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1 �C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於 开 曼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号:1181)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年 度 业 绩 公 告
唐 宫 (中 国)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 本 公 司」)董 事 会 ( 「 董 事 会」)欣 然 宣 布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统 称 「 本 集 团」)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 「 二 零 一 六 年 财
政 年 度」)的 综 合 业 绩,连 同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 「 二 零 一 五
年 财 政 年 度」)的 比 较 数 字,并 载 述 如 下:
摘 要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增 加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百 分 比
收 益 (人 民 币 千 元) 1,248,455 1,088,147 14.7%
毛 利 (人 民 币 千 元) 784,875 653,402 20.1%
毛 利 率 62.9% 60.0% 2.9%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年 内 溢 利
(人 民 币 千 元) 100,992 48,589 107.8%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人 民 币 分) 23.83 11.53 106.7%
餐 厅 数 目 (包 括 合 营 公 司)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56 62
每 股 普 通 股 股 息
-中 期 特 别 股 息 (港 仙) 6.00 �C
-建 议 末 期 股 息 (港 仙) 21.00 10.90
�C 2 �C
综 合 损 益 表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附 注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收 益 3 1,248,455 1,088,147
其 他 收 入 3 33,716 29,486
已 耗 存 货 成 本 (463,580) (434,745)
员 工 成 本 (337,491) (302,455)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项 目 折 旧 (55,306) (57,200)
公 共 设 施 开 支 及 消 耗 品 (66,780) (62,515)
租 金 及 相 关 开 支 (112,815) (117,226)
其 他 开 支 (92,990) (75,964)
融 资 成 本 5 (978) (509)
应 占 合 营 公 司 亏 损 (6,961) (2,435)
税 前 溢 利 6 145,270 64,584
所 得 税 开 支 7 (42,997) (15,995)
本 年 度 溢 利 102,273 48,589
归 属 於: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100,992 48,589
非 控 股 权 益 1,281 �C
102,273 48,589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权 益 拥 有 人
应 占 之 每 股 盈 利 9
基 本 及 摊 薄 (人 民 币 分) 23.83 11.53
�C 3 �C
综 合 全 面 收 益 表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本 年 度 溢 利 102,273 48,589
其 他 全 面 收 益�u (亏 损)
於 其 後 期 间 将 重 新 分 类 至 损 益 之 其 他
全 面 收 益�u (亏 损):
可 供 出 售 投 资:
公 平 价 值 改 变 12,292 �C
换 算 境 外 业 务 之 汇 兑 差 额 453 (1,225)
本 年 度 其 他 全 面 收 益�u (亏 损),税 後 12,745 (1,225)
年 内 全 面 收 益 总 额 115,018 47,364
归 属 於: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113,737 47,364
非 控 股 权 益 1,281 �C
115,018 47,364
�C 4 �C
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附 注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非 流 动 资 产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129,191 159,948
无 形 资 产 6,504 13,060
投 资 合 营 公 司 6,158 9,574
可 供 出 售 投 资 42,326 �C
按 金 26,239 28,451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5,990 8,998
非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216,408 220,031
流 动 资 产
存 货 35,531 40,609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及 预 付 款 项 10 46,099 34,247
应 收 合 营 公 司 2,914 1,703
已 抵 押 定 期 存 款 43,000 68,000
定 期 存 款 29,122 36,954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值 400,390 297,873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557,056 479,386
