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
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执行董事之请辞
本公司董事会公布,卢先生已请辞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职,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三
十日起生效。
执行董事之请辞
Chuang’s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庄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
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卢永祥先生(「卢先生」)已请
辞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职,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以便专注履行其於本
集团中国物业业务之职责。於请辞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职後,卢先生将仍担任本公
司一间附属公司之董事。卢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并无分歧,亦不知悉任何有关其请
辞之其他事项需予提呈本公司股东关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卢先生於在任期间为本公司作出贡献。
承董事会命
Chuang’s ChinaInvestments Limited
(庄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庄家彬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李美心小姐、庄家彬先生、庄家丰先生及彭振杰先生为本公司之
执行董事,而石礼谦先生、朱幼麟先生及范骏华先生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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