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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公告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ANK OF CHONGQING CO., LTD.*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6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或「 重庆银行」)董事会(「 董事会」)欣然公布本 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报告期」)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 计年度业绩(「 年度业绩」)。董事会及其辖下的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此年度业 绩。 1. 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及简称: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hongqing Co., Ltd. 法定代表人: 甘为民 授权代表: 甘为民 黄华盛 H股股票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简称和股份代号: 股份简称:重庆银行 股份代号:1963 2 1.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董事会秘书: 黄华盛 联席公司秘书: 黄华盛 何咏紫 公司网址: http://www.cqcbank.com 电子信箱: ir@bankofchongqing.com 电话: +86 (23) 6379 2129 传真: +86 (23) 6379 9024 注册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重庆市 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邮政编码:400010 香港主要营业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2. 财务摘要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归属於银行股东的净利润无差异。 3 2.1 财务数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与2015年 同比变动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经营业绩 变动率(%) 利息收入 16,226,274 15,507,610 4.6 13,236,153 10,467,150 8,308,816 利息支出 (8,548,876) (8,505,537) 0.5 (7,004,455) (5,288,532) (4,159,185) 净利息收入 7,677,398 7,002,073 9.6 6,231,698 5,178,618 4,149,63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926,017 1,512,053 27.4 908,846 644,581 368,046 其他营业收入、净交 易收益�u(损失)及证券 投资净收益�u(损失) (381) 78,455 (100.5) 342,566 51,301 139,619 营业收入 9,603,034 8,592,581 11.8 7,483,110 5,874,500 4,657,296 营业费用 (2,537,298) (3,190,171) (20.5) (2,805,275) (2,282,772) (1,900,021) 资产减值损失 (2,411,134) (1,135,300) 112.4 (889,566) (535,718) (241,054) 营业利润 4,654,602 4,267,110 9.1 3,788,269 3,056,010 2,516,221 享有联营利润的份额 3,910 2,809 39.2 2,035 1,435 1,162 税前利润 4,658,512 4,269,919 9.1 3,790,304 3,057,445 2,517,383 所得税 (1,156,345) (1,099,858) 5.1 (963,161) (728,179) (592,578) 净利润 3,502,167 3,170,061 10.5 2,827,143 2,329,266 1,924,805 归属於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502,167 3,170,061 10.5 2,827,143 2,329,266 1,924,805 每股计(人民币元) 变动 归属於本行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 7.61 6.81 0.80 5.88 4.98 4.09 基本每股盈利 1.12 1.17 (0.05) 1.05 1.10 0.95 每股分配股利 0.291 0.264 0.027 0.272 0.224 0.07 资产�u负债主要指标 变动率(%) 资产总额 373,103,734 319,807,987 16.7 274,531,145 206,787,015 156,163,478 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 146,789,046 121,816,452 20.5 104,114,756 88,637,824 75,256,873 负债总额 349,291,822 298,514,992 17.0 258,628,122 193,307,744 147,905,128 其中:客户存款 229,593,793 199,298,705 15.2 167,932,436 148,801,045 114,043,185 股本 3,127,055 3,127,055 0.0 2,705,228 2,705,228 2,020,619 归属於本行股东权益 23,811,912 21,292,995 11.8 15,903,023 13,479,271 8,258,350 权益总额 23,811,912 21,292,995 11.8 15,903,023 13,479,271 8,258,350 4 2.2 财务指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以百分比列示)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与2015年 同比变动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盈利能力指标(%) 变动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 1.01 1.07 (0.06) 1.17 1.28 1.36 平均权益回报率(2) 15.5 17.0 (1.5) 19.2 21.4 26.2 净利差(3) 2.23 2.29 (0.06) 2.56 2.61 2.66 净利息收益率(4) 2.38 2.52 (0.14) 2.81 2.81 2.8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 收入比率 20.06 17.60 2.46 12.15 10.97 7.90 成本占收入比率(5) 23.72 30.69 (6.97) 31.02 32.37 34.07 资产质量指标(%) 变动 不良贷款率(6) 0.96 0.97 (0.01) 0.69 0.39 0.33 减值准备对不良贷款比率(7) 293.35 243.98 49.37 318.87 526.36 537.70 减值准备对贷款总额比率(8) 2.80 2.37 0.43 2.19 2.06 1.80 资本充足率指标(%) 变动 核心资本充足率(9) 9.82 10.49 (0.67) 9.63 10.82 8.18 资本充足率(9) 11.79 11.63 0.16 11.00 13.26 11.11 总权益对资产总额比率 6.38 6.66 (0.28) 5.79 6.52 5.29 其他指标(%) 变动 贷存比(10) 65.78 62.60 3.18 63.39 60.82 67.20 流动性比率(11) 60.05 55.32 4.73 52.53 56.98 42.20 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12) 4.52 4.00 0.52 4.62 5.09 4.63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13) 29.24 30.79 (1.55) 25.21 22.84 30.09 注: (1) 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数。 (2) 归属於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总权益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3) 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4) 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5) 营业费用(扣除税金及附加)除以营业收入。 5 (6) 不良贷款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7) 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余额。 (8) 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9) 2016年、2015年、2014年和2013年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按照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最新颁布指引计算( 2013年1月1 日生效),2012年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按照2013年1月1日最新指 引追溯调整。 (10) 贷存比率是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除以客户存款总额。 (11) 流动性比率是参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公式计算。 (12) 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总额除以资本净额。 (13)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除以资本净额。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财务回顾 2016年,在稳健的国内需求和支持性的财政政策推动下,中国经济实现 平稳增长,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结构转型优化步伐加快,但同时外部政 治经济环境的复杂性正在不断增大,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不稳定因 素持续增加,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甚至转向向好仍存在较大的挑战。面 对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同业竞争加剧,银行业不良贷款 率上升的复杂严峻经济、金融形势,本行采取积极措施,主动应对在宏 观和微观市场环境转变条件下,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国家财税改革持 续落地、金融监管持续强化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务冲击等各项挑 战,以加快转型发展为主线,统筹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本行战 略发展目标。2016年全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5.02亿元,较上年增长人民 币3.32亿元,增幅10.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532.96亿元, 达人民币3,731.04亿元,增幅16.7%。本行在坚持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的 信贷和风险控制原则下,根据区域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借助大数据 分析工具,合理把握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严控业务风险,客户贷款和 垫款净额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49.73亿元,至人民币1,467.89亿元,增 6 幅20.5%,而不良贷款率为0.96%,较上年末有所下降。在规模和业务 稳定增长的同时,本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拓展网上银行、直 销银行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升级,以适应新常 态下客户资产配置多元化和存款理财化趋势,创新存款工作思路,健全 适应利率市场化要求的资金价格管理体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 客户存款较上年末新增人民币302.95亿元,至人民币2,295.94亿元,增 幅15.2%,为本行的信贷、同业和其他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稳定 的资金来源。在增加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本行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成 本收入比持续下降,2016年成本收入比率较上年下降6.97个百分点,至 23.72%,体现了本行经营效率的不断提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1.79%,较上年末上升0.16 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82%,较上年末下降0.67个百分点,充分 满足中国银行业最新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3.2 财务报表分析 3.2.1利润表分析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 利息收入 16,226,274 15,507,610 718,664 4.6 利息支出 (8,548,876) (8,505,537) (43,339) 0.5 净利息收入 7,677,398 7,002,073 675,325 9.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926,017 1,512,053 413,964 27.4 净交易(损失)�u收益 (50,666) 23,769 (74,435) 不适用 证券投资净收益�u(损失) 348 (10,243) 10,591 不适用 其他营业收入 49,937 64,929 (14,992) (23.1) 营业收入 9,603,034 8,592,581 1,010,453 11.8 营业费用 (2,537,298) (3,190,171) 652,873 (20.5) 资产减值损失 (2,411,134) (1,135,300) (1,275,834) 112.4 享有联营利润的份额 3,910 2,809 1,101 39.2 税前利润 4,658,512 4,269,919 388,593 9.1 所得税费用 (1,156,345) (1,099,858) (56,487) 5.1 净利润 3,502,167 3,170,061 332,106 10.5 7 2016年,本行生息资产规模稳定增长,净利息收入较上年增加人民 币6.75亿元,增幅9.6%;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快速增长人民 币4.14亿元,增幅达到27.4%。营业费用较上年减少人民币6.53亿 元,降幅20.5%;同时为应对不良贷款压力提取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 年增加人民币12.76亿元,增幅112.4%。因此,本行2016年实现税前 利润人民币46.59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3.89亿元,增幅9.1%;净 利润人民币35.02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3.32亿元,增幅10.5%。 3.2.1.1 净利息收入 2016年,本行实现净利息收入人民币76.77亿元,较上年增加 人民币6.75亿元,增幅9.6%,净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 79.95%。 下表列出所示年度,本行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净利息收入的 情况。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 利息收入 16,226,274 15,507,610 718,664 4.6 利息支出 (8,548,876) (8,505,537) (43,339) 0.5 净利息收入 7,677,398 7,002,073 675,325 9.6 下表列出所示年度,本行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相 关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及资产平均收益率或负债平均成本率的 情况。 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u 支出 平均 收益率�u 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u 支出 平均 收益率�u 成本率 (%) (%) 资产 客户贷款及垫款 141,793,221 8,256,513 5.82 115,689,037 7,545,665 6.52 证券投资 94,283,651 5,852,130 6.21 83,080,518 5,561,218 6.69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6,019,704 543,694 1.51 32,120,986 494,110 1.54 应收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48,915,300 1,435,073 2.93 44,327,053 1,712,037 3.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1,953,447 138,864 7.11 2,518,191 194,580 7.73 生息资产总额 322,965,323 16,226,274 5.02 277,735,785 15,507,610 5.58 负债 客户存款 210,105,347 5,236,158 2.49 181,781,243 5,003,513 2.75 应付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58,299,500 1,975,392 3.39 68,062,327 3,139,322 4.61 发行债券 37,835,574 1,337,326 3.53 8,066,795 362,702 4.50 计息负债总额 306,240,421 8,548,876 2.79 257,910,365 8,505,537 3.29 净利息收入 7,677,398 7,002,073 净利差(1) 2.23 2.29 净利息收益率(2) 2.38 2.52 注: (1) 净利差是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之间的差 额。 (2) 净利息收益率是净利息收入与生息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 9 2016年,本行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较上年增长人民币452.30亿 元,增幅16.3%,至人民币3,229.65亿元;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 较上年下降56个基点至5.02%。 2016年,本行计息负债平均余额较上年增长人民币483.30亿 元,增幅18.7%,至人民币3,062.40亿元;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较上年下降50个基点至2.79%。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本行净利差较上年下降6个基点至 2.23%;净利息收益率较上年下降14个基点至2.38%。 下表列出本行由於规模和利率变动导致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变 动的情况。规模变化以平均余额变动衡量,而利率变动则以平 均年化收益率�u成本率变动衡量: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规模因素 利率因素 利息收支 变动 资产 客户贷款及垫款 1,520,027 (809,179) 710,848 证券投资 695,372 (404,460) 290,912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8,849 (9,265) 49,584 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34,610 (411,574) (276,9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0,146) (15,570) (55,716) 利息收入变化 2,368,712 (1,650,048) 718,664 负债 客户存款 705,882 (473,237) 232,645 应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30,799) (833,131) (1,163,930) 发行债券 1,052,199 (77,575) 974,624 利息支出变化 1,427,282 (1,383,943) 43,339 10 3.2.1.2 利息收入 2016年,本行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62.26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 币7.19亿元,增幅4.6%。 本行利息收入各分项的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及平均收益率情况 列示如下: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 (%) 客户贷款及垫款 141,793,221 8,256,513 5.82 115,689,037 7,545,665 6.52 证券投资 94,283,651 5,852,130 6.21 83,080,518 5,561,218 6.69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6,019,704 543,694 1.51 32,120,986 494,110 1.54 应收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48,915,300 1,435,073 2.93 44,327,053 1,712,037 3.