流 动 负 债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11 240,551 202,157
应 付 合 营 公 司 �C 3,171
应 付 关 连 公 司 179 1,019
计 息 银 行 借 贷 41,040 65,268
应 付 税 项 12,387 4,906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294,157 276,521
流 动 资 产 净 值 262,899 202,865
总 资 产 减 流 动 负 债 479,307 422,896
非 流 动 负 债
递 延 税 项 负 债 �C 1,236
资 产 净 值 479,307 421,660
权 益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权 益
已 发 行 股 本 12 35,586 35,409
储 备 442,140 386,251
477,726 421,660
非 控 股 权 益 1,581 �C
总 权 益 479,307 42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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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1. 一 般 资 料
唐 宫 (中 国)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 本 公 司」)为 根 据 公 司 法 於 开 曼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之 获 豁 免 有 限 公
司,其 股 份 於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 联 交 所」)上 市。本 公 司 的 注 册 办 事 处 位 於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C1111, Cayman Islands,而 其 主 要 营 业 地
点 位 於 香 港 九 龙 科 学 馆 道 1号 康 宏 广 场 南 座 10楼 3室。
年 内,本 集 团 主 要 从 事 餐 厅 营 运 及 食 品 生 产。
2.1 编 制 基 准
本 财 务 报 表 乃 根 据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 「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颁 布 的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 「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当 中 亦 包 括 所 有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香 港 会 计 准 则 ( 「 香 港 会 计 准 则」)及
诠 释)、香 港 公 认 会 计 原 则 及 香 港 《公 司 条 例》之 披 露 规 定。本 财 务 报 表 是 根 据 历 史 成 本 惯
例 编 制,惟 若 干 可 供 出 售 投 资 乃 按 公 平 值 计 算,及 以 人 民 币 ( 「 人 民 币」)呈 列,除 另 有 指 明
外,所 有 数 值 均 调 整 至 最 接 近 的 千 位 数。
合 并 基 准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统 称 「 本 集 团」)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财 务 报 表。附 属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实 体 (包 括 结 构 性 实 体)。当 本
集 团 自 参 与 被 投 资 公 司 获 得 或 有 权 获 得 可 变 回 报,并 有 能 力 籍 其 对 被 投 资 公 司 的 权 力 (即
目 前 赋 予 本 集 团 引 导 该 被 投 资 公 司 相 关 业 务 的 能 力 之 现 有 权 利)影 响 该 等 回 报 金 额 时,
方 拥 有 控 制 权。
倘 本 公 司 於 被 投 资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拥 有 少 於 多 数 的 投 票 权 或 类 似 权 利,本 集 团 则 会 考 虑
所 有 相 关 事 实 及 情 况 以 评 估 其 是 否 对 该 被 投 资 公 司 有 控 制 权,包 括:
(a) 与 该 被 投 资 公 司 其 他 投 票 权 持 有 人 的 合 约 安 排;
(b) 其 他 合 约 安 排 所 产 生 之 权 利;及
(c) 本 集 团 投 票 权 及 潜 在 投 票 权。
附 属 公 司 之 财 务 报 表 乃 就 与 本 公 司 相 同 之 报 告 期 间 编 制,使 用 一 致 之 会 计 政 策。附 属 公
司 之 业 绩 自 本 集 团 取 得 控 制 权 当 日 起 综 合 入 账,并 将 继 续 综 合 入 账,直 至 该 控 制 权 终 止
为 止。
损 益 及 於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的 各 组 成 部 分 归 属 於 本 集 团 母 公 司 拥 有 人 及 非 控 股 权 益,即 使 此
举 会 导 致 非 控 股 权 益 之 结 余 出 现 亏 蚀。所 有 集 团 内 公 司 之 资 产 及 负 债、权 益、收 入、支 出
以 及 与 本 集 团 成 员 公 司 之 间 交 易 有 关 之 现 金 流 量 均 於 综 合 账 目 时 悉 数 抵 销。
倘 事 实 及 情 况 显 示 上 文 所 描 述 的 三 项 控 制 权 因 素 其 中 一 项 或 多 项 有 变,则 本 集 团 会 重
估 是 否 仍 然 控 制 投 资 对 象。附 属 公 司 拥 有 权 权 益 之 变 动 (没 有 损 失 控 制 权)以 权 益 交 易 入
账。
倘 集 团 失 去 附 属 公 司 的 控 制 权,其 终 止 确 认 (i)附 属 公 司 之 资 产 (包 括 商 誉)及 负 债;(ii)任
何 非 控 股 权 益 之 账 面 值 及 (iii)记 录 於 权 益 之 累 计 汇 兑 差 异;及 确 认 (i)已 收 取 之 代 价 公 平
