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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ChangHECChangJiangPharmaceutical Co.,Ltd.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558)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举行之
临时股东大会之投票结果
兹提述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的二零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函(「通函 」), 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拟议认购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除内容另有要求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假座中国广东省东莞
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已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中国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而有效地召开。
於临时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0,822,850,其中包括225,000,000股
内资股和225,822,850股H股。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持有
225,000,000股已发行股份,由於母公司於拟议认购中拥有重大利益,须於且已於临
时股东大会上就拟议认购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案(「决议案」)放弃投票。
除此处所披露外,概无其他股东根据上市规则须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放弃投票。因
此,共有225,822,850股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就决议案投票,
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约50.09%。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本人或其代理人)共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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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6,193,938股,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约
60.31%。
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但须按上市规则第13.40条就任何决议
案放弃投赞成票。概无股东於通函中表示拟就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所
有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担任点票的监票人,本公司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亦
负责监票及计票。
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所示:
投票数目及占投票总数百分比
特别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审议及批准拟议认购,包括: 136,193,938 0 0
(i)标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100%) (0%) (0%)
及总面值人民币1,200,000元之
1,200,000股内资股
(ii) 认购方:母公司
(iii)认购价格:每股内资股人民币
16.12元(相等於约18.05港元)
(iv)交割日期及完成日期
(v) 定价方式
(vi)留存利润安排
(vii)所得款项用途
(viii)最後截止日期:拟议认购於临时
股东大会上获批准的日期起12个
月届满之日
(ix)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处理与
拟议认购有关的所有事宜
2.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136,193,938 0 0
(10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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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各项决议案已获超出三分之二票数投票赞成,因此上述特别决议案已正式获通
过。
代表董事会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新发
中国湖北
2017年2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蒋均才先生、王丹津先生和陈燕桂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唐新发先
生、朱英伟先生和毛杰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唐建新先生、付海亮先生和李志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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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舉行之臨時股東大會之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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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药
20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