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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111)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世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银行」)董事会(「董事会」)沉痛宣布,本银行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谢德耀先生(「谢先生」)於2017年1月22日辞世。
已故谢先生自1998年起出任本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於其在任期间对本银行作出宝贵贡献。董事会及本银行全体员工谨此对已故谢先生之贡献表示衷心谢意,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谢先生辞世後,本银行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同时只有一半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未能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5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内之守则条文第A.5.1条有关该等委员会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规定。
董事会将就本银行现时的董事委员会之组成进行全面检讨,以尽快符合有关规定。本银行将就有关董事委员会组成另行作出公告。
承董事会命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黎�e雅
公司秘书
香港,2017年1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银行董事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执行董事
梁高美懿女士(副主席、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宗建新先生(副董事总经理)及刘惠民先生(副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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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
张招兴先生(主席)、朱春秀先生、王恕慧先生、李锋先生及周卓如先生;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毓和先生、马照祥先生、李家麟先生及余立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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