960 3,027,960 其他权益工具 2,895,291 �C 资本公积 692,777 3,516,644 其他综合收益 370,407 537,541 盈余公积 543,169 495,150 未分配利润 9,146,801 7,768,550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6,676,405 15,345,845 少数股东权益 10,888,330 10,311,740 股东权益合计 27,564,735 25,657,58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19,210,734 107,471,949 �C5�C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附注: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本集团完成对北京鎏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鎏 金置业」)和北京东环鑫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东环鑫融」)的收购事项,因本集团、鎏 金置业及东环鑫融均受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控制,该收购事项被视为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资料已经重述。除特别注明 外,所有对比数据均为经重述後的。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及以後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分部信息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业务单元。由於各种业 务或地区需要不同的市场战略,因此,本集团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於2016年度,本集团共有7个报告分部,分别为: ―北京分部,负责在北京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上海分部,负责在上海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天津分部,负责在天津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成渝分部,负责在成渝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其他分部,负责在其他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主要包括本集团位於 渖阳、西安、江苏、浙江、海南等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奥特莱斯业务分部,负责各地进行奥特莱斯综合体开发运营业务 ―其他投资性房地产分部,负责各地进行非奥特莱斯投资性房地产开发运营业务 於2015年,本集团有6个报告分部,分别为: ―北京分部,负责在北京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天津分部,负责在天津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成渝分部,负责在成渝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C6�C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其他分部,负责在其他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主要包括本集团位於 渖阳、西安、上海、江苏、浙江、海南等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投资性房地产分部,负责各地进行投资性房地产运营业务 ―酒店分部,负责酒店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 本集团於2015年度将酒店业务全部处置,故於2016年度不再构成本集团的报告分部。 於2016年度,随着上海地区项目的逐渐推进,上海地区成为本集团的重要业务单元,成 为单独的报告分部,相应重述2015年分部资讯,将上海分部作为单独的报告分部列示。 於2016年度,随着奥特莱斯业务逐渐发展,奥特莱斯业务成为本集团的重要业务部分, 在投资性房地产中单独示列,相应重述2015年分部资讯,将奥特莱斯业务在投资性房地 产分部下单独列示。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商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间接归属於各分部的费用按照 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 接归属於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二零一六年度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投资性房地产 奥特莱斯 未分配分部间 北京 上海 天津 成渝 其他 业务 其他的金额 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2,962,674 1,925,703 10,178,908 1,260,236 3,719,506 199,378 102,999 �C �C 20,349,404 分部间交易收入 �C �C �C �C �C �C �C �C �C �C 主营业务成本 (2,123,212) (1,708,054) (8,783,059) (1,104,706) (3,103,421) �C (9,962) �C �C (16,832,414) 利息收入 520,633 7,008 91,017 1,918 29,915 1,193 2,267 457,691 (104,827) 1,006,815 利息费用 (474,744) (3,210) (5,463) (22,423) (54,176) (189,358) (2,259) (266,371) 104,827 (913,177)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u(损失) 56,025 397,315 (19,545) (707) 10,311 �C 139,589 �C �C 582,988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C �C �C �C (772) �C �C �C �C (772) 折旧费和摊销费 (5,743) (628) (1,913) (340) (1,553) (21,522) (19,121) (2,496) �C (53,316) 利润�u(亏损)总额 863,781 547,550 707,281 50,833 316,797 496,821 1,036,232 (66,523) �C 3,952,772 所得税费用 (230,629) (123,933) (225,358) (13,754) (77,848) (148,124) (259,482) 4,654 �C (1,074,474) 净利润�u(亏损) 633,152 423,617 481,923 37,079 238,949 348,697 776,750 (61,869) �C 2,878,298 资产总额 64,828,253 17,527,457 12,741,767 4,509,723 15,655,439 7,634,733 9,281,359 5,670,784 (18,638,781) 119,210,734 负债总额 (59,062,541) (15,540,370) (8,953,529) (1,504,032) (7,735,138) (2,828,346) (1,623,954) (6,811,189) 12,413,100 (91,645,999)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822,075 899,423 537,268 �C 629,122 �C 190,541 �C �C 3,078,429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 1,097,633 265 216 �C 2,425 1,819,387 1,789,561 378,820 �C 5,088,307 (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C7�C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度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经重述): 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投资性房地产 奥特莱斯 未分配分部间 北京 上海 天津 成渝 其他 业务 其他酒店业务的金额 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2,966,055 541,233 4,973,397 1,359,945 5,803,139 153,908 108,541 88,552 �C �C 15,994,770 分部间交易收入 �C �C �C �C 3,800 �C �C �C �C (3,800) �C 主营业务成本 (2,143,433) (490,995) (4,279,627) (1,041,670) (5,027,049) �C (14,658) (75,622) �C �C (13,073,054) 利息收入 399,399 1,395 41,444 3,074 119,213 42,008 78 194 114,289 (175,775) 545,319 利息费用 (360,139) (377) (9,483) (393) (116,061) (93,923) (10,456) (36,912) (61,477) 175,775 (513,446)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u(损失) 116,894 (9,211) (6,080) 52,849 (2,759) �C 30,663 �C �C �C 182,356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5,336) �C (23,687) (3,369) (97,699) �C �C �C �C �C (130,091) 折旧费和摊销费 (4,940) (548) (1,423) (366) (11,628) (17,383) (6) (27,829) (2,048) �C (66,171) 利润�u(亏损)总额 712,681 (15,168) 523,711 212,690 745,620 729,087 1,092,681 (28,900) 36,416 �C 4,008,818 所得税费用 (49,567) 1,881 (157,451) (55,033) (161,918) (245,340) (273,172) �C (81,418) �C (1,022,018) 净利润�u(亏损) 663,114 (13,287) 366,260 157,657 583,702 483,747 819,509 (28,900) (45,002) �C 2,986,800 资产总额 57,942,314 15,124,039 17,671,734 5,453,174 21,259,838 6,502,001 6,934,786 �C 6,040,874 (29,456,811)107,471,949 负债总额 (44,448,579)(14,963,531)(11,803,336) (3,646,904)(16,178,573) (2,541,408) (2,901,680) �C (7,838,669) 22,508,316 (81,814,364)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253,662 182,900 525,575 1,018,922 649,554 �C 190,240 �C �C �C 4,820,853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 2,596,475 550 714,369 710 426,342 1,343,567 1,833,216 �C 392,103 �C 7,307,332 (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在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本集团位於国内及其他国家 和地区的除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产总额列示如下: 对外交易收入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经重述) 中国 20,349,404 15,994,770 非流动资产总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重述) 中国 18,601,724 16,902,552 法国 145,358 121,130 18,747,082 17,023,682 本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业务多数位於中国。於2016年度及2015年度,本集团无来自其 他国家的交易收入,以及来自单一重要客户的交易收入。 �C8�C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经重述) 主营业务收入(a) 20,191,574 15,827,449 其他业务收入(b) 157,830 167,321 合计 20,349,404 15,994,770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经重述) 主营业务成本(a) 16,832,414 13,073,054 其他业务成本(b) 31,451 7,111 合计 16,863,865 13,080,165 (a)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主营 主营 主营 主营 业务收入 业务成本 业务收入 业务成本 (经重述) (经重述) 房地产销售收入 19,598,659 16,579,917 15,421,910 12,937,735 谘询收入 26,169 �C 25,904 �C 土地一级开发 264,369 242,535 52,634 45,039 投资物业租赁收入 302,377 9,962 238,449 14,658 酒店经营 �C �C 88,552 75,622 合计 20,191,574 16,832,414 15,827,449 13,073,054 (b)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业务收入 业务成本 业务收入 业务成本 (经重述) (经重述) 投资性房地产销售 �C �C 24,000 1,958 临时性租赁收入 113,360 204 127,846 499 其他业务 44,470 31,247 15,475 4,654 合计 157,830 31,451 167,321 7,111 �C9�C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4.税金及附加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经重述) 营业税 697,189 830,548 土地增值税 532,580 172,196 其他 203,845 118,920 合计 1,433,614 1,121,664 5.毛利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经重述) 营业收入 20,349,404 15,994,770 减:营业成本 (16,863,865) (13,080,165) 营业税 (697,189) (830,548) 其他税金 (203,845) (118,920) 毛利 2,584,505 1,965,137 6.所得税费用 中国所得税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计算,适用中国所得税率为25%(二零一五年度: 25%)。 根据香港现行税率规定,香港地区的应课税溢利按照16.5%的税率计算利得税,除个别香 港子公司有需要交纳的应课税溢利外,其他子公司并无香港课税溢利。 中国内地的非居民企业需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按照5%�C10%税率对应税股利收入 及股权转让所得徵收代扣代缴所得税。 下表包含计入合并利润表之所得税费用金额: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经重述) 当期所得税 509,367 729,229 递延所得税 565,107 292,789 合计 1,074,474 1,022,018 �C10�C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将基於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经重述) 利润总额 3,952,772 4,008,818 按适用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 988,193 1,002,205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公司净损益的份额 (145,747) (45,589) 其他非应纳税收入 (143,328) (183,467) 需要缴税的内部股权转让收益 188,073 �C 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2,851) (57,099) 可以在税前列支的权益工具分红(i) (8,894) (10,643) 当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201,792 157,864 当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准备 193 26,457 当年代扣代缴所得税不同税率的影响 10,050 21,235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7,955 29,790 被投资单位税率差异 (962) (8,858) 补缴以前年度税款 �C 90,123 所得税费用 1,074,474 1,022,018 (i)该金额为权益工具分红,於单家层面可在税前抵扣。 7.