价 值;(ii)任 何 保 留 投 资 之 公 平 价 值 及 (iii)损 益 所 产 生 之 盈 亏。本 集 团 所 占 先 前 於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中 确 认 的 组 成 部 分,重 新 归 类 至 损 益 或 保 留 溢 利 (如 适 合),按 倘 本 集 团 直 接 出 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所 要 求 的 相 同 基 准 进 行。
�C 6 �C
2.2 会 计 政 策 及 披 露 上 之 变 动
本 集 团 已 於 本 年 度 之 财 务 报 表 首 次 采 纳 下 列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0号、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2号 及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28号 之 修 订 本
(二 零 一 一 年)
投 资 实 体:应 用 综 合 入 账 之 例 外 情 况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1号 之 修 订 本 收 购 合 营 业 务 权 益 的 会 计 方 法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4号 监 管 递 延 账 目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之 修 订 本 披 露 计 划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16号 及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38号 之 修 订 本
厘 清 可 接 受 之 折 旧 及 摊 销 方 法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16号 及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41号 之 修 订 本
农 业:生 产 性 植 物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27号 之 修 订 本
(二 零 一 一 年)
独 立 财 务 报 表 之 权 益 法
二 零 一 二 年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周 期 之
年 度 改 进
多 项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之 修 订
除 下 文 所 述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之 修 订 的 影 响 外,采 纳 上 述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准 则 对 财 务 报
表 并 无 重 大 财 务 影 响。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之 修 订 载 有 对 财 务 报 表 之 呈 列 及 披 露 重 点 改 善 事 项。该 等 修 订 厘 清:
(i)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内 的 重 大 性 规 定;
(ii) 损 益 表 及 财 务 状 况 表 内 之 特 定 项 目 可 予 细 分;
(iii) 实 体 就 彼 等 呈 列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的 顺 序 具 有 灵 活 性;及
(iv) 使 用 权 益 法 入 账 的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必 须 作 为 单 独 项 目 汇
总 呈 列,并 且 其 後 将 会 或 不 会 重 新 分 类 至 损 益 的 该 等 项 目 之 间 归 类。
此 外,该 等 修 订 厘 清 於 财 务 状 况 表 及 损 益 表 内 呈 列 额 外 小 计 数 额 时 适 用 的 规 定。该 等 修
订 并 无 对 本 集 团 的 财 务 报 表 产 生 任 何 重 大 影 响。
�C 7 �C
3. 收 益 及 其 他 收 入
收 益 指 年 内 经 营 餐 厅,已 收 及 应 收 金 额 (经 扣 除 折 扣 及 销 售 相 关 税 项)。
本 集 团 收 益 及 其 他 收 入 分 析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收 益
总 收 益 1,272,326 1,149,148
减:销 售 相 关 税 项 (23,871) (61,001)
1,248,455 1,088,147
其 他 收 入
银 行 利 息 收 入 3,838 2,530
佣 金 收 入 # 22,140 19,357
出 售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项 目 收 益 �C 38
其 他 7,738 7,561
33,716 29,486
# 佣 金 收 入 指 就 销 售 茶 叶 相 关 产 品 已 收 或 应 收 之 佣 金。
4. 经 营 分 部 资 料
就 管 理 而 言,本 集 团 按 地 区 组 成 业 务 单 位,拥 有 四 个 可 报 告 经 营 分 部,包 括 中 国 北 部 地
区、东 部 地 区、南 部 地 区 及 西 部 地 区。
过 往 年 间,本 集 团 拥 有 三 个 可 报 告 经 营 分 部,位 於 中 国 南 部、中 国 东 部 及 中 国 北 部 地 区。
由 於 中 国 西 部 地 区 餐 饮 业 务 增 长,本 集 团 已 重 新 评 定 有 关 经 营 表 现,并 新 设 中 国 西 部 地
区 经 营 分 部。
管 理 层 独 立 监 察 其 经 营 分 部 之 业 绩,以 作 出 资 源 分 配 及 表 现 评 估 之 决 策。分 部 表 现 的 评
估 依 据 为 可 报 告 之 分 部 溢 利�u亏 损,其 为 除 税 前 经 调 整 经 营 溢 利�u亏 损 之 计 量。除 税 前 经
调 整 经 营 溢 利�u亏 损 与 本 集 团 除 税 前 溢 利 一 致 计 量,惟 有 关 计 量 不 包 括 总 部 及 企 业 之 收
入 及 开 支。
分 部 间 之 销 售 及 转 让 乃 根 据 当 时 现 行 市 价,向 第 三 方 作 出 销 售 所 用 之 售 价 进 行 交 易。
主 要 客 户 资 料
