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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 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AISA GROUP HOLDINGS LTD.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38)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 中期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总收益较二零一四年同期减少 40.0%至约人民币4,075.7百万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毛损及毛损率约为人民币202.0 百万元及5.0%,二零一四年同期则为毛利及毛利率约人民币2,159.8百万 元及31.8%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亏损约为人民币138.4百万元, 而二零一四年同期则为期内溢利约人民币261.0百万元 合约销售减少72%至约人民币3,075百万元 *仅供识别 �C1�C 简明综合中期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四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收益 5 4,075,704 6,792,523 销售成本 8 (4,277,719) (4,632,698) 毛(损)�u利 (202,015) 2,159,825 其他亏损净额 6 (107,487) (330,893) 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 8 (174,932) (417,061) 行政开支 8 (374,611) (414,368)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1,932,993 232,414 金融衍生工具公平值变动 (42,219) (63,807) 经营溢利 1,031,729 1,166,110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177) �C 融资收入 8,737 9,509 融资成本 (512,113) (140,012) 融资成本净额 7 (503,376) (130,503) 除所得税前溢利 527,176 1,035,607 所得税开支 9 (665,614) (774,624) 期内(亏损)�u溢利及全面(亏损)�u 收益总额 (138,438) 260,983 以下人士应占期内(亏损)�u溢利及期内 全面(亏损)�u收益总额: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180,251) 238,048 非控股权益 41,813 22,935 (138,438) 260,983 期内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u溢利的 每股(亏损)�u盈利(以每股人民币列示) 10 -基本 (0.035) 0.048 -摊薄 (0.035) 0.043 �C2�C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及负债 非流动资产 物业及设备 793,240 848,179 投资物业 18,599,373 16,256,160 土地使用权 166,085 169,228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12 777,284 778,461 长期银行存款 1,479 64,6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824 58,824 20,396,285 18,175,547 流动资产 发展中物业 69,199,552 69,335,835 持作销售的已落成物业 10,756,187 11,320,6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 56,823 应收账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 3,248,194 3,697,214 收购土地按金 5,404,609 3,776,684 拟发展项目预付款项 10,299,293 9,617,786 预缴税项 347,172 262,507 金融衍生工具 �C 627 受限制现金 978,042 1,078,291 短期银行存款 95,111 189,860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770,906 3,131,154 101,099,066 102,467,412 流动负债 自顾客收取的垫款及已收按金 14,847,823 15,771,087 应计建筑成本 11,189,649 14,118,865 应付所得税 3,989,615 3,879,450 借款 52,267,629 61,256,102 金融衍生工具 �C 34,735 其他应付款项 6,485,930 3,787,568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 672,361 672,318 89,453,007 99,520,125 流动资产净值 11,646,059 2,947,287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32,042,344 21,122,834 �C3�C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借款 15,033,298 4,466,8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90,207 2,206,959 17,723,505 6,673,855 资产净值 14,318,839 14,448,979 权益 股本 450,450 450,450 股份溢价 4,253,704 4,253,704 储备 9,786,864 9,958,817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14,491,018 14,662,971 非控股权益 (172,179) (213,992) 权益总值 14,318,839 14,448,979 �C4�C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附注 1.一般资料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公 司法(二零零九年修订)(经不时综合及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 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 CaymanIslands。期内,本公司从事投资控股,而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物业发展、物 业投资、物业管理、酒店及餐饮业务,以及戏院、百货店及文化中心业务。 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除另有说明外,此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此简明综合中期 财务资料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编制基准 2.1若干事项的独立调查 诚如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所详述,本公 司就若干事项成立了调查委员会,而富事高已进行独立调查(「调查」)。富事高於二 零一六年十月七日出具了调查报告,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刊发了主 要调查结果。「调查委员会」、「富事高」及「事故」等词汇的定义见二零一四年综合财 务报表。 在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中,本公司董事 已考虑全部调查结果,并信纳综合财务报表已作出适当的调整,包括过往年度调 整。因此,在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综合财务资料中,截至二 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比较数字乃经对先前於二零一四年中期报告呈报 的金额作出适当调整後达致,以纠正与事故有关的重大会计误差。 �C5�C 过往期间调整 下文载列过往期间调整对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中期损 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影响,以反映事故的调查结果。 