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1,953,447 138,864 7.11 2,518,191 194,580 7.73 生息资产合计 322,965,323 16,226,274 5.02 277,735,785 15,507,610 5.58 (1)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2016年,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82.57亿元,较 上年增加人民币7.11亿元,增幅9.4%。主要是由於客户贷 款及垫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增长22.6%,而平均收益率较上年 下降70个基点。 (2) 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2016年,本行证券投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58.52亿元,较上 年增加人民币2.91亿元,小幅增长5.2%。主要是由於证券 投资平均余额较上年增长13.5%,而平均收益率较上年下降 48个基点。 (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2016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为人民币5.44亿 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4,958.40万元,增幅10.0%,主要是 由於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平均余额较上年增长12.1%,而平均 收益率较上年下降3个基点。 11 (4) 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本行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各组成部份的平均余 额、利息收入及平均收益率情况列示如下: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 (%) 存拆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12,450,601 331,138 2.66 6,800,796 223,691 3.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6,464,699 1,103,935 3.03 37,526,257 1,488,346 3.97 应收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总额 48,915,300 1,435,073 2.93 44,327,053 1,712,037 3.86 2016年,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为 人民币3.31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1.07亿元,大幅增长 48.0%。主要是由於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余 额较上年大幅增长83.1%,而平均收益率较上年下降63个基 点。 2016年,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1.04亿 元,较上年减少人民币3.84亿元,降幅25.8%。主要由於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平均余额较上年下降2.8%,且平均收益率 较上年大幅下降94个基点。 综合以上因素影响,2016年,本行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利息总额为人民币14.35亿元,较上年减少人民币2.77亿 元,降幅16.2%。 (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6年,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39亿元,较上年减少人民币 5,571.60万元,降幅28.6%。主要是由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平均余额较上年下降22.4%, 且平均收益率较上年下降62个基点。 12 3.2.1.3 利息支出 2016年,本行利息总支出为人民币85.49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 币4,333.90万元,增幅0.5%。 (1)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本行客户存款各组成部份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以及平均 成本率情况列示如下: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 (%) 公司存款 活期 61,166,803 496,131 0.81 51,605,262 470,616 0.91 定期 83,052,220 2,829,726 3.41 71,118,303 2,925,820 4.11 小计 144,219,023 3,325,857 2.31 122,723,565 3,396,436 2.77 零售存款 活期 9,805,786 38,344 0.39 8,368,605 36,924 0.44 定期 42,991,302 1,683,123 3.92 27,550,934 1,050,616 3.81 小计 52,797,088 1,721,467 3.26 35,919,539 1,087,540 3.03 其他存款 13,089,236 188,834 1.44 23,138,139 519,537 2.25 客户存款总额 210,105,347 5,236,158 2.49 181,781,243 5,003,513 2.75 2016年,本行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人民币52.36亿元,较上 年增加人民币2.33亿元,增幅4.6%,主要是由於客户存款 平均余额较上年增长15.6%,而平均成本率较上年下降26个 基点。 13 (2) 应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支出 本行应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各组成部份的平均余 额、利息支出以及平均成本率情况列示如下: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 (%) 同业存放及拆入 38,060,488 1,402,753 3.69 43,899,128 2,255,780 5.14 向央行借款 2,762,620 80,502 2.91 3,343,796 98,581 2.95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项 17,476,392 492,137 2.82 20,819,403 784,961 3.77 金融机构借款总额 58,299,500 1,975,392 3.39 68,062,327 3,139,322 4.61 2016年,本行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9.75亿元, 较上年下降人民币11.64亿元,降幅达37.1%,主要是由於 应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余额较上年下降14.3%, 且平均成本率较上年大幅下降122个基点。 (3) 债券发行利息支出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 (%) 次级债 2,086,885 111,890 5.36 794,758 54,918 6.91 小微金融债 3,000,000 146,820 4.89 2,991,033 146,266 4.89 同业存单 32,748,689 1,078,616 3.29 4,281,004 161,518 3.77 小计 37,835,574 1,337,326 3.53 8,066,795 362,702 4.50 14 2016年,本行债券发行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3.37亿元,较上 年增加人民币9.75亿元,增幅268.7%。主要原因如下: (1) 本行在2016年2月,於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新发行人民 币15亿元二级资本债券; (2) 2016年本行以贴现方式共发行71期同业存单,於2016 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已发行同业存单共59期,面 值合计人民币500亿元。 3.2.1.4 净利差及净利息收益率 净利差是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之间的差 额。净利息收益率是净利息收入与生息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 2016年,本行净利差为2.23%,较上年减少6个基点。净利差下 降的主要原因是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的下降幅度大於计息负债 平均成本率的下降幅度。 2016年,本行净利息收益率为2.38%,较上年减少14个基点, 主要原因是:净利息收入较上年增加人民币6.75亿元,增幅 9.6%;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较上年增加人民币452.30亿元,增幅 16.3%;净利息收入增幅小於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增幅,导致净利 息收益率水平的下降。 15 3.2.1.5 非利息收入 (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021,337 1,589,399 431,938 27.2 财务顾问费和 谘询服务手续费 66,103 249,944 (183,841) (73.6) 代理理财业务手续费 854,787 436,537 418,250 95.8 托管业务手续费 671,746 613,009 58,737 9.6 银行卡年费及手续费 206,940 171,072 35,868 21.0 担保及承诺业务手续费 149,599 54,251 95,348 175.8 支付结算及代理手续费 72,162 64,586 7,576 11.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5,320) (77,346) (17,974) 23.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926,017 1,512,053 413,964 27.4 2016年,本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19.26亿元, 较上年大幅增长人民币4.14亿元,增幅27.4%,占营业收入 比例较上年同期上升2.46个百分点至20.06%,主要是本行 积极调整收入结构,拓宽非利息性收入来源,增加服务性 中间业务收入的结果。例如,担保及承诺业务手续费收入 增加人民币9,534.80万元,较上年大幅增长175.8%;代理 理财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人民币4.18亿元,较上年大幅增 长95.8%;银行卡年费及手续费收入增加人民币3,586.80万 元,较上年快速增长21.0%。 16 财务顾问费和谘询服务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6,610.30万元, 较上年减少人民币1.84亿元,降幅73.6%,主要是在宏观经 济环境变化,该项业务整体需求下降所致。 代理理财业务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8.55亿元,较上年增加 人民币4.18亿元,增幅95.8%,主要是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 和理财规模扩大所致。 托管业务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6.72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 币5,873.70万元,增幅9.6%,主要是该项业务的稳定增长 所致。 银行卡年费及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2.07亿元,较上年增加 人民币3,586.80万元,增幅21.0%,主要是银行卡发卡量、 结算交易量较快增长所致。 担保及承诺业务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1.50亿元,较上年增 加人民币9,534.80万元,增幅175.8%,主要是贸易金融业 务快速发展所致。 支付结算及代理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7,216.20万元,较上年 增加人民币757.60万元,增幅11.7%,主要是委托代理业务 增长较快所致。 17 (2) 净交易收益�u(损失) 本行净交易收益�u(损失)主要由汇兑收益�u(损失)和利 率产品净收益�u(损失)构成。汇兑收益�u(损失)包括外 汇即期产生的损益以及外币资产和负债折算成人民币而 产生的盈利和损失,2016年,本行实现汇兑收益人民币 1,090.40万元,主要是受美元、港币等本行持有主要外币币 种升值影响;用於交易的利率产品净收益�u(损失)主要包 括将交易性证券调整为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2016年,本 行利率产品净损失为人民币6,157.00万元,主要是调整债券 型证券投资组合,由於利率变化带来的损失。在以上因素 的影响下,2016年,本行净交易损失为人民币5,066.60万 元。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 汇兑收益 10,904 23,901 (12,997) (54.4) 利率产品净损失 (61,570) (132) (61,438) 46543.9 合计 (50,666) 23,769 (74,435) 不适用 (3) 证券投资净收益�u(损失) 2016年,本行证券投资净收益为人民币34.80万元,较上年 人民币1,024.30万元的证券投资净损失有所上升。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 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卖价差 12,082 (11,591) 23,673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买卖价差 (11,734) 1,348 (13,082) 不适用 合计 348 (10,243) 10,591 不适用 18 3.2.1.6 营业费用 2016年,本行营业费用为人民币25.37亿元,较上年减少人民币 6.53亿元,降幅20.5%。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 人工成本 1,162,439 1,626,120 (463,681) (28.5) 税金及附加 259,774 553,110 (293,336) (53.0) 折旧及摊销 170,804 153,333 17,471 11.4 一般及行政支出 800,819 731,577 69,242 9.5 其他 143,462 126,031 17,431 13.8 营业费用总额 2,537,298 3,190,171 (652,873) (20.5) (1)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是本行营业支出的最大组成部份,2016年及2015 年分别占营业支出总额的45.81%及50.97%。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 薪金和奖金 743,419 1,223,219 (479,800) (39.2) 养老金费用 152,021 140,690 11,331 8.1 住房福利及补贴 77,853 77,524 329 0.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2,615 32,128 (9,513) (29.6) 其他社会保障和福利费用 166,531 152,559 13,972 9.2 人工成本总额 1,162,439 1,626,120 (463,681) (28.5) 2016年,本行人工总成本为人民币11.62亿元,较上年减少 人民币4.64亿元,降幅28.5%。主要是本行采用了更为谨 慎的绩效薪酬考核及发放方式,在固定薪酬保持平稳发放 的同时,收紧绩效薪酬的预提进度,以积极应对经济形势 变化带来的风险。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有在岗员工 4,023人,较上年末增加243人,增幅6.4%。 19 (2)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主要与放贷(利息收入)、证券转让及其他金融 服务提供金融产品及服务产生的收益有关。2016年,税金 及附加为人民币2.60亿元,较上年减少人民币2.93亿元,降 幅53.0%。 (3) 折旧及摊销 2016年,由於报告期内物业和设备保持稳定增长,折旧及 摊销为人民币1.71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1,747.10万元, 增幅11.4%。 (4) 一般及行政支出 2016年,一般及行政支出为人民币8.01亿元,较上年增加 人民币6,924.20万元,增幅9.5%。 3.2.1.7 资产减值损失 2016年,减值损失计提的拨备为人民币24.11亿元,较上年增加 人民币12.76亿元,增幅112.4%。减值拨备增加主要是受贷款规 模持续扩大及贷款级次迁徙等因素的影响。 下表载列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组成部份。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 客户贷款 1,881,063 1,013,419 867,644 85.6 -整体贷款减值拨备 1,008,258 420,012 588,246 140.1 -逐笔贷款减值拨备 872,805 593,407 279,398 47.1 应收款项类投资 528,545 117,114 411,431 351.3 其他 1,526 4,767 (3,241) (68.0) 资产减值损失 2,411,134 1,135,300 1,275,834 112.4 20 3.2.1.8 联营企业投资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年初余额 29,214 26,405 新增联营企业投资 205,270 �C 应享税後利润 3,910 2,809 年末余额 238,394 29,214 本行於2011年5月5日出资成立了兴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 司,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亿元,本行出资人民币 2,200.00万元,占比20%。 本行於2015年6月15日出资成立了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出资人民币2.05亿元,占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15.79%。 3.2.1.9 所得税费用 本行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及2015年的实际税率分别 为24.82%及25.76%。 下表载列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税前 利润、所得税费用。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 税前利润 4,658,512 4,269,919 388,593 9.1 按25%税率计算的税项 1,164,628 1,067,480 97,148 9.1 免税收入产生的税务影响 (106,387) (57,049) (49,338) 86.5 不可抵税支出的税务影响 98,811 91,014 7,797 8.6 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 (707) (1,587) 880 (55.5) 所得税费用 1,156,345 1,099,858 56,487 5.1 21 3.2.2 财务状况表分析 3.2.2.1 资产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本行资产总额的构成情况。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 (%)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51,020,641 40.5 124,769,386 39.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准备 (4,231,595) (1.2) (2,952,934) (0.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 146,789,046 39.3 121,816,452 38.1 证券投资(1) 119,430,754 32.0 105,795,905 33.1 对联营企业投资 238,394 0.1 29,214 0.0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2,813,488 11.5 38,201,369 12.0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55,706,352 14.9 45,856,556 1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融资产 881,977 0.2 2,312,586 0.7 固定资产 2,691,236 0.7 2,627,007 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5,271 0.3 505,920 0.2 其他资产 3,547,216 1.0 2,662,978 0.8 资产总额 373,103,734 100.0 319,807,987 100.0 注: (1) 证券投资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 类投资。 於2016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731.04亿元,较 上年末增加人民币532.96亿元,增幅16.7%。其中: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人民币1,510.2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 币262.51亿元,增幅21.0%,主要是由於本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优质项目和重点目标客户的贷款,同时结合 重庆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特点,加强对市场发展潜力大、客 户需求突出的中小和小微企业贷款的信贷投放。 