概 无 来 自 单 一 客 户 的 收 入 占 本 集 团 总 收 入 10%以 上。
�C 8 �C
4. 经 营 分 部 资 料 (续)
业 务 之 分 部 资 料 呈 列 如 下:
北 部 地 区 东 部 地 区 南 部 地 区 西 部 地 区 总 计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分 部 收 益:
外 部 客 户 销 售 352,923 310,962 570,005 533,545 286,795 243,640 38,732 �C 1,248,455 1,088,147
分 部 间 销 售 �C �C 42,838 35,455 �C �C �C �C 42,838 35,455
352,923 310,962 612,843 569,000 286,795 243,640 38,732 �C 1,291,293 1,123,602
对 账:
分 部 间 销 售 对 销 (42,838) (35,455)
收 益 1,248,455 1,088,147
分 部 业 绩 60,334 23,805 95,035 56,530 33,183 24,074 6,062 �C 194,614 104,409
对 账:
利 息 收 入 758 482
应 占 合 营 公 司 亏 损 (6,961) (2,435)
未 分 配 开 支 (42,163) (37,363)
融 资 成 本 (978) (509)
除 税 前 溢 利 145,270 64,584
其 他 分 部 资 料: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项 目 折 旧 12,725 15,712 25,789 26,267 14,742 14,853 2,050 �C 55,306 56,832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91 190 512 567 �C �C �C �C 803 757
资 本 开 支 * 143 16,561 8,732 25,890 27,610 21,466 4,775 �C 41,260 63,917
* 资 本 开 支 指 添 置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及 无 形 资 产。
就 管 理 而 言,分 部 收 益 及 分 部 业 绩 为 供 本 集 团 主 要 营 运 决 策 者 作 出 资 源 分 配 及 评 核 分 部
表 现 的 两 大 指 标。董 事 认 为,由 於 分 部 资 产 及 负 债 资 料 并 非 提 供 予 本 集 团 主 要 营 运 决 策
者 之 主 要 指 标,因 此 概 无 呈 报 此 等 资 料。
本 集 团 的 收 益 主 要 来 自 餐 厅 营 运 及 食 品 生 产。
地 区 资 料
本 集 团 所 有 经 营 业 务 均 位 於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 「 中 国」)。本 集 团 来 自 外 部 客 户 的 收 益 及 其
大 部 分 非 流 动 资 产 均 位 於 中 国 (包 括 香 港 及 澳 门)。
�C 9 �C
5. 融 资 成 本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978 509
6. 税 前 溢 利
本 集 团 之 税 前 溢 利 已 扣 除�u (抵 免)下 列 事 项: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项 目 之 折 旧 55,306 57,200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338 2,494
经 营 租 赁 之 最 低 租 赁 款 项 93,768 98,252
经 营 租 赁 之 或 然 租 金 * 5,258 2,179
核 数 师 酬 金 1,143 1,000
出 售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项 目 之 亏 损�u (收 益) 1,852 (38)
撤 销 无 形 资 产 1,043 �C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 3,333 �C
出 售 部 份 合 营 公 司 之 收 益 ** �C (24)
出 售 一 间 附 属 公 司 及 一 项 业 务 之 亏 损 3,368 �C
董 事 酬 金 4,428 5,824
雇 员 福 利 开 支 (不 包 括 董 事 及 行 政 总 裁 酬 金):
工 资 及 薪 金 304,044 271,995
以 股 本 结 算 之 股 份 奖 励 计 划 开 支 2,523 2,968
退 休 计 划 供 款 (定 额 供 款 计 划) ^ 26,496 21,668
333,063 296,631
汇 兑 差 异 净 额 3,963 115
* 经 营 租 赁 之 或 然 租 金 计 入 综 合 损 益 表 之「租 金 及 相 关 开 支」中。
** 出 售 部 分 合 营 公 司 之 收 益 计 入 综 合 损 益 表 之「应 占 合 营 公 司 亏 损」中。
***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计 入 综 合 损 益 表 之「其 他 开 支」中。
^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概 无 可 用 作 减 低 其 未 来 就 退 休 计 划 之 供 款
之 已 没 收 供 款 (二 零 一 五 年:无)。
�C 10 �C
7.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於 开 曼 群 岛 注 册 成 立,并 获 豁 免 缴 纳 所 得 税。本 公 司 毋 须 缴 纳 其 他 司 法 权 区 的 税
项。
其 他 地 方 的 应 课 税 溢 利 税 项 乃 按 本 集 团 经 营 所 在 司 法 权 区 之 现 行 税 率 计 算。本 公 司 於 中
国 内 地 之 附 属 公 司 须 缴 纳 税 率 为 25% (二 零 一 五 年:25%)之 所 得 税。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即 期-中 国
本 年 度 开 支 37,928 18,506
往 年 拨 备 不 足�u (超 额) (186) 176
即 期-香 港 593 128
股 息 收 入 之 中 国 预 扣 税 2,890 �C
递 延 1,772 (2,815)
本 年 度 税 项 开 支 总 额 42,997 15,995