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经重述) 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2,031,862 2,079,382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3,027,960 2,194,627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分每股) 67 95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分每股) 67 95 本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等。 �C11�C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8.股息 二零一六年度 二零一五年度 年末已提议但尚未派发的股利 605,592 605,592 当年提议派发的股利合计 605,592 506,990 根据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二零一四年现金股 利,每股人民币0.25元,按已发行股份2,027,960,000股计算,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506,990,000元。 根据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二零一五年现金股 利,每股人民币0.20元,按已发行股份3,027,960,000股计算,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605,592,000元。 根据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二零一六年 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0元,按照已发行股份3,027,960,000股计算,共计人民币 605,592,000元。该股利分配将在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经股东审批。 9.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重述) 应收账款 1,002,223 683,898 减:坏账准备 (7,000) (7,000) 净额 995,223 676,898 本集团大部分销售以收取现金、预收款的方式进行,其余销售则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 度收取。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重述) 一年以内 370,636 98,388 一到二年 47,907 472,797 二到三年 470,967 104,591 三年以上 112,713 8,122 合计 1,002,223 683,898 �C12�C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逾期但未发生减值损失的金额为人民币1,122,000元(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122,000元),逾期但已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人民币 7,0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000,000元),账龄超过三年,对应减值 损失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000,000元)。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客户类别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重述) 土地开发类客户(i) 636,858 636,858 房地产销售类客户 339,223 21,219 投资性物业类客户 10,909 13,922 其他 15,233 11,899 合计 1,002,223 683,898 (i)该款项为应收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款项,为本集团与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共同合作 位於武清县一地块的一级开发项目产生。 10.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重述) 一年以内 5,833,805 4,756,133 一年以上 1,311,315 1,441,828 合计 7,145,120 6,197,961 11.净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重述) 流动资产 94,339,565 85,071,569 减:流动负债 (47,802,295) (35,609,523) 净流动资产 46,537,270 49,462,046 �C13�C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2.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重述) 资产总计 119,210,734 107,471,949 减:流动负债 (47,802,295) (35,609,523)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71,408,439 71,862,426 13.财务担保 本集团已就若干物业单位购买方安排银行融资,并对该等购买方的还款责任提供担保。 本集团的部分客户采取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本集团开发的商品房时,根据银行 发放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要求,本集团分别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 性担保。该项担保责任在购房客户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後解 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清偿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648,906,000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902,006,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本公司或子公司对本集团及合联营企业之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及权益工具提供的担保外,本集团不存在其他重大对 外担保。本集团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C14�C 年度业绩的初步公告 本集团之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称「普华永 道中天」)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初步业绩公告 所列数字与本集团该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字核对一致。普华永 道中天就此执行的工作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 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普华永道中天 并未对初步业绩公告发出任何核证。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业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349,404,000元,同比增长27%;营 业利润人民币3,828,663,000元,同比增长2%;归属於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2,031,862,000元,同比下跌2%,但较未经重述的二零一五年归属於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增长3%;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67元(二零一五年,基本每股收益人民 币0.95元)。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末期股息每股 人民币0.20元(二零一五年:每股人民币0.20元)。 年内,本集团继续推进新五年战略,以「实现有质量增长」为经营方针,经营业 绩跨上新台阶,并在多个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签约销售量价突破,项目获取一二级并举 3年内,本集团迎合市场需求,坚持量价平衡策略,核心城市新投资项目全 面供货;同时着力锤炼高端产品线,成功打造「 天阅」系, 重塑「 禧瑞 」系; 全年实现签约销售人民币455.1亿元,同比增长40%,其中五大核心城市及 悉尼签约占比95%;签约销售均价人民币2万元�u平方米,同比大幅上升 72.3%,成功落实「有质量的增长」方针。 3年内,本集团成功获取呼家楼棚户区改造、平谷区大兴庄土地一级开发等 多个一级项目,其中呼家楼棚户区改造项目位於北京市CBD核心区域,体 量巨大,是本集团近年来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线最重大突破,将成为本集团 �C15�C 未来最为核心的资源之一;二级土地投资继续坚持聚焦五大核心城市,新 增土地投资总建筑面积166万平方米,总金额人民币181亿元,其中京津沪 占比89%。 