按先前呈报过往期间调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附注 人民币千元 销售成本 (4,055,930) (576,768) (2) (4,632,698) 其他收益�u(亏损)-净额 18,814 (349,707) (3) (330,893) 融资收入 168,537 (159,028) (1) 9,509 融资成本 (140,012) �C (2) (140,012) 以下人士应占溢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1,328,655 (1,090,607) 238,048 非控股权益 17,831 5,104 (1) 22,935 1,346,486 (1,085,503) 260,983 期内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应占溢利的每股盈利 (以每股人民币列示) -基本 0.267 0.048 -摊薄 0.246 0.043 附注: (1)由於错误分类部分新发现借款(定义见本集团二零一四年的综合财务报表), 非控股权益应占溢利人民币5,104,000元已重新分类至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 溢利。 有关调整亦包括拨回之前分类为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的新发现借款估算利息 收入的人民币159,028,000元,其之前被确认为融资收入。 (2)调整以确认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由新发现借款产生的利息人 民币1,009,309,000元,当中人民币956,287,000元已资本化为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 日的发展中物业及持作销售的已落成物业成本的一部分,而人民币53,022,000 元已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售出相关物业时确认为销售成 本,亦作出调整以确认额外销售成本人民币523,746,000元,以反映期内若干售 出物业的账面值。 (3)调整以确认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发展中物业及持作销售 的已落成物业减值约人民币349,707,000元(经扣除资本化至相关物业的利息成 本)。 �C6�C 2.2合规声明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已按照香港会计师 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 告」编制。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应与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 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览,有关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所应用的会计政策与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应 用者一致,有关会计政策於年度财务报表中阐述。 (i)中期期间的收入税项乃按预期年度盈利总额适用的税率累计。 (ii)本集团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以下为本集团已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期间首次采纳的经修订准 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修订本)雇员福利―界定福利计划:雇员供款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 应用上述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期间生效的经修订准则并无对本 集团造成重大财务影响。 �C7�C (iii)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准则、准则修订本及诠释 以下的新订或经修订准则、修订本及改进已经颁布,其与本集团相关但尚未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期间生效,本集团亦无提早采纳: 於以下日期或 以後开始之 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例外情况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修订本)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的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披露计划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的澄清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独立财务报表内的权益法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公司之 待厘定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间资产出售或注资 (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现金流量表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董事正在评估未来采纳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可能影响。若干该 等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可能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影响。 �C8�C 3.估计 编制中期财务资料需要管理层作出影响会计政策应用及所呈报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金额 的判断、估计及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估计不同。 编制此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时,管理层所作出有关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重大判断以 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与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 应用者相同。 4.应收账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贸易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其他按金、预付第三 方的建筑成本及其他预缴税项。 应收贸易账款主要来自物业销售。物业销售所得款项将根据有关买卖协议的条款收取。 於各报告日期的应收贸易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少於90日 140,438 524,245 91至180日 241 26,561 181至270日 227,126 89,322 271至365日 27,800 5,607 超过365日 127,343 74,596 522,948 720,331 由於所有应收款项主要指来自销售住宅物业的应收独立第三方款项的结余,其中大部分 结余乃於客户申请按揭贷款过程中到期,因此均为已逾期但未减值。一般而言,该等客 户并不获授信贷期。此等款项乃与近期并无违约记录的多名独立客户有关。 截至此等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批准之日,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应收贸易账款分别人民币465,612,000元及人民币685,371,000元已获结付。 �C9�C 5.收益及分部资料 主要营运决策人已确认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已审阅本集团之内部申报以评估 表现及分配资源。管理层已根据该等报告厘定营运分部。执行董事已根据扣除金融衍生 工具公平值变动、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融资收入、融资成本及所得税开支前的溢利 计量,评估各营运分部的表现。 执行董事从服务角度考虑业务。管理层从服务角度评估物业销售、租金收入、物业管理 服务以及酒店及餐饮业务的表现,并视该等分部为可申报分部。於编制截至二零一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分部资料时,本公司执行董事认为二零一三年开始的戏院、百 货店及文化中心业务为独立可申报分部。因此,比较资料已获重新列报,以达致一致的 列报。由於本集团的大部分资产及经营业务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被视为具类似 风险及回报的经济环境的一个地理位置),本集团并无呈列地理分部分析。 