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申请表格
致: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转交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22楼
有关日後公司通讯之选择:(请仅在一个空格内填上「」号)
�u吾等拟按下文所示更改收取日後公司通讯
附注1
本人 之语文选择及方式:
浏览在贵公司网站登载的所有日後公司通讯网上版本,以代替印刷本,并透
过本人�u吾等的电邮地址收取有关通知;或
电邮地址:
仅收取日後公司通讯之英文印刷本#;或
仅收取日後公司通讯之中文印刷本#;或
同时收取日後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印刷本。
姓名(英文)
签署
联络电话号码: 日期:
附注:
1. 「公司通讯」指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就其任何证券持有人的资料或行动已经或将发出之任何文件,
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会报告和年报连同核数师报告以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
委任表格。
2. 请清楚填写阁下所有资料。
3. 选择阅览在本公司网站登载之公司通讯网上版本以代替收取印刷本後,阁下表明同意放弃收取公司通讯印
刷本之权利。
4. 倘属联名股东,则本变更申请表格须由该名於本公司股东名册就联名持有股份名位列首位的股东签署,方为
有效。
5. 上述指示适用於将来向本公司股东发送之所有日後公司通讯(邮误风险由其承担),直至阁下向本公司香港
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发出合理书面通知,另作
选择为止。
6. 本公司股东有权随时向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发出合理书面通知,要求更改收取
本公司之公司通讯的语文选择及方式。
7. 倘阁下选择收取网上版本,则日後於本公司网站登载公司通讯时,阁下将获得有关通知。如欲透过电邮收
取有关通知,请提供阁下之电邮地址。如未有提供电邮地址,则於公司通讯登载於本公司网站时,阁下将获
寄送有关通知之印刷本。
8. 倘阁下基於任何原因在收取或浏览公司通讯时遇到困难,本公司将应阁下要求尽快免费寄送公司通讯之
印刷本。
#倘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同册印列,则阁下将同时收取两个版本。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i)本声明中所指的「个人资料」具有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中「个人资料」的涵义。
(ii)阁下是自愿向公司提供个人资料,用以处理阁下在本变更申请表格上所述的指示及�u或要求。若阁下未能
提供足够资料,公司可能无法处理阁下在本变更申请表格上所述的指示及�u或要求。
(iii)除非按法例规定,例如应法庭命令或执法机关的要求,否则个人资料将不会转交其他第三方(卓佳登捷时有限
公司除外)及将在必要期间保留作核实及纪录用途。
(iv)阁下有权根据私隐条例的条文查阅及�u或修改阁下的个人资料。任何该等查阅及�u或修改个人资料的要求均
须以书面方式向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的个人资料私隐主任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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