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香港国际建设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7)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香港国际建设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刊登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香港土地使用权(构成本公司之非常重大收购事项)。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 有( 其 中包括)(i)收购事项进一步详情;(ii)本集团财务资料
之股东通函(「通函」)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於根据上市规则第14.33A(1)条,收购事项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之规定,故向股东寄发通函仅作参考用途。由於需要更多时间以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预期寄发通函将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或之前之日期。
承董事局命
香港国际建设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赵权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赵权先生、冯潮泽先生、刘军春先生、赵展鸿先生、刘健辉先生、范宁
先生、蒙永涛先生及黄泰伦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范佐浩先生、谢文彬先生、龙子明先生及李
杰之先生。
公司网站:www.hkicimgroup.com
延遲寄發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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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升集团
20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