业务运营坚持客户导向,全面提升产品服务质量 3年内,本集团业务运营全价值链坚持客户导向,提升产品质量。借助战略 集中采购平台与产品标准化平台,本集团进一步完善升级建造、装修、原 材料等各板块业务标准体系及质量控制体系,并取得多项成果。 3年内,本集团着力打造自主物业体系,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本集团借助万 科物业品牌,合资成立的物业公司―首万誉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内 成功获取国家一级资质,实现客户服务领域重大突破,合计管理项目超过 40个,管理面积突破1,000万平方米,成为北京物业管理十强企业。 奥莱经营业绩稳步提升,项目拓展整合持续提速 3年内,本集团已开业的房山、万宁、湖州及昆山奥特莱斯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共实现营业额近人民币24亿元,同比增长17%;年客流量达1,900万人次, 同比增长22%。 3年内,集团商业地产发展平台首创钜大通过公开市场进一步获取西安、郑 州、济南、合肥、重庆等地5个奥特莱斯项目;同时,本集团成功将房山、 湖州及昆山奥特莱斯项目注入首创钜大;截至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已累 计在全国布局13个奥特莱斯项目,成为全国布局数量最多的奥特莱斯营 运商。 债券平台融资持续发力,A股IPO申请及红筹平台取得关键突破 3年内,本集团成功获得中诚信证评AAA评级,这是本集团首次获得境内 AAA评级,亦是国内最高评级,为公司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奠定重要基础。 年内,本集团继续把握良好市场窗口,成功发行人民币100亿元私募公司 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仅4.04%,较去年债券融资利率降低超过65个基点,其 中第三期2+1年期债券利率仅3.71%,创发行当时本集团和市场历史新低。 �C16�C 3年内,本集团成功向中国证监会递交A股IPO申请,A股回归工作取得关键 性突破。 3年内,本集团红筹平台首创钜大获国际重量级投资者认可,成功引入远洋 集团和KKR作为战略股东,总计获得投资14.77亿港元,实现核心资本重大 突破;引入战略股东不仅使首创钜大股东结构更加多元,公司治理更加规 范和专业,还将快速提升首创钜大在全球资本市场和商业领域的知名度, 增强其对接国际领先商业资源的能力,为本集团奥特莱斯业务线实现跨 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物业发展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及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概约落成总建筑面积340万平方米。 概约落成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类别 应占权益 (平方米) 北京澜茵山 44,130 住宅 100% 北京派尚国际 26,474 商业 100% 北京悦都汇 134,751 住宅 100% 北京悦洳汇 175,413 住宅 100% 上海锦悦 109,162 住宅 100% 天津国际半岛 505,517 住宅 100% 天津福缇山 21,909 商业 100% 天津首创城 424,788 住宅 100% 天津暖山 210,657 住宅 100% 天津大河宸章 144,350 住宅 100% 重庆光和城 119,931 住宅 100% 重庆首创城 275,024 住宅 20.73% 成都光和城 227,847 住宅 100% 西安国际城 130,666 住宅 72.09% 渖阳银河湾 17,618 住宅 50% 渖阳光和城 259,422 住宅 100% 青岛公园一号 25,674 商业 100% 烟台阳光首院 134,724 住宅 100% 湖州奥特莱斯住宅 76,312 住宅 100% 昆山岛尚东方秘境 35,653 住宅 51% 昆山奥特莱斯商业 50,412 商业 72.09% 昆山奥特莱斯住宅 162,079 住宅 100% 海南奥特莱斯住宅 82,665 住宅 55% 合计 3,395,179 �C17�C 销售业绩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及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售楼签约金额人民币455.1亿元,同 比上升40%;签约面积226.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8%;签约均价人民币2.0万元�u 平方米,同比上升72.3%。 概约签约 概约签约 概约签约 城市 销售面积 销售均价 销售金额 (人民币元�u (平方米) 平方米)(人民币千元) 北京 578,296 29,842 17,257,697 上海 203,535 25,610 5,212,526 天津 651,347 17,382 11,321,772 重庆 160,538 6,496 1,042,840 成都 228,799 10,480 2,397,842 其他 289,790 8,360 2,422,544 悉尼和布里斯班 152,171 38,493 5,857,441 合计 2,264,474 20,099 45,512,663 年内,本集团依托核心城市核心资源,坚持客户导向,着力打造锤炼精品,迎 合市场需求;同时着力实现营销系统提质增效,坚持量价平衡策略,借助年 内行业整体快速发展态势,实现销售业绩再上新台阶。 1.核心城市新投资项目全面供货,销售主力地位继续提升。年内,五大核心 城市及悉尼签约销售金额占比95%,较去年提升8个百分点;其中京沪签 约销售金额占比49%,较去年提升6个百分点。 2.精心打造「天阅」系、「禧瑞」系高端产品线,带动整体签约均价大幅提升。 年内,本集团成功打造「天阅」系列高端产品线,并於年内推出天阅公馆与 天阅西山,年内实现签约金额人民币22亿元,整体签约均超过人民币 70,000元�u平方米;同时,继禧瑞都之後,年内本集团成功实现「禧瑞」系列 产品再创新,禧瑞墅、禧瑞山等项目亦成为年内的精品项目。 �C18�C 3.加强自销团队建设,营销系统提质增效。年内本集团加强自销团队建设, 提高签约销售效率及质量,自销团队已覆盖本集团自操盘项目的60%,签 约金额占本集团自操盘项目的近50%;同时,本集团已在北京、天津、重庆 成立签约中心,实现一体化营销管理,全面提升签约及回款效率。 土地储备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土地投资一方面继续坚持聚京津沪,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 首次进入澳大利亚第三大城市布里斯班;另一方面依托商业地产发展平台首 创钜大,继续快速拓展奥特莱斯业务线,於西安、郑州、济南、合肥及重庆成 功获取5个奥特莱斯地块。截至2016年底,本集团已成功布局13个奥特莱斯项目。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年内新增获取13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66万平方米;土地 投资总金额人民币181亿元,其中五大核心城市及海外市场占比96%,京津沪 分别占比19%、13%及57%,核心城市资源布局进一步加强。年内本集团於核心 城市投资的重点项目包括天津红咸里项目、上海周浦项目、上海浦东新场项 目等。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1,112万平 方米(本公司权益面积820万平方米),土地储备总地上建筑面积892万平方米(本 公司权益面积655万平方米)。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中,约79%为发展物业, 21%为投资性物业及其他。现有土地储备规模适中,且核心城市资源充足,可 以满足本集团未来三年规模突破及业绩提升之需要。 �C19�C 总建筑 地上建筑 城市 项目 占地面积 面积 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北京 北京大兴黄村项目 84,213 207,825 134,479 上海 上海青浦徐泾项目 17,048 29,966 18,752 上海 上海周浦项目 69,433 149,932 124,980 上海 上海青浦盈浦街道 30,730 86,114 61,459 37�C02项目 上海 上海浦东新场项目 56,887 96,409 68,264 天津 天津红咸里项目 106,920 351,338 262,020 西安 西安奥特莱斯项目 81,301 122,970 122,970 郑州 郑州奥特莱斯项目 62,622 85,000 85,000 济南 济南奥特莱斯项目 114,929 183,647 183,647 合肥 合肥奥特莱斯项目 87,913 96,494 96,494 重庆 重庆奥特莱斯项目 74,349 128,600 96,600 悉尼 Mega三批次 31,035 69,538 69,538 布里斯班 Arden项目 16,409 50,944 50,944 合计 833,788 1,658,777 1,375,147 此外,年内,本集团土地一级开发(含棚户区改造)业务线取得多项进展,成功 获得呼家楼棚户区改造,平谷大兴庄土地一级开发等项目,土地一级开发业 务线储备得到极大补充。