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执
适用於将於2017年3月9日举行的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续会
致: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本人�u吾等(附注1)
地址为(附注2)
为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 股(附注3)H股�u内资股(附注4)的登记持有人,兹通知本公
司,本人�u吾等拟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本公司将於2017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於中国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恒泰中心D座12A举行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续会。
日期:2017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股东全名。
2. 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股东地址。
3. 请填上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
4. 请删去不适用者。
5. 请内资股股东填妥及签署此回执後於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或以前,以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部,地址为中国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恒泰中心D座12A,传真号码为(8610)88336763。请H股股东填妥及签署此回执
後於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或以前,以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传真号码为(852)28650990。
回執適用於將於2017年3月9日舉行的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及其任何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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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设计
201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