22 证券投资为人民币1,194.3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36.35亿 元,增幅12.9%,主要是由於本行增持收益稳定的国债和政策性 银行债券以及增加风险可控、收益较高的信托投资。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为人民币428.1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人民币46.12亿元,增幅12.1%,主要是由於客户存款快速增 长,导致法定存款准备金增加人民币37.9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3.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557.06亿元,较 上年末增加人民币98.50亿元,增幅21.5%,主要原因是:(1) 存�u拆放同业款项净额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82.67亿元,增幅 83.3%;(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5.83亿元, 增幅4.4%。 (1) 客户贷款及垫款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 (%) 公司贷款 -公司贷款 105,349,815 69.8 84,276,669 67.6 -贴现 4,839,011 3.2 4,120,780 3.3 零售贷款 -按揭贷款 18,331,192 12.1 18,012,580 14.4 -个人消费贷款 7,161,329 4.8 3,848,972 3.1 -信用卡透支 3,395,551 2.2 2,924,258 2.3 -个人经营贷款 11,943,743 7.9 11,586,127 9.3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51,020,641 100.0 124,769,386 100.0 於2016年12月31日,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人民币 1,510.21亿 元,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人 民 币262.51亿 元, 增 幅 21.0%。 23 公司贷款(不含贴现)为人民币1,053.50亿元,较上年末增 加人民币210.73亿元,增幅25.0%,在客户贷款及垫款总 额中的占比较上年末增加2.2个百分点至69.8%。於报告期 内,本行在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信 贷结构调整,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其中报告期内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房地 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贷款分别新增人民币77.30亿 元、人民币63.54亿元,人民币21.03亿元,人民币20.86亿 元和人民币12.04亿元。 票据贴现为人民币48.3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7.18亿 元,增幅17.4%,主要是由於市场需求增加所致。 零售贷款为人民币408.3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4.60 亿元,增幅12.3%,在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中的占比较上年 末下降2.1个百分点至27.0%。其中:按揭贷款较上年末增 加人民币3.19亿元,增幅1.8%,主要支持居民自住房消费 需求;个人消费贷款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人民币33.12亿元, 增幅达86.1%,主要是本行优化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结构,积 极探索互联网线上贷款,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推出了「微粒 贷」、「快E贷」等产品,实现了贷款余额的快速增长;信用 卡透支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71亿元,增幅16.1%;个人经 营性贷款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58亿元,增幅3.1%。报告 期内本行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变化,在积极防范信用风险 的基础上,主动调整信贷结构,优先满足个人客户的信贷 需求,大力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和信用卡业务。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客户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 (%) 抵押贷款 78,018,314 51.7 70,150,924 56.2 质押贷款 16,179,930 10.7 12,562,758 10.1 保证贷款 48,515,413 32.1 35,291,775 28.3 信用贷款 8,306,984 5.5 6,763,929 5.4 客户贷款总额 151,020,641 100.0 124,769,386 100.0 24 客户贷款减值拨备的变动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减值拨备变动情 况。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整体拨备 逐笔拨备 整体拨备 逐笔拨备 年初余额 2,492,792 460,142 2,072,780 261,315 计提客户贷款减值拨备 1,344,786 1,320,137 847,547 668,672 冲回客户贷款减值拨备 (336,528) (447,332) (427,535) (75,265) 计提客户贷款减值拨备净额 1,008,258 872,805 420,012 593,407 本年释放的减值拨备折现利息 �C (112,399) �C (59,493) 年内核销的贷款 �C (548,287) �C (345,552)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呆账 �C 58,284 �C 10,465 年末余额 3,501,050 730,545 2,492,792 460,142 2016年,本行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及监管当局相关要求,充 分考虑外部经济形势变化与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加大计提 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的力度。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客户 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准备余额为人民币42.32亿元,较上年 末增加人民币12.79亿元,增幅43.3%;减值准备对不良贷 款比率为293.35%,较上年末上升49.37个百分点。 25 (2) 证券投资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之本行以公允价值计算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及证券投资的构成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债券 881,977 0.7 2,312,586 2.1 小计 881,977 0.7 2,312,586 2.1 证券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 -信托公司 35,237,101 29.3 50,188,787 46.4 -证券公司 14,455,970 12.0 13,411,717 12.4 -基金公司 151,023 0.1 �C �C -商业银行 8,423,514 7.0 8,615,127 8.0 -资产管理公司 14,186,078 11.8 104,969 0.1 -政府 4,096,900 3.5 958,900 0.9 减值准备 (799,831) (0.7) (271,286) (0.3) 小计 75,750,755 63.0 73,008,214 67.5 证券投资-可供出售之证券 -政策性银行 3,581,372 3.0 3,079,089 2.8 -企业 16,570,761 13.8 15,140,594 14.0 -商业银行 50,564 0.0 70,611 0.1 -信托公司 311,354 0.2 188,243 0.2 -基金公司 2,600,000 2.2 �C �C -政府 194,728 0.2 �C �C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股权投资 576,664 0.5 492,416 0.5 -其他 14 0.0 14 0.0 小计 23,885,457 19.9 18,970,967 17.6 证券投资-持有至到期之 证券 -政府 16,167,633 13.4 10,515,099 9.7 -政策性银行 3,176,909 2.7 2,835,625 2.6 -商业银行 420,000 0.3 420,000 0.4 -企业 30,000 0.0 46,000 0.1 小计 19,794,542 16.4 13,816,724 12.8 合计 120,312,731 100.0 108,108,491 100.0 26 於2016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证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203.13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22.04亿元,增幅11.3%。其 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 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4.31亿元至人民币8.82亿元,降幅 61.9%,主要是本行根据利率市场走势,调整交易性债券结 构所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238.85亿元,较 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9.14亿元,增幅25.9%,主要是增持货 币基金及各类债券,以提高本行投资收益水平所致;贷款 和应收款项类证券投资余额为人民币757.51亿元,较上年 末增加人民币27.43亿元,增幅3.8%,保持稳定增长;持有 至到期的证券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59.78亿元至人 民币197.95亿元,增幅43.3%,主要是增持风险低、收益稳 定的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券所致。 3.2.2.2 负债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本行负债总额的构成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 60,350,785 17.3 73,235,555 24.5 客户存款 229,593,793 65.7 199,298,705 66.8 其他负债 4,453,933 1.3 7,218,001 2.4 应交税金 295,059 0.1 271,989 0.1 发行债券 54,598,252 15.6 18,490,742 6.2 总负债 349,291,822 100.0 298,514,992 100.0 於2016年12月31日,本行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492.92亿元,较 上年末增加人民币507.77亿元,增幅17.0%。客户存款是本行 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02.95亿元,增幅 15.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 128.85亿元,降幅17.6%;发行债券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人民币 361.08亿元,增幅达到195.3%,主要是因为:(1)本行於2016年 2月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15亿元固定利率二级资本 债;(2)本行於2016年发行同业存单71期,於2016年12月31日尚 未到期的已发行同业存单共59期,面值合计人民币500亿元。 27 (1) 客户存款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 (%) 企业活期存款 68,206,142 29.7 57,102,294 28.7 企业定期存款 86,326,675 37.6 77,426,011 38.8 个人活期存款 9,681,691 4.2 8,979,971 4.5 个人定期存款 49,013,416 21.4 31,197,219 15.7 其他存款 16,365,869 7.1 24,593,210 12.3 客户存款总额 229,593,793 100.0 199,298,705 100.0 其中:保证金存款 11,115,432 4.8 16,619,121 8.3 於2016年12月31日,本行客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295.94亿 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02.95亿元,增幅15.2%。其中: 企业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545.3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 200.05亿元,增幅14.9%;个人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86.95亿 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85.18亿元,增幅46.1%;企业及 个人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78.8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 民币118.06亿元,增幅17.9%;企业及个人定期存款余额为 人民币1,353.4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67.17亿元,增 幅24.6%。 (2) 发行债券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 (%) 次级债 固定利率次级债- 2022年 796,523 1.5 795,902 4.3 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 2026年 1,497,168 2.7 �C �C 金融债 固定利率金融债- 2018年 2,995,894 5.5 2,992,474 16.2 同业存单 49,308,667 90.3 14,702,366 79.5 总计 54,598,252 100.0 18,490,742 100.0 28 经本行2011年8月12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1 年11月18日中国银监会《关於重庆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 覆》银监覆[2011]511号核准,本行於2012年3月在中国国内 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8亿元次级债券。全部为10年期固定 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 6.8%,本行计划在2017年3月21日赎回上述债券。 经本行2014年5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 9月21日中国银监会《关於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 资本债券的批覆》渝银监覆[2015]107号核准,本行於2016 年2月22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15亿元二级资 本债券。全部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 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4.4%,本行有权在2021年2月 22日行使以面值赎回债券的赎回权。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 工具的减记特徵,当发生发行文件中约定的监管触发事件 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任何尚未支 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依据中国银监会相关规 定,该二级资本债券符合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标准。 次级债券的索偿权排在本行的其他负债之後,先於本行的 股权资本。本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已根据中国银监会 有关规定计入了附属资本。 经本行2011年11月25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2 年9月21日中国银监会《关於重庆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 覆》银监覆[2012]526号核准,本行於2013年4月在中国银 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3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券。於2013年 4月25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0 亿元的五年期小型微型企业金融债券,全部为固定利率债 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4.78%,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於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2016年本行以贴现方式共发行71期同业存单,期限为1个月 至1年。於2016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已发行同业存单共 59期,面值合计人民币500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未发生涉及发行债券本息及其 他违反债券协议条款的事件。 29 (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 (%) 中央银行拆入 1,957,148 3.2 3,586,768 4.9 同业存款 28,190,198 46.7 28,777,759 39.3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 12,126,278 20.1 12,682,929 17.3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拆入 2,585,950 4.3 3,000,000 4.1 卖出回购票据 12,506,491 20.7 25,188,099 34.4 卖出回购证券 2,984,720 5.0 �C �C 总计 60,350,785 100.0 73,235,555 100.0 於2016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 入余额人民币603.5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28.85亿 元,降幅17.6%。其中:中央银行拆入较上年末减少人民 币16.30亿元,降幅45.4%;同业存款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 5.88亿元,降幅2.0%;其他金融机构存款较上年末减少人 民币5.57亿元,降幅4.4%;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拆入余额 减少人民币4.14亿元,降幅13.8%;卖出回购票据余额较上 年末减少人民币126.82亿元,降幅50.3%;同时卖出回购证 券於2016年实现人民币29.85亿元的新增。 30 3.2.2.3 股东权益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本行股东权益的构成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 (%) 股本 3,127,055 13.1 3,127,055 14.7 资本公积 4,680,638 19.7 4,680,638 22.0 其他储备 6,145,647 25.8 5,337,299 25.0 未分配利润 9,858,572 41.4 8,148,003 38.3 权益总额 23,811,912 100.0 21,292,995 100.0 於2016年12月31日,本行实收资本人民币31.27亿元,资本公积 人民币46.81亿元,其他储备人民币61.46亿元,未分配利润人民 币98.59亿元。在其他储备中:(1)盈余公积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 3.50亿元,主要是由於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2)一般风险准 备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6.16亿元,主要是按照一般风险准备不 低於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1.5%新增公积所致。 31 3.2.3 贷款质量分析 3.2.3.1 贷款五级分类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本行贷款按五级分类的分布情况。在贷款 五级分类制度下,不良贷款包括划分为次级、可疑及损失的贷 款。