其中,借助控股股东首创集团大力支持,本集团成 功获取位於北京市CBD核心区域的呼家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占地24公顷,成 为本集团近年来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的最重大突破,未来该项目也将成为本集 团最重要的核心资源之一。 人力资本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规模为2,053人的专业化团队。 员工整体平均年龄33.4岁。学历方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73.5%,其中 硕士及以上学历员工占11.4%。专业方面,具有中高级职称员工占23.1%。 二零一六年,集团围绕「有质量的增长」主题,适时完成组织架构升级:(1)聚 焦核心区域的管理及资源整合,形成更具实力的住宅开发及土地开发团队, 深入发掘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会,保证核心业务优势;(2)强化集团总部与城 市公司间的协同共赢机制,提升高端产品开发实力;(3)坚持精英型人才策略, �C20�C 不断完善人才机制,挖潜内部人才,猎聘行业翘楚,为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提 供智力支持;(4)在团队用人方面,集团始终秉持组织扁平、团队精简、人员高 效的理念,保持人均效能行业领先。 业务模式 住宅开发 聚焦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成都五大核心城市,同时关注深圳及海外重点 城市的市场机会,实现资源优势聚焦与区域重点开发;针对首次置业和改善 型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打造领先的服务水平以建立公司的品 牌特色。 本公司住宅开发的代表产品线包括「天阅系列」、「禧瑞系列」、「A-ZTown系列」、 「首创国际城系列」及「首创城系列」等。 奥特莱斯综合体 以首创钜大商业地产平台为依托,通过自建、并购和合作等多元化策略,轻 重并举,快速布局国内战略目标城市,搭建国内最大奥特莱斯运营平台,建 立规模竞争优势;为品牌商在国内布局奥特莱斯提供渠道,将消费者、品牌 商进行连接,通过综合营运,实现多方共赢。 本公司奥特莱斯综合体的代表项目包括北京房山奥特莱斯项目、海南万宁奥 特莱斯项目、江苏昆山奥特莱斯项目等。 城市核心综合体 聚焦北京、上海等核心城市核心区域地铁上盖项目,产品定位城市高端商业 综合体。项目通过引入顶级合作夥伴,整合土地、金融、品牌、营运等各项资源, 打造核心地标,收获增值收益和证券化核心资产,推动核心综合体业务发展 和资源扩张平台的建立。 本公司城市核心综合体的代表项目为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项目、北京国际中 心项目等。 �C21�C 土地一级开发(含棚户区改造) 一般於公司住宅开发的聚焦区域。通过土地一级开发(含棚户区改造)业务, 本公司能够分享区域土地增值收益,有利於以较低成本储备优质的土地资源。 同时,公司借助区域成片开发探索产城融合发展模式,带动土地价值提升, 打造差异化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土地一级开发(含棚户区改造)的代表项目包括天津武清一级开发项目、 北京呼家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北京石景山棚户区改造项目等。 发展与展望 展望二零一七年,供给侧改革成效将持续显现,宏观经济预计将继续保持稳 健发展的态势。房地产行业政策将继续推进长效机制,宏观调控将进一步深化, 引导商品房由投资属性向消费属性持续转变。地产行业仍将是国民经济的支 柱产业,集中度继续增强,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房企的资产运营能力将受到 更严峻的考验。 为此,本集团将在二零一七年推行以下战略: 1.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签约效率,全力保障销售目标实现。依托核心城市新 投资项目,以「天阅」系、「禧瑞」系产品系列为引领,深度契合市场与客户 需求,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稳定全年供货推盘节奏,加强首创 签约中心及自销团队建设,全面提升签约及销售回款速度,力争实现全年 500亿签约销售目标; 2.聚焦核心城市,整合核心资源,积极打造立体资源平台。土地投资继续坚 持聚焦五大核心城市,进一步关注深圳及海外市场机会;与首创集团四大 产业及首创集团新城镇基金积极协同,大力发展土地一级开发及棚户区 改造业务,巩固公司在京津冀优势地位;借助土地一级开发及集团轨道交 通业务协同优势,推动城市核心综合体业务及高精尖产业地产发展;加大 与金融机构的股权合作,优势互补,形成长效战略合作机制。 �C22�C 3.坚持客户导向,提升产品服务,打造首创制造品牌理念。借助客户大数据 整合,洞悉客户需求,依托产品标准化平台及战略采购平台,全面升级产 品研发体系与质量控制体系,并贯穿整个项目开发全链条;大力加强首万 物业建设,推进存量项目小区改造与质量提升,全面介入新增项目前期设 计开发,全面提升产品质量与物业服务水平; 4.加速全国布局,提升运营能力,奥特莱斯业务做大做强。首创钜大继续全 国布局扩张,进一步锁定目标城市优质项目资源,夯实行业规模领先优势 地位;同时发挥红筹上市平台资源汇聚优势,围绕消费者体验和品牌商价 值两大核心,聚焦精细化管理,快速提升公司在产品标准化、品牌组合、 业态组合、客户体验等多方面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精益运营水平,确保已开 业项目经营业绩快速提升,新项目按计划成功开业,为实现「五年二十城」 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5.力促股权突破,控制债务水平,全面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致力於核心股本 突破,继续推进A股IPO工作,积极寻求红筹平台扩大股本的机会;加大项 目层面股权合作;债务融资以控制负债比率为核心,以支持业务发展为前 提,总量控制,成本优先,稳健适度,保持融资渠道畅通与期限结构合理, 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继续扩大境内债券融资通道,匹配土地一级开发及 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支持性业务的资金需求。 财务分析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20,349,404,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15,994,770,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约27%。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本年内新竣工入住项目的增加。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实现营业税後毛利率约13%,与二零一五年12%的毛利率 相比上升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年北京等重点区域高毛利物业收入占营 业收入比重同比二零一五年上升。 �C23�C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营业利润约为人民币3,828,663,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 币3,746,253,000元),较二零一五年上升约2%。 1、财政资源、流动资金及负债状况 於回顾期内,本集团的资金流动性维持在健康水平,而财政资源亦作出合 理分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总额达人民币 119,210,734,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7,471,949,000元), 非流动资产为人民币24,871,169,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22,400,380,000元),总负债为人民币91,645,999,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币81,814,364,000元),其中,流动负债为人民币47,802,295,000 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5,609,523,000元),非流动负债为 人民币43,843,704,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6,204,841,000 元 ),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7,564,735,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 民币25,657,585,000元)。 本集团的资产流动性良好,偿债能力充分。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流动比率为1.97(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3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7,925,747,000元(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0,102,982,000元),有充足资金满足运营 需求。