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ChinaPower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380)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及
关於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
2016年度末期股息的企业所得税
於2017年3月23日,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
局」)已通过建议就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每普通股人民币0.160元
(税前)(相等於 0.1805港元)的末期股息(「2016年度末期股息」)。2016年
度末期股息有待股东在即将於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
会(「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上予以批准。召开 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
随附之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将於2017年4月派交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及有获派2016年度末
期股息的权利,本公司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有关详情载列如下:
(i) 为确定股东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
交回股份过户文件以作登记的最後时限 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
下午4时30分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6月1日(星期四)
至2017年6月6日(星期二)
(包括首尾两天)
记录日期 2017年6月6日(星期二)
(ii) 为确定股东有获派2016年度末期股息的权利:
交回股份过户文件以作登记的最後时限 2017年6月9日(星期五)
下午4时30分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
至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包括首尾两天)
记录日期 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本公司将於上述有关期间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符合资格出席2017
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及获派 2016年度末期股息,所有填妥之股份过户表
格连同有关之股票,须於上述的最後时限前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2016年度末期股息预期将於2017年6月30日以港元支付予在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记录日期」)已登记於本公司股东名册内的该等股东。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除非企业投资者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2008年1月1日或以後向其於海外企业股东宣派股息便需缴纳10%之代扣所得税。於2010年12月,本公司已获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因此,本公司於中国境内的附属公司向本公司分派股息将不需要预缴任何代扣税项。
对於在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内的任何本公司股东及其以非个人名义登记的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管理人、企业代理人、受托人(如证券公司和银行)以及所有被视为非居民企业的其他实体或组织),本公司将扣除10%的企业所得税後派发建议的2016年度末期股息。
至於在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内的所有自然人股东,本公司将不会代扣代缴有关建议的2016年度末期股息的所得税。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建议就有关本公告所提相关之税务规定及影响谘询独立专业意见。如果任何投资者需更改股东名册内持有人的身份,请向自身的代理人或信托人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及有关政府机构的相关要求,并完全依照在记录日期本公司股东名册内载列的资料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股东的企业所得税。对於因股东身份而引致的任何延误或不准确或对代扣代缴机制产生任何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不予受理任何索偿。
承董事局命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余兵
香港,2017年3月2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执行董事余兵及王子超,非执行董事王炳华及关绮鸿,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邝志强、李方及邱家赐。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及關於代扣代繳非居民企業2016年度末期股息的企業所得稅
0评论
中国电力
201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