期内收益包括以下各项: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销售 -持作销售的已落成物业 3,769,436 3,826,626 -持作销售的发展中物业及拟发展项目 �C 2,713,860 租金收入 110,886 94,240 物业管理服务 121,798 83,937 酒店及餐饮业务 30,130 27,252 戏院、百货店及文化中心业务 43,454 46,608 4,075,704 6,792,523 �C10�C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提供予本公司现任执行董事的可申报分部的分部资 料如下: 未经审核 戏院、 百货店及 酒店及 文化中心 物业发展 物业投资 物业管理 餐饮业务 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3,769,436 116,403 232,015 32,653 43,898 4,194,405 减:分部间收益 �C (5,517) (110,217) (2,523) (444) (118,701) 来自外来客户之收益 3,769,436 110,886 121,798 30,130 43,454 4,075,704 除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及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前 的分部业绩 (837,950) 49,050 40,270 (35,245) (3,265) (787,140)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177) �C �C �C �C (1,177)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C 1,932,993 �C �C �C 1,932,993 分部业绩 (839,127) 1,982,043 40,270 (35,245) (3,265) 1,144,676 金融衍生工具公平值变动 (42,219)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71,905) 融资收入 8,737 融资成本 (512,113) 融资成本-净额 (503,376) 除所得税前溢利 527,176 所得税开支 (665,614) 期内亏损 (138,438) 未经审核 戏院、 百货店及 酒店及文化中心 物业发展物业投资物业管理餐饮业务 业务 未分配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其他资料: 折旧 27,526 3,083 2,259 16,518 4,425 3,690 57,501 土地使用权摊销 1,080 �C �C 904 1,159 �C 3,143 撇减持作销售的已落成 物业及发展中物业 129,175 �C �C �C �C �C 129,175 �C11�C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提供予本公司现任执行董事的可申报分部的分部资 料如下: 未经审核 戏院、 百货店及 酒店及文化中心 物业发展物业投资物业管理餐饮业务 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经重列) (经重列) 收益 6,540,486 107,319 223,790 27,252 46,608 6,945,455 减:分部间收益 �C (13,079) (139,853) �C �C (152,932) 来自外来客户之收益 6,540,486 94,240 83,937 27,252 46,608 6,792,523 除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前 的分部业绩 995,081 47,008 4,682 (31,307) (3,443) 1,012,021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C 232,414 �C �C �C 232,414 分部业绩 995,081 279,422 4,682 (31,307) (3,443) 1,244,435 金融衍生工具公平值变动 (63,807)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14,518) 融资收入 9,509 融资成本 (140,012) 融资收入-净额 (130,503) 除所得税前溢利 1,035,607 所得税开支 (774,624) 期内溢利 260,983 未经审核 戏院、 百货店及 酒店及文化中心 物业发展物业投资物业管理餐饮业务 业务 未分配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经重列) (经重列) (经重列) 其他资料: 折旧 16,891 1,947 2,013 8,875 6,590 4,004 40,320 土地使用权摊销 976 �C �C 773 1,135 �C 2,884 撇减持作销售的已落成 物业及发展中物业 369,470 �C �C �C �C �C 369,470 �C12�C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分部资产及负债如下: 未经审核 戏院、 百货店及 酒店及 文化中心 物业发展 物业投资 物业管理 餐饮业务 业务 对销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 198,318,334 16,666,224 2,641,951 1,916,554 359,482 (98,813,190) 121,089,355 未分配 405,996 资产总值 121,495,351 分部负债 125,972,574 3,456,448 1,151,020 1,659,340 254,560 (99,298,179) 33,195,763 未分配 73,980,749 负债总值 107,176,512 其他资料: 资本开支 4,597 413,410 341 179 786 �C 419,313 未分配 1,728 421,041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分部资产及负债如下: 经审核 戏院、 百货店及 酒店及 文化中心 物业发展 物业投资 物业管理 餐饮业务 业务 对销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 197,324,504 16,127,413 2,407,374 538,702 328,697 (96,462,512) 120,264,178 未分配 378,781 资产总值 120,642,959 分部负债 125,296,829 3,301,801 1,116,918 235,627 218,220 (95,819,556) 34,349,839 未分配 71,844,141 负债总值 106,193,980 其他资料: 资本开支 24,101 2,146,026 4,858 47,652 29,369 �C 2,252,006 未分配 11,958 2,263,964 �C13�C 分部资产主要由物业及设备、投资物业、於联营公司之投资、土地使用权、发展中物业、 持作销售的已落成物业、应收账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收购土地按金、拟发展项目预 付款项、受限制现金、短期银行存款、长期银行存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组成,但不 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衍生工具、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预缴税项。 分部负债主要由自顾客收取的垫款及已收按金、应计建筑成本、经营借款、其他应付款 项以及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组成,但不包括金融衍生工具、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付所得税及公司借款。 6.其他亏损-净额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没收客户按金 (2,579) (1,878) 终止拟发展项目的补偿 �C (7,037) 撇减持作销售的已落成物业及发展中物业 129,175 369,470 政府补贴收入 (26,205) (27,609) 出售物业及设备亏损 6,243 1,460 其他 853 (3,513) 107,487 330,893 7.融资成本-净额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融资收入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737 9,509 融资成本 利息开支 -银行及其他借款 1,983,142 1,483,453 -优先票据 868,110 558,465 -可换股债券 125,873 89,158 总利息开支 2,977,125 2,131,076 减:资本化利息(附注) (2,499,427) (2,070,222) 477,698 60,854 汇兑亏损净额 34,415 79,158 512,113 140,012 融资成本-净额 (503,376) (130,503) 附注:借款资本化率於期内为11.25%(二零一四年:12.65%(经重列))。 �C14�C 8.按性质分类的开支 计入销售成本、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和行政开支之开支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核数师酬金 230 1,300 广告及其他宣传成本 82,945 277,592 代理费 11,825 26,700 营业税 253,059 237,681 已售物业成本 3,903,207 4,292,476 捐款 �C 31,030 法律及专业费用 33,722 26,551 折旧 57,501 40,320 土地使用权摊销 3,143 2,884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221,385 240,789 办公室开支 24,557 36,046 经营租赁租金 16,064 19,916 其他 219,624 230,842 4,827,262 5,464,127 9.