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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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
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公司名称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以「东方证券」(中文)及「DFZQ」(英文)开展业务)
(股份代号:03958)
关於2017年2月财务数据的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
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及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发出本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於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
的要求,现披露公司2017年2月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提请关注事项如下:
1、披露范围:公司及其下属2家证券子公司,即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证资管」)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花旗」);
2、相关数据未经审计,且为非合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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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证券子公司
2017年2月主要财务数据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年2月 2017年2月28日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净资产
公司(非合并) 32,969.35 12,613.12 3,841,862.61
东证资管 8,122.61 2,112.29 104,620.70
东方花旗 4,167.95 675.66 112,777.24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潘鑫军
中国上海
2017年3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潘鑫军先生及金文忠先生;非执行董事
吴建雄先生、张芊先生、吴俊豪先生、陈斌先生、李翔先生、许建国先生、黄来芳
女士及周尧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强先生、徐国祥先生、陶修明先生、尉
安宁先生、潘飞先生及许志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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