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00696)
关连交易:
华东凯亚分包协议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公司与华东凯亚订立华东凯亚分包协议,据
此,本公司已同意向华东凯亚分包上海浦东机场项目的国内离港软件升级
项目的建设,有关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安装及测试所需的软件及硬件,
以及国内离港软件升级项目的系统实施及一年期质量保修。
於本公告日期,华东凯亚由本公司及东方航空分别拥有41%股权及拥有逾30%
股权。东方航空为东航集团的附属公司,而东航集团为本公司主要股东。故
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4)条,华东凯亚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公
司与华东凯亚订立的华东凯亚分包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
连交易。
由於参考华东凯亚分包协议项下的代价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
但低於5%,华东凯亚分包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
的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1.华东凯亚分包协议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公司与华东凯亚订立华东凯亚分包协议,
据此,本公司已同意向华东凯亚分包上海浦东机场项目的国内离港软件
升级项目的建设,有关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安装及测试所需的软件及
硬件,以及国内离港软件升级项目的系统实施及一年期质量保修。
�C1�C
华东凯亚分包协议的进一步详情载列如下:
日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订约方: (1)本公司(作为承包商);及
(2)华东凯亚(作为分包商)
工作范围: 本公司将向华东凯亚分包上海浦东机场项目
的国内离港软件升级项目的建设,有关建设工
作包括但不限於安装及测试所需的软件及硬
件,以及国内离港软件升级项目的系统实施及
一年期质量保修。
代价: 人民币2,300,000.00 元(相等於约 2,599,000.00港元)
本公司须根据华东凯亚分包协议预定的项目进
度,分三期向华东凯亚支付代价。
订约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以根据华东凯亚分包
协议项下提供安装、测试及实施服务的实际成
本修订代价。调整不得超过代价的10%。
上述代价乃经订约方根据提供安装、测试及实
施服务的成本,并经考虑市场情况後,按公平
原则厘定及协定。
�C2�C
2.进行关连交易的理由及利益
本公司已以总承包商身份承接上海浦东机场项目。华东凯亚的主营业务
为提供计算机软件及硬件开发及数据网络服务。华东凯亚拥有进行华东
凯亚分包协议项下订明的有关工作所需的必要资格、能力及技术。董事会
认为,将上述协议项下订明的有关工作分包予华东凯亚将符合本公司的
利益。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华东凯亚分包协议项下的交易将於本集
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而交易的条款属公平合
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上市规则的涵义
於本公告日期,华东凯亚由本公司及东方航空分别拥有41%股权及拥有逾
30%股权。东方航空为东航集团的附属公司,而东航集团为本公司主要股
东。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4)条,华东凯亚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
此,本公司与华东凯亚订立的华东凯亚分包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
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於参考华东凯亚分包协议项下的代价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
但低於5%,华东凯亚分包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
的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由於非执行董事李养民先生为东方航空的董事及东航集团的雇员,因此
彼已就有关华东凯亚分包协议的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
董事於华东凯亚分包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中拥有重大利益,彼等亦无
就有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C3�C
4.一般资料
有关本集团的资料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为在中国提供航空信息技术服务及向国内外航空公司
提供会计、结算及清算服务、信息系统开发及支持服务。
有关华东凯亚的资料
华东凯亚的主营业务为提供计算机软件及硬件开发及数据网络服务。
5.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
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
市,而其美国预托证券在美利坚合众国场外证
券市场进行买卖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相同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东方航空」 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公告日期为
东航集团的附属公司
「东航集团」 指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於本公告日期为本公
司主要股东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货币
「华东凯亚」 指 上海民航华东凯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C4�C
「华东凯亚 指 本公司与华东凯亚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
分包协议」 月二十七日的分包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同意
将上海浦东机场项目的国内离港软件升级项目
的建设分包予华东凯亚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百分比率」 指 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的百分比率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上海浦东 指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的国内离港软件升级项目的
机场项目」 建设,有关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安装、测试
及实施其若干系统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相同涵义
「%」 指 百分比
就本公告而言,除另有说明外,所使用的人民币1元=1.13港元的兑换率(在适
用情况下)仅为阐述之用,并不表示任何款项曾经、可能曾经或可以兑换的声
明。
承董事会命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崔志雄
中国北京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C5�C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
执行董事: 崔志雄先生(董事长)及肖殷洪先生;
非执行董事: 曹建雄先生、李养民先生及袁新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曹世清先生、魏伟峰博士及刘向群先生。
�C6�C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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