8. 股 息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中 期 特 别 股 息-每 股 普 通 股 6.00港 仙 (二 零 一 五 年:无) 21,371 �C
建 议 末 期 股 息-每 股 普 通 股 21.00港 仙 (二 零 一 五 年:10.90港 仙) 80,391 38,823
101,762 38,823
年 内 建 议 末 期 股 息 须 待 本 公 司 股 东 於 应 届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批 准 後,方 可 作 实。
9.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之 每 股 盈 利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金 额 乃 根 据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权 益 拥 有 人 应 占 本 年 度 溢 利 及 年 内 已 发 行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423,881,295股 (二 零 一 五 年:421,248,342股)计 算。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内,本 集 团 并 无 任 何 潜 在 摊 薄 已
发 行 股 份。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的 计 算 方 法 依 据: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盈 利
用 於 计 算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的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权 益 拥 有 人 应 占 溢 利 100,992 48,589
股 数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股 份
用 於 计 算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的
年 内 已 发 行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423,881,295 421,248,342
�C 11 �C
10.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及 预 付 款 项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16,069 12,667
预 付 款 项 17,841 17,183
按 金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38,428 32,848
72,338 62,698
减:分 类 为 非 流 动 资 产 之 按 金 (26,239) (28,451)
46,099 34,247
本 集 团 与 其 客 户 之 交 易 条 款 主 要 基 於 信 贷。信 贷 期 一 般 为 30日。每 名 客 户 拥 有 信 贷 上
限。本 集 团 对 其 未 收 回 应 收 款 项 维 持 严 格 控 制。高 级 管 理 层 会 定 期 审 阅 逾 期 结 余。监 於
上 述,以 及 本 集 团 之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与 多 数 分 散 客 户 有 关,故 并 无 重 大 信 贷 集 中 风 险。本
集 团 并 无 就 其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结 余 持 有 任 何 抵 押 品 或 其 他 信 贷 提 升 措 施。贸 易 应 收 款 项 为
免 息。
按 发 票 日 期 计 算,贸 易 应 收 款 项 於 报 告 期 末 之 账 龄 分 析 (扣 除 拨 备)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30日 内 14,695 8,960
31至 60日 402 2,398
61至 90日 327 450
90日 以 上 645 859
16,069 12,667
11.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贸 易 应 付 款 项 63,638 59,775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及 应 计 款 项 31,014 41,315
应 付 股 息 15,227 �C
应 付 薪 金 及 福 利 34,449 34,041
预 收 款 项 96,223 67,026
240,551 202,157
�C 12 �C
11.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续)
按 发 票 日 期 计 算,贸 易 应 付 款 项 於 报 告 期 末 之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30日 内 52,218 44,459
31至 60日 4,281 7,233
61至 90日 1,423 2,970
91至 180日 976 1,377
180日 以 上 4,740 3,736
63,638 59,775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为 不 计 息 及 通 常 於 30日 至 90日 期 间 内 偿 还。
12. 已 发 行 股 本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等 值
人 民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等 值
人 民 币 千 元
法 定:
2,000,000,000股 (二 零 一 五 年:2,000,000,000股)
每 股 面 值 港 币 0.10元 (二 零 一 五 年:港 币 0.10元)
之 普 通 股 200,000 200,000
已 发 行 及 缴 足:
424,019,000股 (二 零 一 五 年:421,919,000股)
每 股 面 值 港 币 0.10元 (二 零 一 五 年:港 币 0.10元)
之 普 通 股 42,402 35,586 42,192 35,409