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 (%) 正常 143,592,658 95.08 118,258,244 94.78 关注 5,985,484 3.96 5,300,814 4.25 次级 780,628 0.52 726,416 0.58 可疑 590,655 0.39 444,294 0.36 损失 71,216 0.05 39,618 0.03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51,020,641 100.00 124,769,386 100.00 不良贷款额 1,442,499 0.96 1,210,328 0.97 2016年,面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严峻挑战,本行加快推进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信用风险防控,对信贷资产进 行滚动风险排查,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加强预警跟踪与贷後管 理,信贷资产质量继续保持在较好水平。於2016年12月31日, 不良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4.4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32亿 元;不良贷款率0.96%,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关注类贷 款占比3.96%,较上年末下降0.29个百分点。 32 3.2.3.2 贷款集中度 (1) 行业集中度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贷款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不良 贷款金额 不良 贷款率 贷款金额 占总额 百分比 不良 贷款金额 不良 贷款率 (%) (%) (%) (%) 制造业 18,591,598 12.3 451,802 2.43 16,488,594 13.2 243,215 1.48 批发和零售业 15,955,891 10.6 253,255 1.59 16,105,150 12.9 369,116 2.29 建筑业 9,067,295 6.0 168,222 1.86 8,109,478 6.5 72,721 0.90 房地产业 17,168,657 11.4 35,000 0.20 15,082,562 12.1 �C �C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353,418 8.8 13,333 0.10 6,999,400 5.6 11,283 0.1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14,326,733 9.5 6,016 0.04 6,596,889 5.3 �C �C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35,713 1.3 11,780 0.58 2,013,142 1.6 �C �C 采矿业 3,117,867 2.0 61,517 1.97 2,666,412 2.1 139,000 5.2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2,136,919 1.4 �C �C 2,021,638 1.6 5,000 0.25 农、林、牧、渔业 1,613,366 1.1 26,247 1.63 1,424,851 1.1 29,563 2.0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933,136 1.3 2,705 0.14 729,088 0.6 1,000 0.14 教育 783,484 0.5 �C �C 643,890 0.5 �C �C 金融业 238,061 0.2 �C �C 362,129 0.3 �C �C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 质勘查业 393,669 0.3 �C �C 311,783 0.3 7,500 2.4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 软件业 609,579 0.4 3,880 0.64 321,001 0.3 �C �C 住宿和餐饮业 572,051 0.4 11,465 2.00 383,344 0.3 �C �C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1,315 0.2 �C �C 369,788 0.3 �C �C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365,000 1.6 �C �C 3,147,630 2.5 �C �C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 利业 826,063 0.5 3,000 0.36 499,900 0.4 4,840 0.97 票据贴现 4,839,011 3.2 �C �C 4,120,780 3.3 �C �C 零售贷款 40,831,815 27.0 394,277 0.97 36,371,937 29.2 327,090 0.90 总计 151,020,641 100.0 1,442,499 0.96 124,769,386 100.0 1,210,328 0.97 注: 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为该行业不良贷款余额�u该行业贷款余额。 33 2016年,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的宏观形势,本行持续优化行 业客户信贷准入、退出标准,进一步完善行业限额管理。 自2014年以来,受经济增速、增长结构和增长动力调整 等多方面影响和冲击,银行业不良贷款均呈现持续增长态 势。我行采取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和加快不良贷款处置等多 方面措施,2016年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行 业变动情况如下: 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09亿元,不良 贷款率增加0.95个百分点,主要是钢铁等行业受市场冲击 较大,从而导致此类行业不良率持续上升; 批发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16亿元, 不良贷款率降低0.70个百分点,主要是加大了此类行业的 化解、清收和处置力度; 建筑业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9,550.10万元,不 良贷款率上升0.96个百分点,主要是该行业客户受下游企 业影响,应收账款回款困难所致;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178.00万 元,不良贷款率上升0.58个百分点,主要是某物流公司受 到货运成本增高影响,市场竞争力下降,应收账款回款困 难等因素所致,目前拟进入诉讼阶段; 住宿和餐饮业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146.50万 元,不良贷款率上升2.00个百分点;及 零售贷款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6,718.70万元,不良贷 款率上升0.07个百分点,主要是部份小微企业经营不善导 致其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及商业地产按揭贷款不能按时偿还。 另外,得益於谨慎的客户准入和良好的风险管控模式,通 过对不良贷款的积极化解,采矿业不良率由上年末的5.21% 下降至1.97%,农、林、牧、渔业不良率也由上年末的 2.07%下降至1.6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不良率 由上年末的0.97%下降至0.36%,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 质勘查业不良率由上年末的2.41%下降至0%。 34 (2) 借款人集中度 2016年,本行对最大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的 4.52%,对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的29.24%, 均符合监管要求。於2016年12月31日,本行十大单一借款 人的贷款均为正常贷款。 a. 集中度指标 主要监管指标 监管标准 於2016年 12月31日 於2015年 12月31日 於2014年 12月31日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4.52 4.00 4.62 最大十家贷款客户贷款比例(%) <=50 29.24 30.79 25.21 注: 以上数据参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公式计算。 b. 前十大单一借款人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所属行业 金额 占贷款总额 百分比 (%) 客户A 制造业 1,286,061 0.85 客户B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40,000 0.62 客户C 公共设施管理业 900,000 0.60 客户D 制造业 834,000 0.55 客户E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0,000 0.52 客户F 房地产业 780,000 0.52 客户G 制造业 714,600 0.47 客户H 房地产业 700,000 0.46 客户I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90,000 0.46 客户J 房地产业 690,000 0.46 35 (3)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情 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贷款金额 不良 贷款金额 不良 贷款率 贷款金额 不良 贷款金额 不良 贷款率 (%) (%) 公司类贷款 105,349,815 1,048,222 0.99 84,276,669 883,238 1.05 短期贷款 40,877,943 868,726 2.13 47,125,070 778,238 1.65 中长期贷款 64,471,872 179,496 0.28 37,151,599 105,000 0.28 零售贷款 40,831,815 394,277 0.97 36,371,937 327,090 0.90 住房按揭及个人 商用物业房地产 贷款(1) 18,296,295 76,677 0.42 17,880,109 63,893 0.36 个人经营及再就业 贷款 11,943,743 213,577 1.79 11,586,127 205,062 1.77 其他(2) 10,591,777 104,023 0.98 6,905,701 58,135 0.84 票据贴现 4,839,011 �C �C 4,120,780 �C �C 总计 151,020,641 1,442,499 0.96 124,769,386 1,210,328 0.97 注: (1) 个人购商用房贷款只包含商用房按揭贷款,未包含其他消 费贷款内用於购商用房部份。 (2) 其他贷款包含的品种为:长江卡循环贷款、长江快易贷、 个人消费汽车按揭贷款(间客式)、个人消费汽车按揭贷款 (直客式)、其他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幸福贷、接利贷、顺 抵贷、薪金贷、微粒贷、快E贷。 於2016年12月31日,公司类不良贷款余额人民币10.48亿 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1.65亿元,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 下降0.06个百分点至0.99%;零售不良贷款余额人民币3.94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18.70万元,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上 升0.07个百分点至0.97%。 36 (4) 逾期客户贷款及垫款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本行已逾期客户贷款和垫款按逾期天 数分析情况。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 (%) 逾期90天以内 3,310,940 59.22 1,911,506 54.56 逾期90天至1年 1,662,321 29.73 1,079,629 30.82 逾期1年以上3年以内 567,092 10.14 413,682 11.81 逾期3年以上 50,520 0.91 98,486 2.81 已逾期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5,590,873 100.00 3,503,303 100.00 注: 逾期客户贷款及垫款包括信用卡垫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逾期贷款总额人民币55.91亿元,较 上年末增长人民币20.88亿元;逾期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为3.70%,较上年末上升0.89个百分点。 37 3.2.4 资本充足率分析 本行资本管理以满足监管之要求,不断提高资本的风险抵御能力和 资本回报为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资本充足率目标,运用绩 效考核、资本配置等手段引导业务发展,以此实现总体战略、业务 发展、资本管理战略协同发展。 为促进本行实现可持续发展,转变增长方式,统筹资产业务发展与 资本节约,进一步增强经营机构资本节约意识,近年来,本行在绩 效考核方案中考虑各机构资本消耗情况与收益,进一步优化风险调 整绩效考核方案,引导分支机构和管理部门多做节约资本的业务, 资本回报高的业务。同时实施资本预算管理,通过引入资本分配, 建立健全资本占用和风险资产之间的平衡制约机制,确保资本充足 率持续达标。 3.2.4.1 资本充足率 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 产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 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报告期内,本行满足中国 银监会关於过渡期安排的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以及逆 周期资本要求。 38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行资本充足率相关资料。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核心资本: 股本 3,127,055 3,127,055 合格的资本公积 4,911,433 5,069,141 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5,914,852 4,948,796 合格的未分配利润 9,858,572 8,148,003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全额扣除项目 (96,014) (91,429) 门槛扣除项目 �C �C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3,715,898 21,201,566 其他一级资本净额 �C �C 二级资本净额 4,752,209 2,302,606 资本净额 28,468,107 23,504,172 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214,620,993 175,521,618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9,927,931 10,258,298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 �C �C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224,548,924 185,779,916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905,495 2,737,443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15,946,736 13,594,516 应用资本底线之前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241,401,155 202,111,875 应用资本底线之後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241,401,155 202,111,87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以百分比列示) 9.82 10.49 一级资本充足率(以百分比列示) 9.82 10.49 资本充足率(以百分比列示) 11.79 11.63 39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本充足率为11.79%,较上年末提高0.16 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82%,较上年末下降0.67个 百分点。报告期资本充足率变化的主要原因:(1)本行於2016年 2月成功发行人民币15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提高了资本充足率; (2)各项业务正常发展,表内外加权风险资产总额均有所增加,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本充足率。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於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 求》,本行资本构成、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资本工具主要特徵等 信息,在本行网站(www.cqcbank.com)「投资者关系-监管资 本」专栏中进行详细披露。 3.2.4.2 杠杆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杠杆率为5.93%,高於中国银监会监管要 求。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杠杆率(%) 5.93 5.99 一级资本 23,811,912 21,292,995 一级资本扣减项 96,014 91,429 一级资本净额 23,715,898 21,201,566 调整後表内资产余额 373,007,720 319,776,188 调整後表外资产余额 26,634,099 34,390,698 调整後表内外资产余额 399,641,819 354,166,886 本行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算杠杆率,一级资本净额与本行计算 资本充足率的口径一致。 调整後表内资产余额包含按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的衍生产品及 其他表内资产。调整後表外资产余额包含按10%转换系数计算 的无条件可撤销承诺和其他表外项目。 调整後表内外资产余额=调整後表内资产余额+调整後表外资产 余额。 40 3.2.5 分部信息 3.2.5.1 地区分部摘要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以百分比列示) 重庆市 异地 重庆市 异地 重庆市 异地 重庆市 异地 存款 81.55 18.45 81.19 18.81 77.49 22.51 77.81 22.19 贷款 74.93 25.07 75.82 24.18 74.00 26.00 73.83 26.17 资产 85.88 14.12 83.37 16.63 81.40 18.60 77.72 22.28 贷存比 58.73 86.84 56.99 78.43 59.21 71.60 57.71 71.74 不良贷款率 0.76 1.64 0.65 2.02 0.31 1.80 0.26 0.75 减值准备对 不良贷款率 372.68 183.92 347.34 136.75 704.36 128.30 787.84 268.30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以百分比列示) 重庆市 异地 重庆市 异地 重庆市 异地 重庆市 异地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1.07 0.63 1.27 0.05 1.24 0.94 1.47 0.5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率 21.53 13.02 19.34 14.14 13.25 7.65 10.88 11.48 成本收入比率 22.85 30.11 29.58 40.47 30.60 31.85 30.51 42.15 注: 异地指除重庆市以外的地区,包括位於成都市、贵阳市和西安市的 三家分行的数据。 41 3.2.5.2 业务分部摘要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公司银行 个人银行 资金业务 未分配 合计 外部客户净利息收入 3,318,446 (558,257) 4,917,209 �C 7,677,398 分部内部净利息收入�u(支出) 1,758,464 1,321,079 (3,079,543) �C �C 净利息收入 5,076,910 762,822 1,837,666 �C 7,677,39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54,327 217,398 1,554,292 �C 1,926,017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公司银行 个人银行 资金业务 未分配 合计 外部客户净利息收入 2,242,000 300,151 4,459,922 �C 7,002,073 分部内部净利息收入�u(支出) 2,029,518 527,638 (2,557,156) �C �C 净利息收入 4,271,518 827,789 1,902,766 �C 7,002,07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46,874 176,931 988,248 �C 1,512,053 42 3.2.6 资产负债表外项目分析 本行资产负债表外项目主要包括或有事项及承诺,具体包括信贷承 诺、资本开支承诺、营运租赁承诺等。信贷承诺是表外项目的主要 组成部份,由银行承兑汇票、信用卡承诺、开出信用证和开出保函 等构成;其中,信用卡承诺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开出信用证是重要的 组成部份。於2016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余额人民币 25.6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49亿元,增幅21.2%;担保、承 诺及信用证余额人民币281.5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54.27亿 元,降幅16.2%;经营租赁承担余额人民币1.7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人民币2,388.90万元,降幅12.2%;资本开支承担余额人民币4.45亿 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6,447.80万元,增幅17.0%。