所得税开支 本公司在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因而获豁免缴纳开 曼群岛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已就在中国营运之附属公司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25%(二零一四年:25%)的税率作出中国 企业所得税拨备。 香港利得税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任何来自或源自 香港之应课税溢利,因此於该等期间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C15�C 中国土地增值税 中国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增值(即物业销售所得款项减可扣除开支(包括土地使用权租赁开 支及所有物业开发开支))按30%至60%之累进税率徵收。中国土地增值税作为所得税计入 简明综合中期损益表。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169,096 668,764 -中国土地增值税 13,270 107,737 递延所得税 483,248 (1,877) 665,614 774,624 10.每股(亏损)�u盈利 每股基本(亏损)�u盈利乃按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u溢利除以期内已发行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经重列)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u溢利(人民币千元) (180,251) 238,048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5,135,427,910 4,973,700,779 每股基本(亏损)�u盈利(人民币元) (0.035) 0.048 每股基本( 亏损 )�u 盈利乃按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本集团亏损人民币180,251,000元(二 零一四年:溢利人民币238,048,000元(经重列))及期内已发行5,135,427,910股(二零一四年: 4,973,700,779股)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经重列)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u溢利(人民币千元) (180,251) 238,048 可换股债券的损益影响的调整(人民币千元) �C 5,480 用於厘定每股摊薄(亏损)�u盈利的(亏损)�u溢利 (人民币千元) (180,251) 243,528 �C16�C 股份数目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5,135,427,910 4,973,700,779 -就可换股债券调整 �C 639,172,341 -就购股权的调整 �C 84,735,226 用作就计算每股摊薄(亏损)�u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135,427,910 5,697,608,346 每股摊薄(亏损)�u盈利(人民币元) (0.035) 0.043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每股摊薄盈利乃基於假设所有可摊薄的潜在普 通股(可换股债券及购股权)获转换或行使而调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所得。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此乃由於潜 在普通股具反摊薄影响。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假设可换股债券已获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而纯 利获调整以对销可换股债券的损益影响。至於购股权,乃根据未行使购股权所附的认购 权的货币价值作出计算,以厘定按公平值(厘定为本公司股份的平均年度市场股价)可购 入的股份数目。上述计算所得的股份数目,将与假设购股权获悉数行使而可能发行的股 份数目作比较。 11.股息 本公司并无宣派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宣派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15港仙附有以股代息选择权的末期股息,总额达745,236,000港元(相 等於人民币591,047,000元),并於二零一四年五月派付。 12.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成本 778,461 779,095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177) (634) 777,284 778,461 �C17�C 13.承担 (a)就物业发展开支的承担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但未拨备 26,441,205 24,462,837 附注:金额指土地使用权、拟发展合约及建筑合约之预付款项之资本承担。 (b)经营租赁承担 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就土地及楼宇支付之未来最低租金总额如下: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不超过一年 28,575 28,301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五年 17,632 20,833 超过五年 1,225 1,050 47,432 50,184 (c)应收经营租赁租金 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就土地及楼宇之应收未来最低租金总额如下: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不超过一年 140,926 170,232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五年 401,992 457,244 超过五年 187,503 258,317 730,421 885,793 �C18�C 14.报告日期後事项 1)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本集团与一名第三方订立协议,以现金代价约68亿港元 (相当於约人民币58亿元)收购深圳市航运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权,该公司於中国 持有一幅土地作物业发展用途。 2)於报告日期後,与多间中国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就(其中包括)还款期、取得新 贷款及就再融资取得融资进行的磋商已完成。大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已同意重续 及延长贷款及银行融资,包括延长还款期、取得新贷款及就再融资取得融资。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境外债务重组(包括重组现有优先票据、可换股债券 及其他境外融资)已透过本公司建议的协议安排完成,协议安排已各自获开曼群岛 大法院及香港高等法院批准。美国法院亦已根据美国法典第11篇第15章授出命令 确认香港高等法院对协议安排的批准。 本集团取消了原境外债务并根据境外债权人的选择发行了新契约。 3)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本集团收购830,949,743股在香港上市的美加医学科技有限公 司股份,占其现有已发行股份约21.72%,现金代价为388百万港元(相等於约人民币 331百万元)。 �C19�C 主席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之董事会(「董事会」),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 中期业绩,连同上一期间同期经重列之比较数字。 本人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业务夥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致以最真诚感 谢,尽管本公司股份(「股份」)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联交所」)暂停买卖,彼等仍极具耐心,并继续支持本公司。复牌进度 请参考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内「复牌进度」 一节。 业绩及股息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4,075.7百万 元,较二零一四年同期减少40.0%。二零一五年上半年本集团录得毛损约为人 民币202.0百万元,而二零一四年同期则为毛利约人民币2,159.8百万元。本公司 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及每股基本亏损分别为约人民币180.3百万元及人民币3.5 分,而二零一四年同期则为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238.0百万元 及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4.8分。