本 年 度 之 交 易 概 要 已 参 考 本 公 司 之 已 发 行 普 通 股 股 本 变 动,详 情 如 下:
已 发 行
股 份 数 目 已 发 行 股 本 已 发 行 股 本
港 币 千 元
等 值
人 民 币 千 元
已 发 行 及 缴 足: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一 月 一 日 419,569,000 41,957 35,221
根 据 股 份 奖 励 计 划 发 行 股 份 2,350,000 235 188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一 日 421,919,000 42,192 35,409
根 据 股 份 奖 励 计 划 发 行 股 份 2,100,000 210 177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424,019,000 42,402 3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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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层 讨 论 及 分 析
行 业 概 览
二 零 一 六 年,尽 管 全 球 经 济 起 伏 不 定,中 国 经 济 相 对 发 展 仍 然 平 稳。据 中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公 布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的 统 计 数 据,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对
比 去 年 同 期 获 得 6.7%的 增 长;而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发 布 的「 2016年 统 计 公 报 评 读」,
经 济 总 体 在 保 持 平 稳 运 行 的 同 时,经 济 增 长 的 来 源 有 所 改 变,从 过 去 以 资 本 形
成 的 增 长 至 现 在 最 终 消 费 之 增 长 的 贡 献 率 已 超 过 64%。
全 国 餐 饮 收 入 的 增 长 也 反 映 了 饮 食 业 与 经 济 状 况 息 息 相 关,二 零 一 六 年 全 国
餐 饮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10.8%,发 展 平 稳。过 去 几 年 一 直 受 经 济 不 明 朗 气 氛 影 响,
餐 饮 业 於 充 满 挑 战 的 环 境 只 能 快 速 求 变,整 个 市 场 的 结 构 和 商 业 模 式 已 然 改
变,我 们 在 近 两 年 更 是 积 极 调 整 转 型。行 业 迎 来 回 暖 的 发 展 状 态 後,当 前 已 进
入 稳 定 发 展 的 阶 段。
业 务 回 顾
集 团 於 充 满 挑 战 的 市 场 环 境 中 获 得 令 人 喜 悦 的 成 绩。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的收益达人民币1,248百万元,对比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 止 年 度 上 升 14.7%,而 年 内 的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溢 利 亦 突 破 人 民 币 一 亿 元。
集 团 整 体 收 益 的 上 升 有 赖 多 年 坚 持 的 发 展 策 略,一 直 以 审 慎 的 态 度 应 对 市 场 的
急 速 变 化,发 展 的 目 标 亦 随 时 紧 贴 市 场 调 整,并 同 时 抓 紧 良 好 时 机 积 极 拓 展。
二 零 一 五 年 於 经 济 气 氛 仍 然 不 理 想、市 场 均 采 观 望 态 度 时,集 团 触 角 敏 锐,把
握 租 金 放 缓 之 良 机,於 二 零 一 五 年 下 半 年 分 别 开 设 了 五 家 中 式 餐 厅 及 两 家 休
闲 餐 厅,营 运 状 况 一 直 理 想,并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开 始 陆 续 为 集 团 带 来 利 润 贡 献。
自 多 年 前 决 意 发 展 休 闲 餐 饮,业 务 一 直 获 得 不 俗 的 增 长,尤 以 「唐 宫 小 聚」发 展
令 人 满 意。二 零 一 五 年 首 次 将 品 牌 带 至 内 地,而 二 零 一 六 年 集 团 更 加 增 设 了 三
家 餐 厅,营 运 状 况 亦 符 合 预 期。
会 员 卡 自 二 零 一 二 年 底 推 出 後 一 直 广 受 欢 迎,售 卡 量 一 直 保 持 稳 定 增 长,二
零 一 六 年,售 卡 量 对 比 去 年 超 过 一 倍。会 员 卡 有 效 让 各 区 延 展 推 广,配 合 新 菜
式、时 令 推 广、不 同 节 日 以 及 地 区 独 特 性,成 功 为 集 团 开 拓 新 客 源 及 巩 固 现 有
顾 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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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的 拓 展 不 单 依 靠 提 升 门 店 的 营 业 额,开 拓 收 入 来 源 仍 是 集 团 非 常 重 要 的
策 略。过 去 两 年 互 联 网 的 快 速 发 展 为 餐 饮 业 开 启 了 一 个 招 展 业 务 的 新 领 域,
网 上 零 售 的 高 速 发 展 不 容 忽 视,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公 布 的 数 据,二 零 一 六 年 全 国 网
上 零 售 对 比 二 零 一 五 年 增 长 超 过 26%,当 中 吃 类 商 品 增 长 超 过 28%,足 见 餐 饮
业 在 发 展 网 上 销 售 的 潜 力。集 团 相 信 积 极 拓 展 此 领 域 非 常 关 键,在 各 区 均 与 当
地 具 市 场 领 导 地 位 的 网 商 合 作 如 「大 众 点 评」、 「百 度 外 卖」、 「到 家 美 食」、 「饿 了
麽」等,以 达 到 拓 展 收 入 来 源 及 业 务 增 长 的 目 标。早 於 多 年 前 集 团 便 看 准 宴 会