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於2016年12月31日 1年内 1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2,566,179 �C �C 2,566,179 担保、承兑及信用证 24,831,532 3,323,130 899 28,155,561 经营租赁承担 51,925 94,905 24,459 171,289 资本开支承担 389,238 55,503 �C 444,741 合计 27,838,874 3,473,538 25,358 31,337,770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於2015年12月31日 1年内 1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2,116,877 �C �C 2,116,877 担保、承兑及信用证 32,982,580 600,279 �C 33,582,859 经营租赁承担 60,066 110,211 24,901 195,178 资本开支承担 345,898 34,365 �C 380,263 合计 35,505,421 744,855 24,901 36,275,177 43 3.3 风险管理 3.3.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由於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降 低而造成的风险。本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於贷款组合、投 资组合、担保及承诺以及其他支付承诺。 持续推进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在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的前 提下,通过设置风险限额、实施差异化考核激励政策,优化调整信 贷结构。重点支持教育、文化、医疗健康、现代物流、环保等行业 及相关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增量改善来优化全行信贷配置。同 时,稳步压缩、退出钢铁、水泥、煤炭、多晶硅、平板玻璃、船舶 制造等产能过剩行业和民营担保信贷,确保存量资产风险整体可控。 严格防范增量授信业务风险。重点关注借壳融资、关联企业融资、 产业链融资等,严格异地授信管理。出台《重庆银行集团客户管理 办法》,切实完善集团客户授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风 险的统一识别、管理和控制,合理确定授信额度,防止出现实质上 的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 建立健全授信风险化解管理机制。明确管理架构与职责职能,即总 行部室负责统筹、指导,分支机构承担主体责任。强化计划管理, 创新考核方案,激励和约束双管齐下。扩充清收力量,引入外部资 产清收机构库。拓展清收方式,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参与清收。 不断推动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建设与应用。非零售内部评级除持续开 展模型监测、优化等工作外,重点搭建了评级应用体系,初步建立 准入管理、审批授权、单一客户限额等评级核心应用。零售内部评 级已初步形成以A卡、B卡和分池模型为核心的风险计量体系,其配 套的评级系统(一期)亦投产上线并对零售业务开展申请评级。 44 3.3.2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流程、人员、信息系统以及 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推动操作风险 三大管理工具的落地应用。完善操作风险政策制度体系,出台《重 庆银行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办法》,制定报告模板、明确报告流程;以 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为依托,深化开展流程梳理与评估、关键风险指 标监测、损失数据收集;加强监督检查,对「两加强、两遏制」回头 看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落实案防主体责任;持续 强化业务连续性管理,推进两地三中心建设,加强系统备份设施配 置,确保业务持续运营。 3.3.3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 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交易 帐户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3.3.3.1 交易账户利率风险 本行涉及交易账户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为债券。交易账户 利率风险管理方面,建立了前中後台相分离的市场风险管理架 构,通过分级授权、风险限额体系、定期估值等手段进行市场 风险管理。 2016年,本行密切关注金融市场变化,继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 制度和限额管理体系,使用风险价值法(VaR)来识别、监测和控 制市场风险。 3.3.3.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指资产与负债的币种错配所带来的风险。本行通过敞 口限额管理和资产负债币种结构管理,确保将汇率变动产生的 不利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45 3.3.4 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 策略、政策和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系 统,充分识别、有效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本行整体及在各产 品、各业务条线、各业务环节、各级机构中的流动性风险,将流动 性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确保无论在正常经营环境中还 是在压力状态下,都有充足的资金应对资产的增长和到期债务的支 付,实现经营发展中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协调统一。 本行董事会根据风险偏好审核批准与流动性风险整体管理相关的政 策、策略、程序、流动性风险限额及应急计划,高级管理层或下设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 略、政策和程序,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其他业务部室相互配合,形成分工协作、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的流 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行通过梳理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 框架,通过继续实施资产负债协调会制度、头寸管理、流动性指标 限额管理、期限错配管理、流动性储备资产管理、流动性风险动态 管理,持续提升流动性风险计量、预测能力,提高本行的流动性风 险管理能力。同时,通过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科技手段,不断提高 流动性管理方面的信息系统应用水平,提升流动性风险监测及计量 精细化、自动化水平。 本行定期计量全行头寸余额、流动性储备、流动性缺口及相关监管 指标情况,形成流动性风险计量及监控机制;同时,根据流动性缺 口、流动性储备、头寸余额、市场情况、相关监管指标达标要求等 因素组织全行资产负债业务;通过限额管理、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 管理方式,积极主动调整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保证流动性风险安全 可控。 46 另外,本行持续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至少每季度测试一次), 通过实施压力测试,提前发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并采取 应对措施,不断提升本行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2016年各季度压力 测试的结果显示,压力情景下流动性风险仍处於可控范围。同时, 本行制定了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规范了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提升了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效率。 2016年末,反映本行流动性状况的主要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 本行通过流动性缺口分析来评估流动性风险状况。2016年末,以合 同到期日划分的未折现合同现金流计算出的本行流动性缺口如下: 以合同到期日划分的未折现合同现金流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即期偿还 一个月内 一至 三个月 三至 十二个月 一至 五年 五年以上 无期限 逾期 合计 2016年12月31日 流动性缺口净值 (75,590,728) (3,627,295) 8,249,810 (18,182,322) 42,404,174 64,219,178 36,647,709 4,983,504 59,104,030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即期偿还 一个月内 一至 三个月 三至 十二个月 一至 五年 五年以上 无期限 逾期 合计 2015年12月31日 流动性缺口净值 (65,332,161) 8,425,035 (7,076,621) (18,139,998) 46,748,249 48,274,503 30,277,998 2,883,877 46,060,882 2016年,本行各期限累计缺口人民币591.0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 民币130.43亿元。尽管实时偿还的负缺口为人民币755.91亿元,但 本行存款客户基础广泛而坚实,存款沉淀率较高,资金来源稳定, 负缺口对本行实际流动性的影响不大。 47 本行流动性覆盖率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54,146,110 42,132,802 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 56,680,289 41,906,971 流动性覆盖率(%) 95.53 100.54 中国银监会最新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 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4年底、2015 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 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最新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2015年10月1日生 效)计算流动性覆盖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流动性覆盖率 为95.53%,较上年末下降5.01个百分点,满足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要 求。 48 3.3.5 市场风险管理 3.3.5.1 利率风险分析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可 能性,即利率变化使商业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 本与预期成本发生背离,使其实际收益低於预期收益,或实际 成本高於预期成本,从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本行 利率风险主要面临的是重定价风险,它产生於本行资产、负债 重新定价时间或到期日的不匹配。 本行定期计量利率敏感性缺口,通过缺口分析来评估承受的利 率风险,并进一步评估在不同利率情景下,利率变动对净利息 收入和企业净值的影响。 2016年以来,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市场波动频率和 波动幅度不断提高,而市场监管也更加严格,商业银行息差水 平不断收窄。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及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 本行不断完善利率定价管理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适时调 整定价策略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策略,通过利率定价、考 核政策及FTP等工具的合理运用,有效引导重定价期限结构调 整,提高利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保证本行的收益和市场价值 保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 49 本行利率风险缺口按合同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两者较早者)结 构如下表: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一个月内 一至 三个月 三至 十二个月 一至 五年 五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於中央银行的 存款 42,175,420 �C �C �C �C 638,068 42,813,488 存放於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的款项 25,339,217 15,282,140 14,431,665 653,330 �C �C 55,706,3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003 30,090 �C 649,637 197,247 �C 881,977 客户贷款及垫款 58,066,663 13,669,250 40,142,175 33,132,633 1,778,325 �C 146,789,046 证券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 5,606,339 14,857,784 20,214,483 30,310,437 4,761,712 �C 75,750,755 -可供出售之证券 3,816,583 1,264,724 4,532,791 12,126,913 1,567,782 576,664 23,885,457 -持有至到期之证券 �C 419,985 430,000 9,352,658 9,591,899 �C 19,794,542 对联营公司的投资 �C �C �C �C �C 238,394 238,394 其他金融资产 �C �C �C �C �C 3,408,140 3,408,140 资产总额 135,009,225 45,523,973 79,751,114 86,225,608 17,896,965 4,861,266 369,268,151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和拆入 (37,357,565) (7,543,096) (15,368,931) �C (81,193) �C (60,350,785) 客户存款 (91,971,381) (12,739,587) (53,443,380) (71,397,462) (41,983) �C (229,593,793) 发行债券 (5,092,875) (10,144,666) (34,071,126) (2,995,894) (2,293,691) �C (54,598,252) 其他金融负债 �C �C �C �C �C (3,778,250) (3,778,250) 负债总额 (134,421,821) (30,427,349) (102,883,437) (74,393,356) (2,416,867) (3,778,250) (348,321,080)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额 587,404 15,096,624 (23,132,323) 11,832,252 15,480,098 1,083,016 20,947,071 50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一个月内 一至 三个月 三至 十二个月 一至 五年 五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於中央银行的 存款 37,587,207 �C �C �C �C 614,162 38,201,369 存放於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的款项 26,414,111 12,291,487 6,824,663 326,295 �C �C 45,856,5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29,901 50,070 118,368 1,145,624 768,623 �C 2,312,586 客户贷款及垫款 57,135,847 11,490,085 37,199,912 15,129,020 861,588 �C 121,816,452 证券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 4,816,563 7,137,716 26,412,164 33,812,501 829,270 �C 73,008,214 -可供出售之证券 1,476,120 3,050,782 3,473,817 7,243,881 3,233,951 492,416 18,970,967 -持有至到期之证券 75,000 119,999 550,945 4,799,016 8,271,764 �C 13,816,724 对联营公司的投资 �C �C �C �C �C 29,214 29,214 其他金融资产 �C �C �C �C �C 2,025,860 2,025,860 资产总额 127,734,749 34,140,139 74,579,869 62,456,337 13,965,196 3,161,652 316,037,942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和拆入 (26,485,049) (16,852,628) (29,303,271) (500,000) (94,607) �C (73,235,555) 客户存款 (80,049,717) (17,292,181) (67,048,222) (34,903,451) (5,134) �C (199,298,705) 发行债券 �C (5,145,828) (9,556,538) (2,992,474) (795,902) �C (18,490,742) 其他金融负债 �C �C �C �C �C (5,927,271) (5,927,271) 负债总额 (106,534,766) (39,290,637) (105,908,031) (38,395,925) (895,643) (5,927,271) (296,952,273)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额 21,199,983 (5,150,498) (31,328,162) 24,060,412 13,069,553 (2,765,619) 19,085,669 2016年末,本行各期限累计缺口人民币209.47亿元,较上年末 增加人民币18.61亿元。 51 假设市场整体利率和汇率发生平行变化,并且不考虑管理层为 减低利率或汇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本行利率和 汇率敏感性分析如下: 3.3.5.2 利率敏感性分析 预计利息净收入变动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所有收益率曲线向上平移100基点 44,645 42,712 所有收益率曲线向下平移100基点 (44,645) (42,712)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所有收益率曲线向上平移100基点 (570,673) (370,886) 所有收益率曲线向下平移100基点 602,614 332,421 3.3.5.3 汇率敏感性分析 下表列示当人民币相对各外币汇率变动1%时对税前利润的影 响。 预计税前利润�u (亏损)变动 (除另有注明外, 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外汇对人民币汇率上涨1% 1,444 27,975 外汇对人民币汇率下跌1% (1,444) (27,975) 52 3.4 未来展望 2017年,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将继续受两极分化大环境的影响,形势错综 复杂。中国经济在「新常态」下持续健康发展,但受限於外部需求疲弱, 通过出口拉动经济增长与就业的空间有限,同时美元汇率强势造成资本 外流与本币贬值,致使经济增长持续承压。 中国政府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等措 施,加快实施国企、财税、金融、社会保障等基础性和关键性改革,促 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推进。央行继续实施稳健灵活的货币政 策,注重松紧适度和工具创新,灵活运用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 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向市场适度投放流动性,实现货币信贷及社会融 资规模合理增长。 金融改革和创新方面,金融监管持续强化,汇率改革步伐加快,利率市 场化进入新的阶段,互联网金融业态不断丰富,传统银行业将面临更大 的冲击和挑战。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力推行及去产能政策效 果的持续显现,银行业也将从中获得宝贵的发展机遇。同时,行业监管 政策调整优化、金融资质牌照逐步放开都将有效增强银行业的经营自主 性和灵活性,开辟新的增长源。 重庆市作为中国最大的直辖市、西部最发达的都市区、长江上游最大的 中心港口城市和中新互联互通建设的运营中心,地处「一带一路」战略和 长江经济带交汇点,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16 年,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达到10.7%,领先於全国其他省、市、自 治区。2017年,随着中国重大发展战略和计划的持续推进,以及各项稳 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的落实,预计重庆市经济增长将继续保持较快发 展的良好态势。 