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uishang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98及4608(优先股))
关於公众持股量变化的最新状况的公告
董事会谨此宣布,本行H股的公众持股量从24.04%进一步下降至约23.56%,持
续低於上市规则第8.08(1)(a)条规定最低25%的水平。
本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行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兹提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为2016年5月11日、2016年5月19
日、2016年6月21日、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31日及2016年11月30日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行谨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行H股公众持股量变化之最新状况。
本行的公众持股量最新状况及变化原因
董事会谨此宣布,本行H股的公众持股量从24.04%进一步下降至约23.56%,持续低於上市规则第8.08(1)(a)条规定最低25%的水平。
根据中静新华香港及其关联公司於2016年12月28日提交予联交所的权益披露表格显示,中静新华香港於2016年12月23日透过场内交易增持53,000,000股本行H股。
因此,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间接持有本行H股的数量继而增加至559,646,000股,连
同其间接持有的本行649,042,730股内资股,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间接持有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10.93%。鉴於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为本行的核心关连人士,其於本行H股的权益不被视为公众人士持有,本行H股的公众持股量亦因此进一步下降至约23.56%。
就董事会所知及根据本行掌握的最新资料,本行目前的普通股股权架构如下:
占本行 占本行
所持 已发行 已发行普通股
本行普通股 类别股份 股份总数
股东 股份数目 百分比(注3) 百分比(注3)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注1)
内资股 649,042,730 8.23% 5.87%
H股 559,646,000 17.70% 5.06%
小计 1,208,688,730 �C 10.93%
其他内资股股东(注2) 7,238,276,553 91.77% 65.51%
其他H股公众股东 2,602,854,000 82.30% 23.56%
总计 11,049,819,283 �C 100%
注:
1. 就董事会所知及根据本行掌握的最新资料,於本公告日期,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间接控制中
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中静新华香港和WealthHonest,而中
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中静新华香港和WealthHonest分别直
接持有本行204,346,570股内资股、444,696,160股内资股、90,416,000股H股及469,230,000
股H股股份。因而,上海宋庆龄基金会被视为於该等公司所拥有之本行股份中拥有权益。
此外,本行根据上海宋庆龄基金会及Wealth Honest於2016年5月16日提交予联交所的权益
披露表格获知Wealth Honest於2016年5月12日以场外交易的方式购入本行4亿股H股。本行
其後於2016年7月8日获正式通知,上述拟议由Wealth Honest收购的4亿股本行H股尚未交
割。根据本行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及鉴於本行於本公告日期查阅联交所有关本行H股权益 披露尚未发现任何更新,拟议由Wealth Honest收购的4亿股本行H股目前仍未交割,因此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并不视为拥有该4亿股本行H股的权益。假设在该等股份完成交割前并没有其他原因以使本行的H股公众持股量发生任何变化,一旦该等股份完成交割,本行的H股公众持股量将由约23.56%进一步下降至约19.94%。本行将密切关注有关交易的进度,并适时刊发公告。
2. 就董事会所知及根据本行掌握的最新资料,本行有逾16,300名内资股股东,当中未有任何
单一内资股股东持有本行内资股达到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10%或以上。
3. 表格中所列总计比例和各数项总和若有任何差异,乃因四舍五入所致。
4.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已发行44,400,000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优先股。根据
本行章程的规定,除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所载明的情况外,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无权召开及出席本行的任何股东大会或在本行的任何股东大会表决。如果发生任何触发事件,境 外优先股可按照转股条款转换成H股。详情请参阅本行日期为2016年11月3日及2016年11月10日的公告。
恢复公众持股量的建议
目前,本行正积极寻求在实际可行范围内尽快恢复本行之公众持股量的解决方
案,包括(i)继续推进A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项目;(ii)尽快就建议本行主要股东减持其所持的本行股份与主要股东取得联系;及(iii)在充分考虑市场情况和周详计划的基础上,择机进行H股配售。本行亦将每月刊发公告以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行公众持股量状况及本行可能就恢复公众持股量而推行之措施的最新情况。
本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行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宏鸣
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2017年1月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李宏鸣、许德美、吴学民及慈亚
平;非执行董事张飞飞、祝九胜、钱力、芦辉、赵宗仁、乔传福及高央;独立非执行董事欧巍、戴根有、王世豪、张圣怀、冯炜权及朱红军。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155章)并非一家认可机构,并非
受限於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及不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u接受存款业务。
關於公眾持股量變化的最新狀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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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
2017-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