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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AIC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58)
内幕消息
与百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公告乃由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第XIVA部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欣然宣布,本公司於北京时间2017年1月7日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百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
与百度(合称「双方」)将就数字车载信息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智能驾驶等领域
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具体包括:高精度地图以及车载地图的深度合作,基於百度
CarLife、MyCar及CoDriver等智能汽车OEM解决方案应用,基於Learning MAP、
L3智能驾驶技术的深度学习相关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进行品牌与产品营销,
百度DaaS(数据即服务)客户平台、车生活服务、车险相关服务,客户关系管理
及销售线索管理,以及基於与车相关的其他新兴合作领域等。双方将通过日後的
探讨、谈判和磋商来决定具体合作细节,以共同推动业务发展。
百度是全球最大的搜寻引擎服务提供者之一,未来将不断把PC领域的优势向移动
领域扩展,并重视车载资讯服务和自动驾驶领域。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进一步
打通汽车全生命周期用户用车需求和互联网生活圈,开发全新的互联网汽车产品
和打造全新的使用者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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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认为,与百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之交易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及第十四A章项下之交
易。
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务请垂注,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仍有待订立
最终协议後方可作实,故不一定会付诸实行甚或无法进行。如订立最终协议,本
公司将於有需要或适当时根据上市规则另行作出公布。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於买
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和谊
中国北京,2017年1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徐和谊先生;非执行董事张夕勇
先生;执行董事李峰先生;非执行董事张建勇先生、尚元贤女士、邱银富先生、
Hubertus Troska先生、Bodo Uebber先生、王京女士以及杨实先生;独立非执行董
事付于武先生、黄龙德先生、包晓晨先生、赵福全先生及刘凯湘先生。
* 仅供识别
內幕消息-與百度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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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
20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