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公司名称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以「东方证券」(中文)及「DFZQ」(英文)开展业务)
(股份代号:03958)
H股股东出席
2017年4月14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回条
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股东名称及登记地址(附
注
1):
(电话号码(附注2): ),
持股数目(附 股公司H股。
注3):本人�u吾等拟亲自出席或委任代表出席於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肇嘉滨路777号青松城大酒店四楼劲松厅举行的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附注: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及地址(须与公司股东名册所载地址相同)。2. 请填上阁下电话号码以方便核实。3. 请填上以阁下名称登记的H股股份数目。4. 就公司H股持有者而言,此填妥及经签署的出席股东特别大会的回条须於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或之前透 过专人或邮递送达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公司H股持有人须确保於2017年3月14日(星期二)下午4:30前将所有过户文 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以符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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