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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ALIBABAHEALTHINFORMATIONTECHNOLOGYLIMITED
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241)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结果
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已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举行其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而日期为二
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告」)所载之两项决议案已於
会上按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之通函(「通函」)。除文义另有所
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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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大会结果
董事会欣然公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中环康
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24楼2418室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通告所载之两项普通
决议案(「该等决议案」)已按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有关该等决议案之投票
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股份数目(%)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1. (a)确认、批准及追认本公司、阿里巴巴网络中 1,118,514,559 0
国有限公司及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 (100%) (0%)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订立之服务框架协
议、其项下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及截至二
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建议年度上限;及
(b)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董事」)代表 1,118,514,559 0
本公司签署、盖章、签立及交付所有有关文件 (100%) (0%)
及契据,并采取彼等酌情认为就落实及�u或执
行本第1项决议案拟进行之交易可能属必要、
适宜或权宜之所有有关行动、事宜及事项
附注:
(1)该等决议案全文载於通告。
(2)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
(a)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182,435,288股;
(b)持有合共4,420,628,008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4.03%)之PerfectAdvanceHolding
Limited及其联系人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表决。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股东
须就批准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持续关连交易之该等决议案放弃投票;
(c)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该等决议案之股份总数
为3,761,807,280股;及
(d)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仅可於会上投票反对该等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
零股。
(3)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之监
票员,以就该等决议案进行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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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超过50%总票数赞成第1(a)项及第1(b)项各项该等决议案,故该等决议案之
第1(a)项及第1(b)项均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代表董事会
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
王磊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i)一名为执行董事,即王磊先生;
(ii)四名为非执行董事,即吴泳铭先生、蔡崇信先生、黄爱珠女士,及康凯先生;
及(iii)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严旋先生、罗彤先生及黄敬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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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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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健康
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