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UAJUNHOLDINGSLIMITED
华君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77)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有关主要交易
有关认购海润光伏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
兹提述华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之公告(「该
公告」),内容有关根据认购协议之条款及细则,海润光伏(作为发行人)发行合共
629,629,629股新「A股」股份或相关经调整数目股份予华君电力及保华兴(两间同为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六年四月二
十八日及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之三则本公司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该
通函」)。除文义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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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之公告,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该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认购之进一步详情、(ii)出售
事宜及(iii)上市规则要求之其他资料连同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由於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审定通函所载之内容,故该通函之寄发日期将进一步延
迟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吴继伟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孟广宝先生(主席)、吴继伟先生(行政总裁)及
郭颂先生(副行政总裁);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郑柏林先生、沈若雷先生及潘治平先
生组成。
本公告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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