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二零一四 年六月三十日:无)。 业务回顾 於二零一五年上半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进入「新常态」,行内进行调整整固,增 长温和。市场初现谷底反弹迹象并重拾正轨,库存过盛的压力亦开始缓和。 市场修正及波动使不同城市及地区以及业内公司之间的交易量及产品结构的 分野加剧。主线城市的增长较佳,而副线城市则受积货压力较沉重及销货较缓 慢所困扰。针对改善居所需求的单位大幅复苏,而针对首次置业买家的单位仍 是整个市场的销量推动力。与此同时,行业继续整合,大规模开发商向较小型 及资源较少的同业寻求项目合营企业或收购机会,使行内更为集中。 �C20�C 本集团的合约销售合计为人民币3,075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跌72%。此乃由於 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起,有关政府机关对若干物业项目施加锁定及限制所致。 土地获取方面,本集团仍聚焦一二线城市及省会。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本集团的79.7%土地储备位於一二线城市。本集团持续优化的土地储备,确保 本集团扩张所需的优质货源,并增强本集团抗衡行业周期性调整的能力。 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努力透过监管备案、公告及会议与其股东及投资者维持有效的沟通,确 保彼等了解本公司的最新发展。本集团重视投资者的宝贵意见,并不时检讨其 营运及财务管理。 前景 二零一七年的中国住宅物业市场活动预期将自二零一六年的高位回落,此乃 由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限购限贷出台。由於二零一六年的销售基数较高,加上 因限购限贷导致置业及投资需求萎缩,成交量的增长将会放缓,价格上升幅度 将较小。 致谢 董事会将继续减低负面影响及采取措施以管理本集团的任何营运及声誉风险, 并为其可持续发展实现及提升本集团的核心优势。 本人藉此机会对所有股东於本期间的鼎力支持致以最衷心的谢意。各级员工 一直竭力服务本集团,加上合作夥伴及债权人的信任,燃起我们的勇气及动力 与相关机关及各方合作解决周遭的局面。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向本公司所有股 东、投资者、合作夥伴及客户致以衷心的谢意。 主席 郭英成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C21�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整体表现 二零一五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合约销售及已售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达人民 币30.8亿元及530,394平方米,分别按年下跌72%及44%。此乃由於自二零一四年 十一月起,有关政府机关对若干物业项目施加锁定及限制。合约平均售价(「平 均售价」)按年下跌51%至每平方米人民币5,798元。下表显示本集团於二零一五 年上半年各地区的合约销售: 地区 合约销售面积合约销售金额 平方米人民币百万元 珠三角 78,277 675 长三角 54,872 439 华西地区 208,151 1,095 华中地区 94,646 450 环渤海 94,448 416 合计 530,394 3,075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4,075.7百 万元,较二零一四年同期下跌40.0%。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 180.3百万元,去年同期则为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238.0百万元。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亏损净额(不包括金融衍生工 具及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并扣除相关递延税项)约为人民币1,546.0百万元(二 零一四年:纯利约人民币150.5百万元)。每股基本亏损为人民币3.5分,去年同 期则为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4.8分。 物业发展 1.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完工项目 本集团采取严谨审慎的项目发展态度,适度调整业务扩充速度。截至二零 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新完工项目的建筑面积约为1.1百万 平方米。 2.发展中项目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发展中项目共有36个,建筑面积合共约 为8.2百万平方米。 �C22�C 3.物业管理 本集团为本集团发展的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回顾期间,本集团管理总 建筑面积约18.1百万平方米。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佳兆业在中国指数研究 院与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联合编撰的「2015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中 位列第15位。本集团的物业管理团队将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卓越、专业的 服务。 4.投资物业 本集团通过增加物业投资实现多元化的业务战略。投资物业组合将为本 集团提供稳定可靠的收入,以及扩大本集团整体收入基础。本集团发展办 公楼、零售店铺及停车场等商用物业作租赁用途。在管理投资物业组合方 面,本集团会考虑长远增长潜力、整体市况及其现金流量及财务状况。於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总建筑面积383,278平方米的完工投资 物业作租赁用途。 土地储备 本集团继续拓展及重新平衡土地储备,实施其快速周转模式的业务策略。於二 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总土地储备约为21.7百万平方米,足够应付本集 团未来五年发展所需。 展望 管理层相信中央政府为恢复市场增长动力而颁布的刺激经济措施,有助全国 房地产市场摆脱过去几年的状况,回复至正常水平。 然而,行业整体库存将继续高企,刺激经济措施将释放主线城市的需求,预料 将带动副线城市,从而进一步舒缓去库存的压力。 本集团将秉承在重点城市建设、出售及管理优质住宅物业的核心业务,务实深 圳和周边地区的主要市区旧改项目。同时,将继续推进项目和土地储备的地域 的再平衡,更注重主线城市;可望使本集团有更全面的产品组合可供出售,并 满足市场需求,改善整体利润率和盈利能力。 �C23�C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收益主要来自五个业务分部:(i)物业发展、(ii)物业投资、(iii)物业管理、 (iv)酒店及餐饮业务;及(v)戏院、百货店及文化中心业务。收益由二零一四年同 期约人民币6,792.5百万元减少40.0%至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 民币4,075.7百万元。本集团92.5%的收益乃来自物业销售(二零一四年:96.3%), 而7.5%来自其他分部(二零一四年:3.7%)。 销售物业 来自销售物业的收益由二零一四年同期的约人民币6,540.5百万元减少至截至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3,769.4百万元,跌幅约为人民币 2,771.1百万元或42.4%,此减幅乃主要由於发展中物业及拟发展项目的销售减 少。 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以来,本集团位於深圳的若干物业项目的未售单位之买 卖协议的处理及备案被锁定(「锁定」),而该等项目的多个未售单位遭中国地方 法院颁布冻结令(「查封」)。所有查封及锁定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前解除。 租金收入 来自租金收入的收益由二零一四年同期的约人民币94.2百万元增加至截至二 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10.9百万元,增幅约为人民币16.6百 万元或17.7%。增加主要归因於出租空间增加及租金上升所致。 物业管理 来自物业管理服务的收益由二零一四年同期的约人民币83.9百万元增加至截 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21.8百万元,增幅约为人民币 37.9百万元或45.1%,增加主要由於物业管理项下的建筑面积增加所致。 酒店及餐饮业务 本集团来自酒店及餐饮业务的收益自二零一四年同期的约人民币27.3百万元 上升至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30.1百万元,升幅约人 民币2.9百万元或10.6%。该升幅主要乃由於珠三角的业务拓展所致。 �C24�C 戏院、百货店及文化中心业务 来自戏院、百货店及文化中心业务的收益由二零一四年同期的约人民币46.6百 万元减少约人民币3.2百万元或6.8%至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 约人民币43.5百万元。 毛(损)�u利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毛损及毛损率分别约人民币202.0百万元及5.0%,去年同期则为毛利及毛利率约人民币2,159.8百万元及31.8%。毛利率下跌主要归因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确认的物业销售的每平方米建筑成本较二零一四年同期上涨。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本集团的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由二零一四年同期的约人民币417.1百万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74.9百万元,减幅约为人民币242.1百万元或58.1%。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的减幅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合约销售减少一致。行政开支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二零一四年同期的约人民币414.4百万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374.6百万元,减幅约为人民币39.8百万元或9.6%。此减少乃主要由於员工成本及其他行政开支减少所致。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与当时可比物业租金水平普遍上涨的市况一致。金融衍生工具公平值变动本集团与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作为掉期对手方)订立二零一二年ISDA总协议项下的远期外汇合约,以管理本集团发行二零一三年四月优先票据所产生的外币汇率风险。於二零一五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平值变动亏损约人民币42.2百万元,主要归因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人民币兑美元贬值所引致。 �C25�C融资成本-净额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融资成本净额为约人民币503.4 百万元,二零一四年同期则约为人民币130.5百万元。有关变动乃主要由於截至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利息开支净额增加及所收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由二零一四年同期的约人民币774.6百万元减少至截至二 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665.6百万元,减幅约为人民币109.0 百万元或约14.1%。此减幅乃主要由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 亏损净额(不包括金融衍生工具及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并扣除相关递延税项) 大幅增加所致。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亏损 由於上述因素影响,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亏损约 为人民币138.4百万元(二零一四年:溢利约人民币261.0百万元)。截至二零一五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亏损净额(不包括金融衍生工具及投资物业 公平值变动,并扣除递延税项)约为人民币1,546.0百万元(二零一四年:纯利约 人民币150.5百万元)。 流动资金、财务及资本资源 现金状况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存款账面值约为人民币1,845.5 百万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4,464.0百万元),较二零一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减少58.7%。根据中国的相关法规,本集团的若干物业发展公 司须将若干预售所得款项存放於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建筑贷款的抵押。该等抵 押将於预售物业落成後或发出其物业所有权证(以较早者为准)後解除。此外,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部分现金乃存放於若干银行,作为银行向本 集团物业买家授出的按揭贷款融资的抵押。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以上抵 押合计约为人民币978.0百万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078.3 百万元)。 可换股债券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本公司发行人民币15亿元的二零一五年到期美 元结算8厘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以拨支於中国收购新土地储备及本集 团的房地产项目。初步兑换价为每股2.82港元。兑换价於二零一三年派付末期 股息後调低至每股2.64港元。根据兑换价2.64港元并假设可换股债券已按该兑 换价全数兑换,可换股债券将兑换为662,184,424股新普通股。截至二零一五年 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可换股债券所附兑换权未获行使。发行可换股债券所 �C26�C 得款项已应用於本公司先前日期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的公告所披露的特 定用途。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可换股债券已转换为强制性可交换债券。强制性 可交换债券的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的公告内。 优先票据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的优先票据详情如下: (a)二零一七年到期优先票据 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发行250百万美元的二零一七年到期12.875 厘优先票据(「二零一二年优先票据」),以拨支本集团的物业项目、再融资 本集团的债务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b)二零二零年到期优先票据 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发行500百万美元的二零二零年到期10.25厘 优先票据(「二零一三年一月优先票据」),以再融资总额为120百万美元的 本集团可换定期贷款及二零一四年到期的人民币20亿元美元结算8.5厘优 先有抵押担保债券,以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c)二零一八年到期优先票据 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发行550百万美元的二零一八年到期8.875 厘优先票据,以部分再融资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到期的美元计值13.5厘优 先票据、再融资本集团的现有及新物业项目(「二零一三年三月优先票据」) 及作一般公司用途。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额外发行本金额250百 万美元的二零一八年到期8.875厘优先票据(「二零一四年一月优先票据」), 以拨支本集团的现有及新物业项目、再融资本集团的债务及作一般公司 用途。 (d)二零一六年到期优先票据 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发行人民币18亿元的二零一六年到期 6.875厘优先票据(「二零一三年四月优先票据」),以全数再融资二零一三年 三月优先票据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e)二零一九年到期优先票据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发行400百万美元的二零一九年到期9厘优先 票据(「二零一四年六月优先票据」),以拨支本集团的现有及新物业项目、 再融资本集团的债务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C27�C 二零一二年优先票据、二零一三年一月优先票据、二零一三年三月优先票据、 二零一四年一月优先票据、二零一三年四月优先票据及二零一四年六月优先 票据(统称「现有优先票据」)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交换为五批於二零一九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一 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的新票据(「新优先票据」)。