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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一(1)股已發行股份獲發三(3)股供股股份之基準供股之結果;及(B)調整可行使購股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 不 构成收 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邀约。 New RayMedicine InternationalHoldingLimited 新锐医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08) (A)按於记录日期 每持有一(1)股已发行股份获发三(3)股供股股份之 基准供股之结 果; 及 (B)调整可行使购股权 供股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星 期 五 )下 午 四 时 正(即供股股份之 最後接纳时限及缴付股款之最後时限以及申请及缴付额外供股股份之最後时限), 已接获合共10份有效申请及接 纳,当中包括: (a) 暂定配额通知书项下之合共6份有效接纳,涉 及合共515,975,239股供股股 份, 占供股项下可供认购之合共1,249,344,000股供股股份约41.30%;及 (b) 额外申请表格项下之合共4份额外供股股份之有效申请,涉 及合共8,723,500股 供股股 份,占供股项下可供认购之合共1,249,344,000股供股股份约0.70%。 根据暂定配额通知书及额外申请表格有效接纳及申请之524,698,739股供股股份合 共占供股项下可供认购之合共1,249,344,000股供股股份约42.00%。因此,供 股认购 不足额为724,645,261股供股股 份,占供股项下可供认购之合共1,249,344,000股供股 股份约58.00%。 包销协议 由於包销协议所载之所有条件已获达成且包销协议并无於最後终止时限前被包销 商终 止,供股及包销协议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下 午四时正成为 无条 件。 由於供股股份认购不足,根据包销协议,包销商及其分包销商已促使认购人认购 724,645,261股未承购股份,占供股项下可供认购之合共1,249,344,000股供股股份约 58.0%。诚如包销商所确认,包销商及其分包销商促成之各认购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且并未因认购未承购股份而成为本公司主要股 东。 额外供股股份 由於认购不足,董事会已议决向已递交额外申请之合资格股东全数配发及发行合 共8,723,500股供股股份。因此,概不会寄发全部或部分不成功额外供股股份申请之 退款支票。 寄发供股股份之股票 供股股份之股票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星期一 )以 平 邮方式寄发予有权收 取股票之人士,邮 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 担。 开始买卖供股股份 预期缴足股款供股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於联交所开 始买 卖。 有关可行使购股权之调整 由於供股,於 行使可行使购股权所附带之认购权後将予发行之股份数目及相关行 使价格已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之相关规则、上市规则第17.03(13)条及联交所於二 零零五年九月五日颁布有关购股权调整之补充指引作出调整。本公司委任之独立 财务顾问丰盛融资有限公司已以书面方式核证有关可行使购股权之调整符合本公 司购股权计划之规则及条款、上 市规则第17章之规定及上述补充指 引。 兹提述新锐医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有关供股 之章 程(「章程」)。除另有界定者外,本 公告所用之所有词汇与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 同涵 义。 供股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 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即供股股份之 最後接纳时限及缴付股款之最後时限以及申请及缴付额外供股股份之最後时限),已 接获合共10份有效申请及接纳,当 中包 括: (a) 暂定配额通知书项下之合共6份有效接纳,涉 及合共515,975,239股供股股 份,占 供股项下可供认购之合共1,249,344,000股供股股份 约41.30%;及 (b) 额外申请表格项下之合共4份额外供股股份之有效申请,涉及合共8,723,500股供 股股份,占 供股项下可供认购之合共1,249,344,000股供股股份约0.70%。 根据暂定配额通知书及额外申请表格有效接纳及申请之524,698,739股供股股份合共 占供股项下可供认购之合共1,249,344,000股供股股份约42.00%。因此,供股认购不足 额为724,645,261股供股股份,占供股项下可供认购之合共1,249,344,000股供股股份约 58.00%。 包销协议 由於包销协议所载之所有条件已获达成且包销协议并无於最後终止时限前被包销商 终止,供 股及包销协议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下午四时正成为无条 件。 由於供股股份认购不足,根据包销协议,包销商及其分包销商已促使认购人认购 724,645,261股未承购股份,占供股项下可供认购之合共1,249,344,000股供股股份约 58.00%。诚如包销商所确认,包销商及其分包销商促成之各认购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且并未因认购未承购股份而成为本公司主要股 东。 额外供股股份 由於认购不足,董 事会已议决向已递交额外申请之合资格股东全数配发及发行合共 8,723,500股供股股份。因此,概不会寄发全部或部分不成功额外供股股份申请之退款 支票。 寄发供股股份之股票 预期供股股份之股票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星期一)以平邮方式寄发予有权收取 股票之人 士,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开始买卖供股股份 预期缴足股款供股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星期二 )上 午 九 时正於联交所开始 买卖。 供股对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影响 据董事所深知及尽悉,下 表显示本公司於紧接供股完成前及紧随供股完成後之股权 架构变动: 紧接供股完成前 紧随供股完成後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ClassicEstateInvestmentsLimited(附注1) 34,356,960 8.25 137,427,840 8.25 周先生(附注2) 20,879,238 5.01 83,516,952 5.01 杨女士(附注2) 8,552,762 2.05 34,211,048 2.05 公众股东(附注4) 352,659,040 84.68 1,410,636,160 84.68 总计 416,448,000 100.00 1,665,792,000 100.00 附注: 1.诚如中国华仁医疗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之公告所披露,中国华仁医疗已申请认购 103,070,880股供股股份,而於供股完成後,其将维持於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约8.25%中拥有权 益。该等股股份由中国华仁医疗(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U648))之全资附属公司 ClassicEstateInvestmentsLimited持 有。因 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国华仁医疗被视 为於ClassicEstateInvestmentsLimited所持有之所有股股份中拥有权 益。 2.周先生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杨 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 裁,并为周先生之配偶。 3.上表所载之若干百分比数字乃经四舍五入调整。因 此,所示总计之数字可能并非上列数字之算 术总 和。 4.诚如包销商所确认,包 销 商及其分包销商促成之各认购人均为独立第三 方,且并未因认购未承 购股份而成为本公司主要股 东。 有关可行使购股权之调整 於发行供股股份後,於行使可行使购股权所附带之认购权後将予发行之股份数目及 相关行使价格已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之相关规则、上市规则第17.03(13)条及联交所 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颁布有关购股权调整之补充指引(「补 充指 引」)作 出调 整。有 关调整如 下: 紧接供股完成前 紧随供股完成後 悉数行使可行使 悉数行使可行使 购股权後之 购股权後将予 经调整将予 经调整 授出日期 可行使购股权之行使期 发行之股份数目 每股股份行使价 发行股份数目 每股股份行使价 (港元) (港元)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至 16,000,000 0.402 17,274,336 0.372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有关调整将於配发及发行供股股份日期生 效。本公司委任独立财务顾问丰盛融资有 限公司已以书面方式核证,上述有关可行使购股权之调整符合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之 规则及条 款、上市规则第17章之规定及补充指 引。除上述调整外,可 行使购股权之所 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均维持不 变。本公司亦将通知可行使购股权持有人有关调整。 代表董事会 新锐医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李植悦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周凌先生、杨芳女士及李植悦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何厚祥先 生,BBS,MH、宋 克强先生及梁志坚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862 景瑞控股 0.14 238.1
00708 恒大健康 0.38 53.23
01396 毅德国际 0.75 47.06
02329 国瑞置业 0.08 46.15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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