53 2017年,重庆银行将继续以实施各项业务转型升级为基础,进一步提升 经营管理水平,深化内部治理体系改革,完善产品体系和服务手段,通 过搭建和完善高效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努力实现持续的开拓创新和突破 发展,为本行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本行将立足「专业化、综合经营化、互联网金融化」的战略转型目标,着 力推进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的优化升级,不断提升持续发展能力。本行 将继续在具有竞争优势的小微业务、公司业务以及本行的个人业务和同 业资金等业务领域提高特色经营和服务水平,同时在国家政策和监管体 系范围内,积极拓展业务范围,丰富业务类型,开发新的盈利增长点。 在加强对区域和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分析和把握的基础上,增强经营管 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努力实现健康、 快速、可持续的发展目标,积极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多的财富。 4. 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吸收合并事项 於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非於其正常业务过程中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吸 收合并事项。 5. 其他信息 5.1 企业管治守则 本行着力提高公司管治的透明度及问责性,确保达致高水平的企业管 治,以保障股东的权益及提升企业价值及承担。 为了坚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本行设有专责、专业而具有问责性的董事 会、监事会及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层。本行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除职工 监事外,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於报告期内,本行已全面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 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 条文,并在适当的情况下采纳其中所载的建议最佳常规。本行亦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等关於内幕信息管理的规定。 54 5.2 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於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13名,其中执行董事4名,即甘为民先 生(董事长)、冉海陵先生(行长)、刘建华先生及黄华盛先生;非执行董 事4名,即黄汉兴先生(副董事长)、邓勇先生、吕维女士及杨骏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即李和先生、杜冠文先生、孔祥彬先生、王彭果先 生及靳景玉博士。 本行监事会共有监事9名。其中职工监事4名,即杨小涛先生、黄常胜先 生、林敏先生和周晓红先生;股东监事2名,即陈焰先生和吴冰先生;外 部监事3名,即陈重先生、陈正生先生和殷翔龙先生。 本行共有高级管理人员7名,即冉海陵先生、刘建华先生、杨世银女士、 周国华先生、彭彦曦女士、黄宁先生和周文锋先生。 5.3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董事变动情况 於2016年3月18日,董事会批准覃伟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 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自同日起生效。 於2016年4月22日,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和先生及孔祥彬先生分别获委 任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自同日起生效。 於2016年5月31日,董事会批准詹旺华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本行执行董 事、董事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首 席风险官职务,自同日起生效。 於2016年6月17日,本行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委任刘建 华先生及黄华盛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以及杨雨松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 事。刘建华先生、黄华盛先生及杨雨松先生的任命将自中国银监会重庆 监管局(「 重庆银监局」)董事资格核准之日起生效。 於2016年8月1日,重庆银监局核准刘建华先生任本行执行董事的任职资 格,刘建华先生任执行董事的任期自核准之日起生效,至本行第五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55 於2016年9月13日,重庆银监局核准黄华盛先生任本行执行董事及首席风 险官的任职资格,黄华盛先生任执行董事的任期自核准之日起生效至本 行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监事变动情况 於2016年3月21日,周永康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行外部监事职务, 自2016年6月17日起生效。 於2016年6月17日,本行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委任陈重先生 为本行外部监事。陈重先生自2016年6月17日起担任本行外部监事,周永 康先生於同日起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於2017年2月3日,陈正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行外部监事职务。 陈正生先生的辞任将在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填补空缺後方能 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於2016年4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隋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隋军先 生的任命将自重庆银监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於2017年3月21日,董事会批准周文锋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本行公司秘 书、代理董事会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职务,自2017年3月21日起生效。同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委任黄华盛先生为本行公司秘书、代理董事会秘书 及授权代表,自2017年3月21日起生效。 5.4 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 本行已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交易采纳了一套并不低於上 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 标准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变动 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经本行向所有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 查询後,本行各董事及监事均确认彼等於报告期内一直遵守上述守则和 管理办法。 56 5.5 盈利与股息 本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益及本行於当日的财务状况载列於 本公告财务报告部份。 经於2016年6月17日举行的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本行按照 每股人民币0.264元(含税)向本行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年度之末期股息「 2015年度末期股息」。基於2015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利润和发行股数,股息分配总额为人民币825,542,468.52元(含税)。该 2015年度末期股息已经於2016年7月22日派发给H股和内资股股东。 本行董事会建议按照每股人民币0.291元(含税)向本行全体股东派发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2016年度末期股息」,共人民币 909,972,948.26元(含税)。该股息分配方案将提呈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 会审议。如该建议於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批准,股息将派发於 2017年6月30日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内资股股东和H股股东。上述建议派 发的股息均以人民币计值,以人民币向内资股股东发放,以港币向H股 股东发放,以港币发放的股息计算汇率以本行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宣 派股息日( 2017年5月26日,包括当日)之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人民币对港币平均汇率中间价为准。本行将於2017年6月25日(星期 日)至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内资股及 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行H股股东如欲获派发末期股息而尚未登记 过户文件,须於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或之前将过户文 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本行董事会拟定於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倘 若预期派付日期有任何更改,会就有关更改刊登公告。 本行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及与年度利润的比率如下: (除另有注明外,以人民币 百万元列示,百分比除外)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现金分红(含税) 825.54 735.82 605.97 占年度利润的比例 26.04% 26.03% 26.02% 57 5.6 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日期 本行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将於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举行。为确定 有权出席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H股股东名单,本行将 於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至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 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行H股股东如欲出席2016年度股东 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须於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4时30分前 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 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室。 5.7 购买、出售及赎回本行之上市证券 本行概无於报告期内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的任何上市证券。 5.8 审阅2016年度业绩报告情况 本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罗兵咸永道会 计师事务所根据国际审计准则审计。 本行年度业绩已经本行董事会及其辖下的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8 6. 财务报表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收益表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利息收入 16,226,274 15,507,610 利息支出 (8,548,876) (8,505,537) 利息净收入 7,677,398 7,002,07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021,337 1,589,39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5,320) (77,34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926,017 1,512,053 净交易(损失)�u收益 (50,666) 23,769 证券投资净收益�u(损失) 348 (10,243) 其他营业收入 49,937 64,929 营业收入 9,603,034 8,592,581 营业费用 (2,537,298) (3,190,171) 资产减值损失 (2,411,134) (1,135,300) 营业利润 4,654,602 4,267,110 享有联营利润的份额 3,910 2,809 税前利润 4,658,512 4,269,919 所得税 (1,156,345) (1,099,858) 净利润 3,502,167 3,170,061 归属於银行股东的本年净利润 3,502,167 3,170,061 归属於银行股东的每股盈利(人民币元) -基本及稀释 1.12 1.17 59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收益表(续)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归属於银行股东的本年净利润 3,502,167 3,170,061 其他综合收益 其後可能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之证券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09,957) 400,480 减:相关所得税影响 52,489 (100,120) 小计 (157,468) 300,360 其後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退休福利重估盈余 (320) (3,292) 减:相关所得税影响 80 823 小计 (240) (2,469) 其他综合收益税後总额 (157,708) 297,891 归属於银行股东的本年综合收益总额 3,344,459 3,467,952 60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表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2,813,488 38,201,369 存放於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55,706,352 45,856,5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881,977 2,312,586 客户贷款及垫款 146,789,046 121,816,452 证券投资 -贷款及应收款项 75,750,755 73,008,214 -可供出售之证券 23,885,457 18,970,967 -持有至到期之证券 19,794,542 13,816,724 对联营企业投资 238,394 29,214 固定资产 2,691,236 2,627,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5,271 505,920 其他资产 3,547,216 2,662,978 资产总额 373,103,734 319,807,987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 60,350,785 73,235,555 客户存款 229,593,793 199,298,705 其他负债 4,453,933 7,218,001 应交税金 295,059 271,989 发行债券 54,598,252 18,490,742 负债总额 349,291,822 298,514,992 股东权益 股本 3,127,055 3,127,055 资本公积 4,680,638 4,680,638 其他储备 6,145,647 5,337,299 未分配利润 9,858,572 8,148,003 股东权益合计 23,811,912 21,292,995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373,103,734 319,807,987 61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表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其他储备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金 一般风险 准备 可供出售证券 重估增值储备 重估退休 福利计划 未分配利润 合计 2016年1月1日余额 3,127,055 4,680,638 1,522,214 3,426,582 390,730 (2,227) 8,148,003 21,292,995 本年净利润 �C �C �C �C �C �C 3,502,167 3,502,167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 �C �C �C �C (157,468) (240) �C (157,708) 综合收益合计 �C �C �C �C (157,468) (240) 3,502,167 3,344,459 发行新股 �C �C �C �C �C �C �C �C 股息 �C �C �C �C �C �C (825,542) (825,542) 转入其他储备 �C �C 350,217 615,839 �C �C (966,056) �C 2016年12月31日余额 3,127,055 4,680,638 1,872,431 4,042,421 233,262 (2,467) 9,858,572 23,811,912 2015年1月1日余额 2,705,228 2,444,623 1,205,208 2,502,432 90,370 242 6,954,920 15,903,023 本年净利润 �C �C �C �C �C �C 3,170,061 3,170,061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 �C �C �C �C 300,360 (2,469) �C 297,891 综合收益合计 �C �C �C �C 300,360 (2,469) 3,170,061 3,467,952 发行新股 421,827 2,236,015 �C �C �C �C �C 2,657,842 股息 �C �C �C �C �C �C (735,822) (735,822) 转入其他储备 �C �C 317,006 924,150 �C �C (1,241,156) �C 2015年12月31日余额 3,127,055 4,680,638 1,522,214 3,426,582 390,730 (2,227) 8,148,003 21,292,995 6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税前利润 4,658,512 4,269,919 调整: 折旧及摊销 170,804 153,333 贷款损失准备 1,881,063 1,013,419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530,071 121,881 处置固定资产和抵债资产净收益 (1,462) (32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61,570 132 金融投资净(收益)�u损失 (21,541) 10,243 应占联营企业分红 (3,910) (2,809) 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6,191,453) (5,755,798) 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1,337,326 362,702 营运资产的净增加: 存放中央银行限定性存款净(增加)�u减少额 (3,794,902) 241,667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 增加额 (2,414,399) (844,209) 买入返售款项净(增加)�u减少额 (1,582,553) 13,016,52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26,799,542) (18,320,535) 其他营运资产净增加额 (974,945) (1,284,724) 营运负债的净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u增加额 (1,629,620) 668,67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和拆入款项净 (减少)�u增加额 (1,558,262) 263,919 卖出回购款项净减少额 (9,696,888) (9,332,760)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30,295,088 31,366,270 其他营运负债净(减少)�u增加额 (2,901,280) 2,103,648 支付所得税 (1,580,137) (1,334,741)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u流入额 (20,216,460) 16,716,424 63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收到股利 21,193 14,8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收到的现金净额 26,989 24,559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225,497) (396,433)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3,297,509 181,257,103 购入证券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10,322,729) (207,558,874)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额 (7,202,535) (26,658,836)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发行股份收到的现金 �C 2,657,843 发行债券及同业存单收到的现金 66,874,788 21,040,847 偿还到期债务支付的现金 (31,850,000) (6,500,000) 支付发行债券的利息 (197,800) (197,800) 支付股东的股利 (822,567) (735,822) 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额 34,004,421 16,265,06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4,634 40,7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6,670,060 6,363,3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数 18,118,269 11,754,9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数 24,788,329 18,118,269 64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1 编制基础 本银行的财务报表是根据所有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 规则和新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披露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并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估,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而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这亦需要管理 层在应用本银行的会计政策过程中行使其判断。