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CLandHoldingsLimited
中渝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网址: www.ccland.com.hk
(股份代号:1224)
须予披露交易
於2016年12月29日(交易时段後),�笮窃镁鞍凑沼胄�议相同的条款认购本金总额为
人民币770,000,000元(相等於约859,320,000港元)的770,000,000份B类基金份额。
一般事项
由於第三认购事项其中一项或多项(无论按单独基准或与第一认购事项及第二认购事项合并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5%但全部低於 25%,第三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根据《上市规则》须符合有关通知及刊登公告的规定。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6年12月29日(交易时段後),�笮窃镁鞍凑杖缦掠胄�议相同的条款认购本金总额为人民币770,000,000元(相等於约859,320,000港元)的770,000,000份B类基金份额(「第三认购事项」):
1. 第三认购事项
1.1 日期
2016年12月29日
1.2 认购方
(a) 认购人: �笮窃镁�
(b) 基金经理: 深圳泰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c)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3 认购金额
人民币770,000,000元(相等於约859,320,000港元)
1.4 根据协议的基金资料
名称: 泰智睿丰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类型: 私募投资基金,分为A类、B类及C类,每一类按照有关条款
有权获取不同的收益及於清盘时按不同比例分派,惟并不保证
收益或认购本金的安全
投资目标及范围: 投资於优秀管理团队管理之非公开发行的非证券类基金,最大
限度获取财务回报
期限: 由基金成立日期(於2016年12月成立)起计5年,其中投资
期2年及回报期3年(回报期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可每
次延长1年,但不可延长超过两次),以及基金的期限於其到
期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可以延期或提早终止
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为现金人民币1元(相等於约1.116港元)
认购费用: 无
管理费用: 每年为认购本金金额的1%应付予基金经理
表现费用: 仅B类份额持有人需要支付,按每期分派收益(不包含本金)
的20%应付予基金经理
托管费用: 每年为认购本金金额的0.05%应付予基金托管人
监管费用: 每一认购总额的0.01%
赎回: 受限於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可按基金经理的要求以强制
方式或应认购人的要求以特殊方式以有关的价格进行赎回
转让: 受限於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可按合约方式转让
2. 协议、第一认购事项、第二认购事项及基金的其他资料
於2016年12月5日,�笮窃镁岸┝⑿�议(其主要条款载於题为「1.4根据协议的基金
资料」一段)并认购本金总额为人民币32,500,000元(相等於约36,270,000港元)的32,500,000份B类基金份额(「第一认购事项」)。於2016年12月27日,�笮窃镁鞍� 照与协议相同的条款进一步认购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97,500,000元(相等於约220,410,000港元)的197,500,000份B类基金份额(「第二认购事项」)。与第三认购 事项合并後,�笮窃镁耙还踩瞎罕窘鹱芏钗�人民币1,000,000,000元(相等於约1,116,000,000港元)的1,000,000,000份B类基金份额。全部认购金额将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支付。
由於基金於2016年12月新近成立,於本公告内并无呈报基金的财务资料或过往表
现。
3. 基金经理及基金托管人的资料
经作出所有合理查询後,就董事深知、所悉及所信,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经作出所有合理查询後,就董事深知、所悉及所信,基金经理为一间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及私募股权投资。
经作出所有合理查询後,就董事深知、所悉及所信,基金托管人为一间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分行,其主要业务为从事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
4. 本集团及�笮窃镁暗淖柿�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发展及投资房地产以及财务投资。
�笮窃镁拔�於中国成立的公司,现时注册及已缴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元(相等於约22,320,000港元),并由本公司间接全资拥有。�笮窃镁暗闹饕�业务为投资控股及管理,以及提供企业管理服务。
5. 认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一直采用审慎及谨慎的投资策略并不时考虑可进一步加强本集团整体盈利能力及加快其增长的任何投资机会。董事认为第一认购事项、第二认购事项及第三认购事项可拓宽本集团就财务目的所持有的资产组合以包含有增长前景的中期投资,并於现时不确定及具挑战性的经济环境下为本集团提供合理机会增强其投资回报。
董事认为,协议的条款、第一认购事项、第二认购事项及第三认购事项经过公平磋商并为一般商业条款,因此条款实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集团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6. 一般事项
由於第一出售事项及第二出售事项并无(无论以单独基准或合并计算)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因此无论第一出售事项或第二出售事项均不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由於第三认购事项其中一项或多项(无论按单独基准或与第一认购事项及第二认购事项合并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全部低於25%,第三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根据《上市规则》须符合有关通知及刊登公告的规定。
7. 释义
在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协议」 指 日期为2016年12月5由�笮窃镁啊⒒�金经理及基
金托管人就有关第一认购事项订立的协议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A类」 指 根据协议分类为A类的一个基金类别
「B类」 指 根据协议分类为B类的一个基金类别
「C类」 指 根据协议分类为C类的一个基金类别
「本公司」 指 中渝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
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基金」 指 泰智睿丰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托管人」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基金经理」 指 深圳泰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的法定货币
「�笮窃镁啊� 指 西藏�笮窃镁捌笠倒芾矸�务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
成立的有限公司并由本公司间接全资拥有
「独立第三方」 指 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以及
独立於及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并无关连的独立第
三方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
门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的法定货币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 指 基金的份额,每一初始认购面值为人民币 1元(相
等於约1.116港元)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林孝文
香港,2016年12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松桥先生、林孝文医生、曾维才先生、黄志强先生、梁振昌先生及梁伟辉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健锋先生、梁宇铭先生及黄龙德博士。
中国成立公司、中国有关主管机关及本公告所用其他中文词汇的英文名称/翻译仅为其正
式中文名称的翻译。如有歧义,概以中文名称为准。
於本公告内,人民币已按人民币 1元=1.116港元的汇率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概不表
示任何人民币、或港元金额已、可能已或可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或所有汇率兑换。
須予披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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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渝置地
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