新 优先票据的条款与现有优先票据大致相若。 借款及抵押本集团资产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总借款约为人民币67,300.9百万元,其中约 人民币52,267.6百万元须於一年内偿还、约人民币14,065.0百万元须於两年至五 年内偿还及约人民币968.3百万元须於五年以後偿还。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 日,本集团的银行贷款约为人民币37,875.7百万元,乃以本集团总账面值约人 民币46,032.5百万元的厂房及设备、土地使用权、投资物业、发展中物业、持作 销售的已落成物业及本集团附属公司的若干股份作抵押。於二零一五年六月 三十日,现有优先票据及可换股债券已由於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若干附属公 司的股份质押以及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作出的共同及个别担保所抵押。本集 团的境内银行贷款乃以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挂勾的浮动利率计息。 本集团承担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境内银行贷款的浮动利率。 主要财务比率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杠杆比率,即其负债净额(总借款扣除现金 及现金等值项目、短期银行存款、受限制现金及长期银行存款)与资产总值比率 为53.9%(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0.8%)。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由二零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2,947.3百万元增加4.0倍至二零一五年六月 三十日的约人民币11,646.1百万元,而流动比率则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的1.0倍增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的1.1倍。 借款成本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借款成本总额约为人民币3,011.5 百万元,较二零一四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801.3百万元或36.3%。增加乃主要由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平均债务结余高於二零一四年同期所 致。 外币风险 本集团的物业开发项目全部位於中国,且大部分相关交易均以人民币结算。 本公司及本集团若干於香港营运的中介控股公司确认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 算的资产及负债。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拥有分别以美元及港元计 值的现金结余约人民币110.2百万元及约人民币33.2百万元、未偿还本金总额为 �C28�C 1,950.0百万美元并以美元结算的二零一二年优先票据、二零一三年一月优先 票据、二零一三年三月优先票据、二零一四年一月优先票据及二零一四年六月 优先票据,以及分别以美元及港元计值的其他境外银行信贷159.5百万美元及 913.0百万港元,该等款项均须承受外币风险。 本集团并无外币对冲政策。然而,本集团的管理层监管外汇风险,并将会在有 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就二零一三年四月优先票据与一间境外 银行订立安排,以人民币兑美元的货币掉期管理本集团的货币风险,并已透过 货币掉期将人民币18亿元借款兑换为约291.0百万美元。 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本公司就二零一四年六月优先票据与一间境外 银行订立安排,以港元兑人民币的货币掉期管理本集团的货币风险,并已透过 货币掉期将4亿港元借款兑换为约人民币317.2百万元。 财务担保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就国内银行向本集团的客户提供按揭融资 有关的担保承担或然负债约人民币15,252.6百万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约人民币15,337.2百万元)。根据该等担保的条款,倘买家拖欠按揭款项,本 集团须负责支付失责买家欠付银行的未偿还按揭本金连同应计利息及罚款, 而本集团则有权接管相关物业的法定业权及拥有权。该等担保将於以下较早 者发生时获解除:(i)物业买家偿还按揭贷款;及(ii)就按揭物业发出物业所有权 证并完成按揭的取消登记。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聘用约7,621名雇员(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约9,846名雇员)。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相关员工成本(包 括董事薪酬)约达人民币221.4百万元。雇员薪酬乃基於雇员的表现、技能、知 识、经验及市场趋势所得出。本集团定期检讨薪酬政策及方案,并会作出必要 调整以使其与行业薪酬水平相符。除基本薪金外,雇员可能会按个别表现获授 酌情花红及现金奖励。本集团为其雇员提供培训,以令新雇员掌握基本技能以 履行彼等的职责,及使现有雇员提升或改进彼等的生产技术。另外,本公司已 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采纳购股权计划。该购股权计划的进一步资料 载列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内。 �C29�C 企业管治 本公司致力於建立严谨的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旨在提升投资者信心及本公司 的问责性及透明度。本公司竭力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董事会认为,截至二 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一直遵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企业管治守则」) 的守则条文,惟下文的偏离情况除外: (a)守则条文A.1.2规定,董事会应订有安排,以确保全体董事皆有机会提出商 讨事项列入董事会定期会议议程。守则条文A.1.3规定,召开董事会定期会 议应发出至少14天通知,以让所有董事皆有机会腾空出席。至於召开其他 所有董事会会议,应发出合理通知。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内并无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以批准本集团年度及中期业绩。本公司将向 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召开所有董事会定期会议之妥当通知。 (b)守则条文A.2.5规定,主席应负责任,确保公司制定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及 程序。本公司并未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中的若干守则条文。主席已确认彼将 采取积极行动改善及监管本集团之企业管治常规。 (c)守则条文A.4.2规定,所有为填补临时空缺而被委任的董事应在接受委任後 的首次股东大会上接受股东选举。每名董事(包括有指定任期的董事)应轮 流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并无 举行股东大会。因此,概无董事於股东大会上退任并接受股东重选连任。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所有董事须轮值告退。每名董事至 少每三年轮值告退一次。 (d)守则条文A.6.7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作为与其他董事拥 有同等地位的董事会成员,应定期出席董事会及其同时出任委员会成员 的委员会的会议并积极参与会务,以其技能、专业知识及不同的背景及资 格作出贡献。他们并应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的意见有公正的了解。 鉴於本公司股份暂停买卖,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并 无举行股东大会。 �C30�C (e)守则条文A.7.1规定,董事会定期会议的议程及相关会议文件应全部及时 送交全体董事,并至少在计划举行董事会或其辖下委员会会议日期的三 天前(或协定的其他时间内)送出。董事会其他所有会议在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亦应采纳以上安排。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并无举 行董事会定期会议以批准本集团年度及中期业绩。 (f)守则条文C.1.5规定,有关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及根据上市规 则规定须予披露的其他财务资料内,对公司表现作出平衡、清晰及容易理 解的评审。