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93)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
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相关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
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获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於相关年度之本公
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录得大幅上升,比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八个
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39,400,000港元应有不少於250%的增长。相关年度
之溢利大幅增长主要由於以下因素:
(i)拓展直接投资业务及按公允值计入损益账之金融资产公允值变动产生溢利,
以致资产管理及直接投资分类所得经营溢利增加;
(ii)扩大�I展贷款组合以致证券分类所得费用收入及利息收入有所增长;及
(iii)於相关年度提供之财务顾问服务及包销服务增加,以致企业融资分类所得财
务顾问费及包销佣金增加。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相关年度之综合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
料乃以本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现时可获得资料作出之初步审阅为基础,而非基於
�C 1�C
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宜细阅预
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刊发之本集团相关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刘晓东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刘晓东先生、黄睿先生及王巍女士,非执行董
事为曾建勇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天佑博士、马立山先生及杨少强先生。
�C 2�C
正面盈利預告
0评论
华融金控
20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