涉及高度的判断或高度复杂性的范 畴,或涉及对财务资料作出重大假设和估计的范畴,在附注中披露。 (a) 已颁布的新的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 本银行自2016年开始采用以下对本银行2016财务年度生效的相关新的及经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示如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改)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价格监管递延账户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第38号的修订 折旧和摊销的可接受方法的澄清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 2012-2014周期)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第28号(修改) 关於投资性主体:应用合并的例外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改) 披露计划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改) 此修改要求投资者,如所收购的共同经营权益构成一项「业务」(按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企业合并」的定义),则须应用企业合并的会计法原则。具体而言,投资者 将需要: 按公允价值计量可辨识资产和负债; 支销收购相关成本; 确认递延税项;及 将余额确认为商誉。 65 1 编制基础(续) (a) 已颁布的新的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改)(续) 除非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相抵触,否则必须应用企业合并会计法的所有 其他原则。 此修改同时适用於收购一项共同经营的初始权益和额外权益。当购入同一共同 经营的额外权益并维持共同控制权时,之前持有的权益不重新计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价格监管递延账户」形容监管递延账目结余为不会根 据其他准则确认为资产或负债的费用或收入的数额,但此账目结余符合资格可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递延入账,这是因为收费监管者会将该数额包括 在(或预期将包括在)主体可就监管收费的货品或服务而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内。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容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合资格首次采纳者,继续采 用他们之前的公认会计原则的监管收费会计政策,并有轻微变动。此等披露须 确定引致确认监管递延账目结余的性质和相关风险以及收费监管的形式。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修改) 此修改澄清了何时根据收入应用折旧或摊销法才是适当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 号(修改)澄清了根据透过使用资产而产生的收入对不动产、机器及设备的折旧 是不适当的。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修改)建立了一项可推翻的假设,此假设为一项无形资产 的摊销根据透过使用资产而产生的收入是不适当的。此假设或只可以在若干有 限的情况下被推翻: 该无形资产作为收入计量而支销;或 可证明收入与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互相关联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2012-2014周期)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2012-2014年周期)包含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 一系列修订。该修订包含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及 终止经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 「职工福利」、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的修订。本银行预期上述修 订的采用不会对本银行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6 1 编制基础(续) (a) 已颁布的新的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 (修改) 这些修改对投资性主体及其子公司应用关於合并的例外规定做出澄清。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的修改澄清了作为投资性主体子公司的中间母公司主 体享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例外规定。例外规定适用的前提是投资性主体母公 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子公司。中间母公司还需满足该准则列明的其他关於豁 免的标准。 此外,修订版澄清,投资性主体应当合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子公司,即并非投资 性主体并为该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服务支持的子公司,此类子公司因而 被视为投资性主体的延伸。然而,修订版也规定,如果子公司本身是投资性主 体,则投资性主体母公司应当对其在该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损益。无论子公司是否为母公司或第三方提供与投资有关的服务,都必须 采用这种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改允许非投资性主体在持有权益的属於投资性主体的 联营或合营保留该联营或合营所运用的公允价值计量,或者不使用公允价值计 量,转而采用权益法并在该联营或合营的层面合并其子公司。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改) 该修改澄清了国际会计准则�u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关於重要性和汇总、小计的 列报、财务报表的结构及会计政策披露的指引。 尽管修改不涉及具体变动,但是澄清了许多关於列报的问题,并强调允许编制 者对财务报表的格式及列报进行适当修改以符合自身情况及用户的需求。 修改主要涉及的领域如下: 重要性:不能因主体对信息进行汇总或分解而导致有用信息被掩盖。如果 信息不重要,则主体不必披露; 拆分和小计:修改澄清了哪些额外的小计是可接受的,以及应当如何进行 列报; 附注:主体不必按照特定顺序列报财务报表附注,管理层应当按照主体情 况及用户的需要对附注的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会计政策:如何识别一项应当予以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 来自权益法处理的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联营和合营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 按照後续将被重分类至损益及不会被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区别开来。 67 1 编制基础(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银行尚未提前执行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於此日期起�u之後的 年度内生效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 现金流量表 2017年1月1日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 所得税 2017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 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u 资产出资 这些修订原计划於2016年 1月1日起�u之後的年度生效。 目前,其生效日期已延迟或 取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基於客户合同的收入确认 2018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019年1月1日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的修订,其 中引入一项补充披露,财务报表用户据此将能够评价因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变 动。此修订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披露计划」的一部份,该计划将继续研究财 务报表披露如何改进的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的修订。此次 关於为未实现损失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修订澄清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 具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何核算的问题。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改) 此等修改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间有关投资者 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两者的不一致性。 当交易涉及一项业务,须确认全数利得或亏损。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的 资产项,须确认部份利得或亏损,即使该等资产在子公司以内。 68 1 编制基础(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了一个综合框架,通过五步法来确定何时确认收 入以及应当确认多少收入:(1)界定与客户的合同;(2)界定合同内独立的履约义 务;(3)厘定交易价格;(4)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合同内的履约义务;(5)当主体符 合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核心原则为主体须确认收入,以体现向客户转让承诺 货品或服务的数额,并反映主体预期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而应得的对价。它摒 弃了基於「收益过程」的收入确认模型,转向基於控制转移的「资产-负债」模 型。 国际财务报表准则第15号就合同成本的资本化和许可安排提供了具体的指引。 它同时包括了一整套有关客户合同的性质、金额、时间以及收入和现金流的不 确定性的披露要求。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了之前收入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和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以及与收入确认相关的解析: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理事会第13号「客户忠诚度计划」,国际财务报告解释理事会 第15号「房地产建造协议」,国际财务报告解释理事会第18号「转拨自客户的资 产」及解释公告第31号收入-「涉及广告服务的以物易物交易」。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2014)「金融工具」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整项准 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将债务工具投资分为三类:摊余成本、按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分类由报 告主体管理债务投资的商业模式及其合同现金流的特徵决定。权益工具的投资 始终按公允价值计量。不过,管理层可以做出不可撤销的选择,在其他综合收 益中列报公允价值的变动,前提是持有权益工具的目的不是为了交易。如果权 益工具是为交易而持有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列报在损益中。金融负债分为 两类:摊余成本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如果非衍生工具金融负 债被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因为负债本身的信贷风险变动 而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除非该等公允价值变动会导 致损益的会计错配,在此情况下,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在损益中确认。在综合收 益内的数额其後不循环至损益。对於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 负债),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在损益中列报。 69 1 编制基础(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为确认减值损失引入了一个新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 型,这是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指引的变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包含一 种「三阶段」方法,这种方法以初始确认後金融资产信用质量的变动为基础。资 产随信用质量变动在这三个阶段内转变,不同阶段决定主体对减值损失的计量 方法及实际利率法的运用方式。新规定意味着,主体在对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 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必须将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作为首日损失在损益中确 认。对於贸易应收账款,首日损失将等於其整个生命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当信 用风险显着增加时,使用整个生命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而非12个月内的预期信 用损失)计量减值。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冲会计」适用於所有对冲关系,除了针对利率风险 的组合公允价值对冲。新指引将对冲会计与主体的风险管理活动作更佳配合, 并较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中较为「规则为本」的方法更为宽松。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IFRS 16)提供了租赁的定义及其确认和计 量要求,并确立了就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活动向财务报表用户报告有用信息 的原则。IFRS 16带来的一个关键变化是大多数经营租赁将在承租人的财务状况 表上处理。该准则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解释。 本银行正在考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对财务报表 的影响。 除上述提及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影响外,采 用上述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预期不会对本银 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70 2 利息净收入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利息收入 存放於中央银行款项 543,694 494,110 存放於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435,073 1,712,037 客户贷款及垫款 8,256,513 7,545,665 证券投资 5,852,130 5,561,2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38,864 194,580 16,226,274 15,507,610 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 (1,975,392) (3,139,322) 客户存款 (5,236,158) (5,003,513) 发行债券 (1,337,326) (362,702) (8,548,876) (8,505,537) 利息净收入 7,677,398 7,002,073 2016年 2015年 个别确定减值的客户贷款的应计利息收入 112,399 59,493 71 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财务顾问和谘询服务手续费收入 66,103 249,944 代理理财业务手续费收入 854,787 436,537 托管业务手续费收入 671,746 613,009 银行卡年费及手续费收入 206,940 171,072 担保及承诺业务手续费收入 149,599 54,251 支付结算及代理手续费收入 72,162 64,586 2,021,337 1,589,39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支付结算及代理手续费支出 (55,312) (50,107) 银行卡手续费支出 (17,533) (17,022) 其他手续费支出 (22,475) (10,217) (95,320) (77,34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926,017 1,512,053 4 净交易(损失)�u收益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汇兑收益 10,904 23,901 利率产品净损失 (61,570) (132) (50,666) 23,769 汇兑收益�u(损失)包括外汇即期产生的损益以及外币资产和负债折算成人民币而产 生的盈利和损失。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兑收益为人民币1,554千元 ( 2015年:收益人民币15,355千元)。 用於交易的利率产品净(损失)�u收益主要包括交易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72 5 其他营业收入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出售固定资产收益 351 925 出售抵债资产收益 1,126 �C 非上市可供出售证券的股息收入 21,193 14,809 政府补助(a) 16,964 36,101 房屋出租收入 1,247 1,139 久悬未取户转收入 1,768 617 其他杂项收入(b) 7,288 11,338 49,937 64,929 (a) 政府补助 2016年度政府补助主要为:成都分行划小微贷款增量奖励,生态发展信贷投放 财政奖补,以及政府银行考核奖励、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励等其他政府奖 励。 2015年度政府补助主要为:涉农贷款增量奖励,以及渝东北渝东南生态发展区 信贷投放财政奖补、金融办奖励等其他政府奖励。 (b) 其他杂项收入主要包含出纳长款、违约金收入、核销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收 入等。 