的 可 观 发 展 性,积 极 拓 展 婚 宴 市 场,位 於 深 圳 的 婚 宴 旗 舰 店 便 是 最 好 的 例 子,
自 二 零 一 四 年 开 业 至 今 业 务 均 保 持 稳 定 增 长。随 着 近 年 消 费 模 式 的 改 变,小 型
宴 会 如 生 日 宴 及 谢 师 宴 等 具 有 更 大 发 展 潜 力,集 团 亦 积 极 透 过 与 宴 会 筹 办 公
司 的 合 作,以 及 各 区 主 动 拓 宽 渠 道 推 广 此 业 务。
拓 展 业 务 固 然 是 集 团 不 间 断 的 发 展 目 标,同 时 集 团 亦 认 为 企 业 可 持 续 健 康 的
发 展 有 赖 精 细 化 管 理、持 续 提 升 效 益、提 升 品 质 和 食 品 安 全 水 准、长 久 具 成 效
的 成 本 控 制 措 施 也 最 为 关 键。年 内,集 团 审 视 各 店 营 运 状 况,结 束 营 运 效 率 不
高 的 门 店,以 提 升 整 体 效 益。
食 材 是 集 团 最 为 重 要 的 成 本,推 行 多 年 的 中 央 采 购 政 策 仍 然 担 当 控 制 成 本 的
重 要 一 环。采 购 团 队 随 时 关 注 食 材 的 价 格 及 供 应 量,不 断 与 长 久 合 作 的 供 应
商 争 取 於 限 定 期 间 锁 定 食 材 价 钱,以 抵 销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更 藉 着 大 宗 采 购
的 优 势,更 好 掌 握 时 令 食 材,便 於 适 当 时 机 以 比 市 场 更 优 惠 价 格 作 推 广。除 此
之 外,近 年 集 团 积 极 引 入 地 区 性 小 型 中 央 厨 房 概 念,为 当 区 各 门 店 供 应 销 量 大
的 点 心 以 及 工 序 繁 复 的 产 品 之 半 制 成 品 及 调 味 酱 料,提 高 门 店 出 菜 效 率、减 轻
门 店 厨 房 的 负 担,长 远 也 期 望 可 达 到 精 简 人 手 的 目 的。此 外,内 地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实 行 的 增 值 税 改 革 也 让 本 集 团 受 惠。以 上 各 种 原 因 使 整 体 的 毛 利 率 有
所 提 升,由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的 60.0%,增 加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的 62.9%,整 体 效 益 也 同 时 得 以 提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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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式 餐 饮 业 务
集 团 喜 见 中 餐 业 务 在 各 区 均 获 得 增 长,人 均 消 费 及 客 流 量 均 得 到 整 体 的 提 升,
整 体 同 店 营 业 额 增 长 平 均 达 9%。各 区 普 遍 获 得 营 业 额 的 增 长 有 赖 不 同 推 广 以
及 业 务 拓 展 策 略,包 括 员 工 激 励 计 划 以 鼓 励 门 店 达 标、持 续 会 员 卡 营 销、主 动
推 广 及 开 发 新 型 小 宴 会 等;另 一 方 面 加 强 电 商 平 台 的 合 作,集 团 注 意 到 外 卖 网
的 迅 速 发 展,各 区 分 别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底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陆 续 增 加 外 卖 网 销 售,成
效 显 着,收 入 持 续 增 长。
中 国 北 部 地 区 经 过 早 年 调 整 营 销 策 略、费 用 掌 控 精 细 化 及 内 部 提 升 效 能 後,获
得 较 为 显 着 的 增 长,考 虑 到 地 区 性 消 费 的 特 点, 「唐 宫」品 牌 在 北 部 地 区 重 点 加
强 午 市 及 宴 会 推 广,「唐 宫 壹 号」品 牌 则 针 对 人 均 消 费 作 出 产 品 组 合 的 调 整;加
上 在 二 零 一 五 年 开 设 的 一 家 餐 厅 亦 开 始 为 当 区 带 来 贡 献,以 致 中 国 北 部 地 区
的 收 益 在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人 民 币 293.3百 万 元,对 比 去
年 同 期 上 升 接 近 22%。
中 国 东 部 地 区 的 营 业 额 在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年 度 录 得 人 民 币 543.3百
万 元,主 要 由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开 设 的 分 店 已 陆 续 於 年 内 展 现 效 益。另 外,透 过 关
键 营 运 数 据 管 理,从 而 提 升 厅 房 入 座 率 和 制 定 有 效 销 售 策 略,令 人 均 消 费 得 到
显 着 提 升。中 国 东 部 地 区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下 半 年 加 强 外 卖 网 商 的 合 作,由 原 来
只 有 一 间 合 作 公 司,年 内 陆 续 加 入 其 他 平 台 如「美 团 外 卖」、 「百 度 外 卖」、 「饿 了
麽」等,并 加 强 广 告 投 放。剔 除 於 年 内 有 一 家 分 店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月 因 租 约 期
满 结 业,整 区 的 营 业 额 获 得 接 近 17%的 增 幅。
中 国 南 部 地 区 虽 然 在 年 内 於 港 澳 有 两 家 分 店 转 让 予 第 三 方,但 区 内 分 店 营 业
额 保 持 稳 定 增 长,年 内 调 整 了 套 餐 销 售 及 产 品 组 合 的 内 容,带 动 整 区 的 人 均 消
费 提 升。年 内,集 团 为 深 圳 一 家 门 店 按 阶 段 进 行 重 新 装 潢 及 品 牌 升 级,餐 牌 组
合 也 相 应 重 新 调 整,於 九 月 底 重 新 开 业 後 之 第 四 季 度 对 比 去 年 同 期 有 接 近 30%
的 增 长。
成 都 属 中 国 西 部 地 区,是 集 团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月 首 次 扩 展 的 新 地 域,经 过 一 年