此外,其亦应在向监管者提交的报告及根据法例规定披露的资 料内作出同样的陈述。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并无举 行董事会定期会议以批准本集团年度及中期业绩。相关年度报告及中期 报告已延迟寄发。 (g)守则条文E.1.1规定,在股东大会上,会议主席应就每项实际独立的事宜个 别提出决议案。除非有关决议案之间相互依存及关连,合起来方成一项重 大建议,否则发行人应避免「捆扎」决议案。若要「捆扎」决议案,发行人应 在会议通告解释原因及当中涉及的重大影响。 守则条文E.1.2订明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邀请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任何其他委员会(视何者适用而定)的主席出 席。若有关委员会主席未克出席,董事会主席应邀请另一名委员(或如该 名委员未能出席,则其适当委任的代表)出席。该人士须在股东周年大会 上回答提问。董事会辖下的独立委员会(如有)的主席亦应在任何批准以下 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回应问题,即关连交易或任何其他须经独立批准的交 易。发行人的管理层应确保外聘核数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答有关审计 工作,编制核数师报告及其内容,会计政策以及核数师的独立性等问题。 守则条文E.1.3规定,就股东周年大会而言,发行人应安排在大会举行前至 少足20个营业日向股东发送通知,而就所有其他股东大会而言,则须在大 会举行前至少足10个营业日发送通知。 守则条文E.2.1规定,大会主席应确保在会议上向股东解释以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的详细程序,并回答股东有关以投票方式表决的任何提问。 鉴於本公司股份暂停买卖,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并 无举行股东大会,因此本公司未有遵守守则条文E.1.1、E.1.2、E.1.3及E.2.1。 本公司股东大会将会於适当时候安排举行。 �C31�C (h)守则条文A.3.2订明发行人应在其网站及联交所网站上设存及提供最新的 董事会成员名单,并列明其角色和职能,以及注明其是否独立非执行董 事。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由於本公司行政人员的无心之 失,本公司未有在其网站及联交所网站上设存及提供最新的董事名单。 其他不符合上市规则之处 (a)根据上市规则第3.10(1)条,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0A条,上市发行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 占该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自霍羲禹先生於二零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辞任後,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期间减至少於上市规则第3.10(1)条规 定之至少三名及上市规则第3.10A条规定之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为 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及3.10A条,刘雪生先生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 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b)本公司在以下方面未能及时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财务申报条文:(i)公布截 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及(ii)刊发截至二零一五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该延迟构成未有遵守上市规则第13.48 条及第13.49条的事项。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就本集团财务报告过程、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 成效作出独立检讨、监督审核过程及履行董事会可能不时指派的其他职责及 责任。审核委员会的成员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陈少环女 士、饶永先生及张仪昭先生。饶永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之主席。 中期业绩审阅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 合中期业绩。此外,本公司独立核数师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按 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阅工作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的独立核数师执 行中期财务资料审阅」,审阅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 中期业绩。 �C32�C 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准则。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特 定查询,而全体董事均已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已 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本公司亦已就可能拥有本公司之内幕消息之本集团有关雇员,订立有关进行 证券交易的书面指引,其条款不低於标准守则之条文。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或其任何 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阅报告摘录 本公司独立核数师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简明综合财务报 告的审阅报告结论转载如下: 「结论 按照我们的审阅,我们并无发现任何事项,令我们相信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在各 重大方面未有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 强调事项 诚如贵公司二零一四年年报所披露,基於事故(定义见贵公司二零一四年年 报)若干事宜之可能影响的严重性,有关贵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核数师报告 载明未能就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事故产生的亏损的性质 是否充分披露,以及由事故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分类提供意见。因此,敬请阁 下垂注不就业绩及现金流量发表意见之基准中所述的事项可能对本期间数字 的可比性及比较资料造成的影响。」 中期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宣派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二零一四 年六月三十日:无)。 �C33�C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内刊登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本公司将在适当时间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 (www.kaisagroup.com)刊登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 继续暂停买卖 按本公司要求,股份於联交所暂停买卖,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时 正起生效。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上 午九时正起恢复在联交所买卖。 承董事会命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郭英成先生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郭英成先生、孙越南先生、郑毅先生及喻建清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陈少环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饶永先生、张仪昭先生及刘雪生 先生。 �C34�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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