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贷款及公司债券共计人民币 54,382,104,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8,753,667,000元),其 中长期贷款及债券为人民币37,505,775,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38,985,931,000元),银行借款的主要用途是满足本集团的房地产开 发项目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率约为77%(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76%)。 本集团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方法是总负债除以总 资产。 2、主要附属公司和主要共同控制实体和联营公司的变动 本集团之附属公司聚源信诚(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 成立,本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本集团之附属公司西安首钜商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成立, 本集团持有其72.09%的净资产份额。 本集团之附属公司上海首泾投资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成立,本集 团持有其100%股权。 �C24�C 本集团之附属公司聚源信诚(天津)商贸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四月成立, 本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本集团之附属公司北京永源兴置业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成立,本 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本集团之附属公司郑州钜信奥莱实业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成立, 本集团持有其72.09%的净资产份额。 本集团之附属公司北京优达置业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成立,本集 团持有其70%股权。 本集团之附属公司济南首钜置业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八月成立,本集 团持有其72.09%的净资产份额。 本集团之附属公司合肥创钜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成立, 本集团持有其72.09%的净资产份额。 本年内,本集团之附属公司首创钜大有限公司(以下称「首创钜大」)完成向 KKR和远洋集团发行普通股和永续可换股证券,交易完成後本集团持有 首创钜大净资产份额由92.56%下降为72.09%。 本年内,本集团对上海裕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裕憬」)进行 增资,增资完成後,本集团持有上海裕憬51%股权。上海暄熹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暄熹」)为上海裕憬全资子公司。 本年内,本集团收购东环鑫融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家温馨餐饮有限公司、 北京栖岸餐饮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年内,本集团收购鎏金置业60%股权。收购完成後,本集团合计持有鎏 金置业100%股权。 �C25�C 本年内,本集团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天津联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称「天津联津」)。出资完成後,本集团持有合营公司天津联津25%股权。 本年内,本集团与原附属公司北京尚博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称「尚 博地」)的合作方达成协议,共同决定尚博地的重大决策。章程变更完成後, 尚博地成为本集团之合营公司。 本年内,本集团对上海置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置悦」)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後,本集团持有上海置悦50%股权,上海置悦成为本集团之合营 公司。 本年内,本集团对长沙欢乐天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沙投资」)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後,本集团持有长沙投资12%的净资产份额,长沙投资成为本集 团之联营公司。 本年内,本集团之原合营企业珠海横琴首创置业光和城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夥)(以下称「光和城基金」)根据其全资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资金情况, 支付了次级有限合夥人的投资本金,并对优先级有限合夥人和次级有限 合夥人的超额收益进行了清算,清算後该基金及其项目公司重庆首永置 业有限公司成为本集团之子公司。 本年内,随着北京天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城永泰」)所开发的项 目进入临近完工阶段,本集团与合作方菲森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 对天城永泰项目的合作方式及收益分配方式进行调整,本集团持有天城 永泰项目的部分收益权及剩余财产分配权,对天城永泰不构成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因此本集团将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终止确认,并将剩余权益 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3、委托存款及逾期定期存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无任何委托存款存放於中国金 融机构,本集团所有现金均存放於中国的商业银行,并符合适用之法例及 规则。本集团并未遇到银行存款到期而未能收回的情况。 4、贷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300,000,000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无)由本集团及其他第三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本集团 开发成本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并由本集团股权质押。 �C26�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3,636,190,000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404,700,000元)以若干相关开发中物业作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743,000,000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69,000,000元)以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借 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4,043,360,000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671,050,000元)由本集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借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2,802,040,000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656,447,000元)由本集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并由子公司以若干相关开发中物业为抵押借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540,000,000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40,000,000元)由本集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 