73 6 营业费用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人工成本(包括董事及监事酬金) 1,162,439 1,626,120 一般及行政支出 800,819 731,577 税金及附加 259,774 553,110 固定资产折旧 117,260 108,272 无形资产摊销 23,224 19,673 土地使用权摊销 4,863 4,863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311 31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5,146 20,207 经营性租赁租金 93,064 77,648 专业费用 30,681 29,225 核数师酬金 -核数服务 3,463 3,300 -非核数服务 240 386 捐赠 13,650 7,900 其他 2,364 7,572 2,537,298 3,190,171 7 人工成本(包括董事及监事酬金)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薪金和奖金 743,419 1,223,219 养老金费用 152,021 140,690 住房福利及补贴 77,853 77,52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2,615 32,128 其他社会保障和福利费用 166,531 152,559 1,162,439 1,626,120 8 资产减值损失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客户贷款 -整体贷款减值拨备 1,008,258 420,012 -逐笔贷款减值拨备 872,805 593,407 应收款项类投资 528,545 117,114 其他 1,526 4,767 2,411,134 1,135,300 74 9 所得税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本期税项 1,603,207 1,388,133 递延税项 (446,862) (288,275) 1,156,345 1,099,858 所得税是根据本银行每个相应年份的预计可达收益按中国所得税法规确定的应纳税 所得额以25%的法定税率计算得到的。 本银行的实际税额有别於按本银行的税前利润与25%( 2015年:25%)税率计算所得 的理论金额。主要调节事项列示如下: 2016年 2015年 税前利润 4,658,512 4,269,919 按25%税率计算的税额 1,164,628 1,067,480 免税收入产生的税务影响(a) (106,387) (57,049) 不可抵税支出的税务影响(b) 98,811 91,014 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 (707) (1,587) 所得税支出 1,156,345 1,099,858 (a) 本银行的免税收入主要指国债的利息收入,根据中国的税法规定,该利息收入 是免税的。 (b) 本银行的不可抵税支出主要指业务招待费等超过中国税法规定可抵税限额的那 部份费用。 10 基本和稀释每股盈利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a) 基本每股盈利是以年度内银行股东享有净利润除以本年内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计算。 2016年 2015年 属於本银行股东的利润(人民币千元) 3,502,167 3,170,061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 3,127,055 2,715,629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元) 1.12 1.17 (b) 稀释每股盈利 截至2016年度,本银行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盈利与基本每股盈 利相同( 2015年:无)。 75 11 证券投资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证券-贷款和应收款项 债券性证券-按摊余成本 -信托投资(a) 35,231,091 50,160,905 -向金融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 8,423,514 4,308,582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b) 28,793,071 13,516,686 -买入返售商业承兑汇票 �C 4,306,545 -地方政府债 4,096,900 958,900 -资产支持证券 6,010 27,882 减:减值准备 (799,831) (271,286) 贷款及应收款项(合计) 75,750,755 73,008,214 证券-可供出售 债券性证券-按公允价值 -香港以外上市 4,976,026 8,006,306 -非上市 18,332,753 10,472,231 债券性证券 23,308,779 18,478,537 权益性证券-按公允价值 -非上市 576,664 492,416 其他 14 14 可供出售之证券(合计) 23,885,457 18,970,967 证券-持有至到期 债券性证券-按摊余成本 -香港以外上市 13,750,809 4,457,687 -非上市 6,043,733 9,359,037 持有至到期之证券(合计) 19,794,542 13,816,724 76 11 证券投资(续)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证券投资减值准备变动概述如下: 贷款及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持有至 到期投资 合计 2016年1月1日 271,286 �C �C 271,286 本年计提 541,021 �C �C 541,021 本年转回 (12,476) �C �C (12,476) 2016年12月31日 799,831 �C �C 799,831 贷款及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持有至 到期投资 合计 2015年1月1日 154,172 �C �C 154,172 本年计提 122,246 �C �C 122,246 本年转回 (5,132) �C �C (5,132) 2015年12月31日 271,286 �C �C 271,286 77 11 证券投资(续)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证券投资按发行人分析如下: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证券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 -信托公司 35,237,101 50,188,787 -证券公司 14,455,970 13,411,717 -基金公司 151,023 �C -商业银行 8,423,514 8,615,127 -资产管理公司 14,186,078 104,969 -政府 4,096,900 958,900 减:减值准备 (799,831) (271,286) 75,750,755 73,008,214 证券投资-可供出售之证券 -政策性银行 3,581,372 3,079,089 -企业 16,570,761 15,140,594 -商业银行 50,564 70,611 -信托公司 311,354 188,243 -基金公司 2,600,000 �C -政府 194,728 �C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投资 576,664 492,416 -其他 14 14 23,885,457 18,970,967 证券投资-持有至到期之证券 -政府 16,167,633 10,515,099 -政策性银行 3,176,909 2,835,625 -商业银行 420,000 420,000 -企业 30,000 46,000 19,794,542 13,816,724 78 11 证券投资(续)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a) 信托投资: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向信托公司购买 -银行担保 1,000,000 2,248,800 -担保公司担保 565,000 2,731,000 -存单质押 1,220,300 11,110,400 -财产抵押 17,785,743 22,725,705 -第三方企业担保 7,461,000 1,874,000 -信用 468,048 �C 小计 28,500,091 40,689,905 向其他商业银行购买 -银行担保 6,731,000 9,471,000 合计 35,231,091 50,160,905 79 11 证券投资(续)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b)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向证券公司购买 -银行担保 721,000 2,727,000 -担保公司担保 �C 120,000 -存单质押 2,076,808 2,811,212 -财产抵押 880,000 580,000 -第三方企业担保 2,539,010 864,000 -信用 6,382,672 423,025 小计 12,599,490 7,525,237 向其他商业银行购买 -银行担保 1,856,480 5,886,480 向资产管理公司购买 -第三方企业担保 380,000 �C -基金公司担保 358,902 104,969 -信用 13,447,176 �C 小计 14,186,078 104,969 向基金公司购买 -信用 151,023 �C 合计 28,793,071 13,516,686 证券投资净收益�u(损失)包括: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卖价差 12,082 (11,59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买卖价差 (11,734) 1,348 348 (10,243) 80 12 联营企业投资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年初余额 29,214 26,405 新增联营企业投资 205,270 �C 应享税後利润 3,910 2,809 年末余额 238,394 29,214 本银行於2011年5月5日出资成立了兴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被投资企业注 册资本人民币1.1亿元,本银行出资人民币2,200万元,占比20%。 本银行於2015年6月15日出资成立了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银行初始出资人 民币5,400万元。被投资企业於2016年8月14日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13亿元,本银 行追加投资至人民币20,527万元,占比15.79%。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1名董事中的2名由本银行任命,从而本银行能够 对该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本银行的联营企业投资为非上市公司的普通股,联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利 润列示如下: 注册地 资产 负债 收入 净利润 持股比例 2016年12月31日 兴义万丰村镇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1,531,825 1,367,062 65,165 20,734 20%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 7,629,866 6,336,434 157,911 6,522 15.79% 2015年12月31日 兴义万丰村镇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1,402,697 1,257,963 49,921 14,043 20% 81 13 财务担保及信贷承诺、其他承诺和或有负债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财务担保及其他信贷承诺 下表列示本银行承诺给予客户展期的财务担保及信贷承诺合约数额: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担保 4,226,922 2,280,292 信用证 4,223,832 1,213,968 承兑 19,704,807 30,088,599 原始期限如下的其他承担: - 1年以下 2,566,179 2,116,877 30,721,740 35,699,736 资本开支承担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已签订有关购置合同尚未付款 -楼宇资本开支承担 161,235 183,412 -电子信息系统购置 104,007 57,826 265,242 241,238 管理层已批准购置计划尚未签约的支出预算 -楼宇资本开支承担 179,499 139,025 经营租赁承担 以本银行为承租人,不可撤销经营租约下有关建筑物的未来最低租金付款如下: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1年内 51,925 60,066 1年以上及5年内 94,905 110,211 5年以上 24,459 24,901 171,289 195,178 82 13 财务担保及信贷承诺、其他承诺和或有负债(续)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对外投资承诺 根据本银行与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亿金铝业有限公司、龙口天舜墙体材料 有限公司於2016年9月28日签订的投资协议,本银行承诺为发起设立重庆�d渝金融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30,000千元,持股比例为51%。於2016年12月31日,本银行 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法律诉讼 第三方对本银行(作为辩方)提起法律诉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银行有9笔涉及 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5,615千元的应诉案件( 2015年12月31日:2笔,涉及标的金额分 别为人民币6,000千元的借款纠纷和人民币23,000千元的抵债权纠纷)。经向专业法律 顾问谘询後,本银行管理层认为目前该等法律诉讼及仲裁事项不会对本银行的财务 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4 股息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年内宣派的股息 825,542 735,822 每股股息(每股人民币)(以上年度末股份计) 0.264 0.272 根据中国公司法和银行的公司章程,中国法定财务报表内呈报的税後净利润经拨作 下列各项的拨备後,方可分配作股息: (i) 弥补上个年度的累计亏损(如有); (ii) 银行10%净利润拨入不可分配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照有关法规,银行首次公开发售完成後,银行用作利润分配的税後净利润应为(i)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得出的可分配利润和(ii)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得出 的可分配利润中的较低者。 本银行董事会建议派发的2016年度每股股息为人民币0.291元( 2015年:人民币0.264 元�u股),基於2016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利润和发行股数计算的股利分配总额为人民 币909,973千元。该等2016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尚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 上股利分配未反映在本会计报表的负债中。 83 15 分部分析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本银行的经营分部系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从事不同类型金融交易的业务 单元。由於各种业务分部面向不同的客户和交易对手,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 略,各分部独立管理。 公司银行业务,系指向公司类客户提供包括存款和贷款在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个人银行业务,系指向个人客户提供包括存款和贷款在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资金业务,包括本银行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同业拆借交易、债券投资交易、回购交 易以及外汇买卖交易等。 未分配的部份,系指不包括在上述业务分部中的其他业务或不能按照合理基准进行 分配的业务。 2016年 公司银行 个人银行 资金业务 未分配 合计 外部客户净利息收入�u(支出) 3,318,446 (558,257) 4,917,209 �C 7,677,398 分部内部净利息收入�u(支出) 1,758,464 1,321,079 (3,079,543) �C �C 净利息收入 5,076,910 762,822 1,837,666 �C 7,677,39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54,327 217,398 1,554,292 �C 1,926,017 净交易收益�u(损失) 10,904 �C (61,570) �C (50,666) 投资类证券净收益 �C �C 348 �C 348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C �C 3,910 �C 3,910 其他营业收入 1,405 2,567 21,193 24,772 49,937 资产减值损失 (1,830,803) (45,510) (523,795) (11,026) (2,411,134) 营业费用 (1,457,721) (707,983) (349,150) (22,444) (2,537,298) -折旧和摊销 (98,130) (47,659) (23,505) (1,510) (170,804) -其他 (1,359,591) (660,324) (325,645) (20,934) (2,366,494) 税前利润 1,955,022 229,294 2,482,894 (8,698) 4,658,512 2016年12月31日 资本开支 90,118 24,837 109,932 610 225,497 分部资产 149,108,552 41,093,619 181,891,889 1,009,674 373,103,734 分部负债 (175,015,654) (59,698,940) (114,578,169) 941 (349,291,822) 84 15 分部分析(续)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2015年 公司银行 个人银行 资金业务 未分配 合计 外部客户净利息收入 2,242,000 300,151 4,459,922 �C 7,002,073 分部内部净利息收入�u(支出) 2,029,518 527,638 (2,557,156) �C �C 净利息收入 4,271,518 827,789 1,902,766 �C 7,002,07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46,874 176,931 988,248 �C 1,512,053 净交易收益 �C �C 23,769 �C 23,769 投资类证券净损失 �C �C (10,243) �C (10,243)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C �C 2,809 �C 2,809 其他营业收入 655 7,505 14,809 41,960 64,929 资产减值损失 (920,274) (93,145) (117,114) (4,767) (1,135,300) 营业费用 (1,713,171) (898,535) (566,389) (12,076) (3,190,171) -折旧和摊销 (82,342) (43,187) (27,223) (581) (153,333) -其他 (1,630,829) (855,348) (539,166) (11,495) (3,036,838) 税前利润 1,985,602 20,545 2,238,655 25,117 4,269,919 2015年12月31日 资本开支 148,122 55,097 192,582 632 396,433 分部资产 119,491,853 44,447,139 155,358,361 510,634 319,807,987 分部负债 (165,895,183) (42,314,118) (90,304,091) (1,600) (298,514,992) 85 7. 发布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 本 业 绩 公 告 同 时 刊 载 於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的「披 露 易」网 站 (www.hkexnews.hk)及本行的网址(www.cqcbank.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将适时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cqcbank.com)刊载并寄发予H股股东。 本业绩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印制,在对本业绩公告的中、英文版本理解 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承董事会命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甘为民 中国重庆,2017年3月21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行的执行董事为甘为民先生、冉海陵先生、刘建华先生及 黄华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黄汉兴先生、邓勇先生、吕维女士及杨骏先生;及独 立非执行董事为李和先生、杜冠文先生、孔祥彬先生、王彭果先生及靳景玉博士。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155章)并非一家认可机构,并非 受限於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及不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及�u或接受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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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62 景瑞控股 0.14 238.1
00708 恒大健康 0.38 53.23
01396 毅德国际 0.75 47.06
02329 国瑞置业 0.08 46.15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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