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emdalePropertiesandInvestmentCorporationLimited
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35)
盈利预喜
本公司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检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二零一六年未经审核估计)较去年的人民币10.6亿元将录得不少於20%增长。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检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二零一六年未经审核估计)较去年的人民币10.6亿元将录得不少於20%增长。
根据目前可获得资料,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显着改善主要由於交付物业予客户後之确认销售收入大幅增加。
本公告所载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初步检阅,该报表尚未得到最终确定,并有待本公司检阅及本公司核数师完成审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详情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公布。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黄俊灿
香港,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凌克先生、黄俊灿先生、徐家俊先生及韦传军先生;两名非执行董事LohLianHuat先生及张斐�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许照中先生、蒋尚义先生及胡春元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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