子公司以投资性物业及其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借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720,000,000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无)由本集团子公司开发成本中的土地使用权对应的收 益权作为质押借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739,327,000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94,029,000元)由本集团以银行存款作质押借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85,000,000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15,000,000元)由本集团以土地一级开发对应全部 权益和收益作为质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7,773,813,000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072,192,000元)系本集团取得的信用借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1,220,000,000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220,000,000元)由首创集团为本集团提供担保, 并由本集团开发成本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借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00,000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370,000,000元)由本集团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作为 质押借入,并由本集团提供担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6,500,000,000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200,000,000元)由首创集团为本集团提供担保 借入。 �C27�C 5、公司债券 於二零一五年五月本集团发行五年期人民币公募债券3,000,000,000元,年 利率为4.58%。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本集团发行三年期人民币私募债2,500,000,000元,该债 券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购选择权,当前年利 率为4.7%。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本集团发行三年期人民币私募债2,500,000,000元,年 利率为4.78%。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本集团发行三年期人民币私募债700,000,000元,该债券 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购选择权,当前年利率 为4%。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本集团发行五年期人民币私募债2,300,000,000元,该债 券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购选择权,当前年利 率为4.2%。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本集团发行三年期人民币私募债2,300,000,000元,该债 券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购选择权,当前年利 率为4.1%。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本集团发行五年期人民币私募债1,700,000,000元,该债 券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购选择权,当前年利 率为4.26%。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本集团发行三年期人民币私募债2,000,000,000元,该债 券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购选择权,当前年利 率为3.71%。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本集团发行五年期人民币私募债1,000,000,000元,该债 券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购选择权,当前年利 率为3.84%。 �C28�C 6、中期票据 於二零一四年二月,CentralPlazaDevelopmentLtd(. 「CentralPlaza」)设立有担保 中期票据及永续证券计划(该计划),而InternationalFinancialCenterProperty Ltd(.「IFC」)或本公司(视情况而定)就根据该计划将予发行的证券提供担保。 根据该计划,CentralPlaza可提呈发售及发行证券,本金额上限为1,000,000,000 美元。 於二零一四年二月,CentralPlaza根据该计划进行提取,从而提呈发售及发 行总票面值三年期人民币2,000,000,000元票据,年利率为5.75%,及五年期 人民币250,000,000元票据,年利率为6.875%。 於二零一四年四月CentralPlaza根据该计划进行提取,从而提呈发售及发行 总票面值三年期人民币1,000,000,000元票据,年利率为5.75%,於二零一四 年二月发行的三年期人民币2,000,000,000元票据,年利率为5.75%,合并组 成单一系列。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本集团子公司RosyCapital发行三年期人民币中期票据 1,300,000,000元,年利率为5.25%,由本集团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首创集团 提供维好协议。 7、权益工具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CentralPlaza累计发行850,000,000美元高 级永续证券。该证券由本集团若干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包括IFC。该证券 并无到期日且发行人CentralPlaza可选择赎回该证券;发行人CentralPlaza可 选择递延分红,递延次数不受任何限制,但如CentralPlaza或本公司宣告或 支付股利,则不能递延分红。该证券被分类为权益类别,其中: 於二零一三年四月,CentralPlaza发行价值为400,000,000美元高级永续债,分 派率为8.375%,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CentralPlaza根据中期票据及永续证 券计划,发行450,000,000美元永续证券,分派率为7.125%。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民生加银募集人民币650,000,000元,根据《投资协议》 的条款,扣除可预见未来不可避免的分红後,确认少数股东权益人民币 580,125,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该资管计划已清算。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民生加银募集人民币1,080,000,000元,根据《投资协议》 的条款,扣除可预见未来不可避免的分红後,确认少数股东权益人民币 963,900,000元。於二零一六年七月,该资管计划已清算。 �C29�C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天地方中募集人民币1,200,000,000元,根据投资协定的 条款,扣除可预见未来不可避免的分红後,确认少数股东权益人民币 1,075,200,000元。於二零一六年七月,本集团宣告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清偿 该资管计划的50%。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扣除重分类至一年内 到期非流动负债後,剩余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537,600,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兴瀚资产募集人民币3,000,000,000元,根据《投资协议》 的条款,扣除可预见未来不可避免的分红後,确认其他权益工具人民币 2,895,291,000元。 8、或然负债 本集团为若干物业买家安排银行融资,并提供担保保证有关买家的还款 责任,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履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648,906,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902,006,000元)。 