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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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3)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举行之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
午九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中环毕打街20号会德丰大厦7楼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载於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之通函(「通函」)所载
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中所有获提呈之决议案(「决议案」)均由本公司股
东(「股东」)藉投票方式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除非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
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1.省览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 1,340,514,180 100 0 0
度之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经审核综合
财务报表及本公司董事(「董事」)报告
以及核数师报告
–1–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2. (a)重选龙洪焯先生为独立非执行 1,339,338,180 99.912 1,176,000 0.088
董事
(b)重选赖显荣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1,296,658,180 96.729 43,848,000 3.271
(c)重选庞维新先生为执行董事 1,340,162,180 99.974 344,000 0.026
(d)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 1,340,506,180 100 0 0
酬金
3.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1,340,514,180 100 0 0
公司为本公司之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
厘定其酬金
4.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以 1,296,666,180 96.729 43,848,000 3.271
其他方式处理本公司股份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 1,340,506,180 100 0 0
6.加入所购回股份数额以扩大授予董事 1,296,658,180 96.729 43,848,000 3.271
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份之一般
授权
以上决议案之说明仅为概述。全文乃载於通告。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
(a)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已
发行股份总数为3,138,500,000股。
(b)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第13.40条所载就股东周年大会放弃投票赞成决议案之已发行股份总
数为零股。
(c)概无股东於通函表明有意於股东周年大会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
(d)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由於超过50%投票赞成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2–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
之点票监票人。
承董事会命
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庞维新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庞维新先生、李永贤先生及颜文皓先生;本
公司非执行董事为赖显荣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顾福身先生、
杨颖欣女士及龙洪焯先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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