上述担保情况将於下列情况终止:(i)发出房地产所有权证後,而房地产所 有权证一般会在本集团将有关物业的拥有权移交至买家後六个月至两年 内发出;(ii)完成按揭注册後;及(iii)发出有关物业的房地产杂项权利证後。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对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人民币 13,487,075,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0,263,072,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子公司IFC为本集团子公司Central Plaza发行的3,250,000,000元人民币公司债和850,000,000美元高级永续证券提 供担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子公司首创钜大为本集团子公司 RosyCapital发行的1,300,000,000元人民币中期票据提供担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为资管计划人民币1,200,000,000元 提供担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为合营公司首创嘉铭新城镇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首创嘉铭」)长期借款人民币1,200,000,000元,提供人 民币600,000,000元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对外重大担保。 �C30�C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a)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 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举行。本公司将於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星期四)起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星期四)(首 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 为符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资格,H股持有人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 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 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 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 (b)获派建议末期股息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星期三)起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星 期一)(首尾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 转让。为符合取得建议派付之末期股息之资格,H股持有人必须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九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 股票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倘获得本公司股 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预期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底前 派付。 代扣代缴境外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 根据二零零八年实施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 本公司须於分派二零一六年建议末期股息时向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星 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登记於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非居民企业(定义见《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代扣代缴10%之企业所得税。该等非居民企业 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应向登记於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自然人派付之股息,将不会被代扣代缴企 业所得税。本公司将根据及遵守相关中国税务法律和条例,并依据本公司H股 股东名册所示之资料,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於股东身份的确认及因股东 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之任何申索或对於代扣机制之任何争 议,本公司概不承担或负上任何责任。 �C31�C 企业管治 在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分别全面遵 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 及《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所有守则条文。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联同管理层检讨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准则及惯例及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务报表。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集团亦已采纳一套不低於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订标准的董事证券交易的守则。 本集团於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别谘询後,彼等确认於年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 规定之标准。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除於下文「长期激励基金计划」一段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於回顾 年度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C32�C 长期激励基金计划 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采纳并经二零零 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及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召开的二 零一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修订长期激励基金计划(「计划」)。该计划旨在 有效激励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使其个人利益与本 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更加紧密结合,并使其个人发展目标与本公司 整体发展目标更加一致。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该计划於市场上透过信托人购入6,000,000 股H股,占H股比例约0.59%及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0.20%,已购买股份由 信托人以信托形式持有。 承董事会命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李斯维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李松平先生(董事长),执行 董事唐军先生(总裁);非执行董事孙宝杰女士、孙少林先生、苏健先生及 杨维彬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洪先生、李旺先生及黄翼忠先生。 �C33�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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