多 的 努 力,透 过 与 当 地 媒 体 结 合 �� 场 营 销 广 开 客 源,已 成 功 在 当 地 建 立 知 名
度,营 业 额 於 年 内 稳 步 上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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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闲 餐 饮 业 务
自 创 品 牌
「唐 宫 小 聚」自 创 立 至 今 短 短 不 足 三 年 已 在 香 港 及 内 地 建 立 良 好 口 碑,成 为 当 地
的 热 门 餐 厅,收 益 不 断 增 长。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集 团 於 香 港、
深 圳 及 成 都 共 设 有 五 家 餐 厅。其 中,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在 成 都 开 设 的 一 家 餐 厅,以
及 二 零 一 六 年 在 深 圳 新 开 设 的 两 家 餐 厅,都 广 受 当 地 顾 客 欢 迎。香 港 首 家 门 店
营 运 超 过 两 年,成 绩 一 直 令 人 满 意,营 业 额 对 比 去 年 仍 然 有 超 过 20%的 增 幅。
集 团 认 为 品 牌 在 香 港 已 成 熟,遂 抓 紧 机 会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开 设 香 港 的 第
二 家 分 店,创 新 特 色 产 品 又 再 次 带 起 热 潮,客 流 量 不 断 上 升。
「唐 宫 茶 点」於 上 海 开 业 一 年 多,仍 然 维 持 稳 定 的 消 费 人 次,集 团 认 为 发 展 潜 力
大,已 计 划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增 设 分 店。
集 团 运 用 对 市 场 的 敏 锐 及 管 理 强 项 发 展 多 元 化 品 牌,自 创 休 闲 餐 饮 的 成 功 证
明 拓 展 休 闲 餐 饮 业 务 符 合 新 世 代 的 消 费 模 式,并 且 令 集 团 对 此 充 满 期 待 及 信
心。
合 营 企 业 品 牌
「金 爸 爸」品 牌 的 马 来 西 亚 合 营 夥 伴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增 加 股 权 投 资 後,旋 即 紧 密
参 与 内 地 业 务 的 营 运 管 理,评 估 其 现 时 的 市 场 定 位,以 及 各 店 的 营 运 状 况,作
出 新 的 发 展 计 划。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内 关 闭 一 家 营 运 状 况 不 理 想 的 分 店,并 且 为 三
家 位 於 上 海 的 分 店 重 新 装 潢,紧 贴 原 创 地 马 来 西 亚 的 最 新 风 格 及 更 新 菜 牌。另
外,继 成 功 打 入 台 湾 市 场,年 内 亦 分 别 各 有 一 家 新 店 於 香 港 及 深 圳 开 业,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於 中、港、台 三 地 共 有 七 家「金 爸 爸」餐 厅。
特 许 经 营 品 牌
集 团 考 虑 到 休 闲 餐 饮 业 务 现 时 及 未 来 的 发 展 策 略,并 且 经 过 长 期 审 视 胡 椒 厨
房 各 区 的 业 务,以 及 多 方 评 估,认 为 将 上 海 区 胡 椒 厨 房 营 运 状 况 不 理 想 的 分 店
关 闭 後,将 营 运 状 况 良 好 的 分 店 及 上 海 区 的 专 营 权 交 予 品 牌 拥 有 者 经 营 更 为
合 适。另 外,本 年 内 也 於 检 视 北 京 区 营 运 状 况 後 结 束 部 份 不 达 标 门 店,将 管 理
资 源 集 中 於 营 运 良 好 的 分 店,目 标 提 升 效 益,争 取 更 高 利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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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 略 合 作 及 投 资
本 年 度,集 团 对 外 合 作 之 发 展 也 有 更 积 极 的 安 排。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十 八 日,
集 团 透 过 投 资 一 家 优 质 的 食 品 相 关 公 司,日 新 食 品 贸 易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 日
新」),进 一 步 与 上 游 供 应 商 更 为 紧 密 合 作,以 掌 握 及 完 善 对 集 团 极 为 重 要 的 采
购 网 络。集 团 期 望 透 过 此 公 司 的 广 阔 采 购 网 络,以 及 完 备 的 食 品 加 工 系 统,从
而 (i)为 集 团 提 供 优 质、稳 定 及 可 追 踪 的 可 靠 食 品 原 料 供 应;及 (ii)加 强 集 团 对 食
品 采 购 的 成 本 控 制。而 日 新 亦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月 十 三 日 以 其 控 股 公 司 展 程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 联 交 所 创 业 板 上 市,并 於 本 年 度 计 入 了 人 民 币 12.3百 万 元 的 公 平
价 值 改 变。
另 一 方 面,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六 月 三 十 日,集 团 与 龙 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统 称 「 龙 皇 集 团」)订 立 了 买 卖 协 议,及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九 月 二 十 六 日 订 立 了 买 卖
协 议 之 补 充 协 议 及 认 购 协 议,将 集 团 位 於 香 港 及 澳 门 的 两 家 中 餐 厅 以 及 现 金
港 币 七 百 万 元 的 代 价,转 让 予 龙 皇 集 团,以 获 得 龙 皇 集 团 22%的 股 权。集 团 相
信,上 述 交 易 及 与 龙 皇 集 团 的 策 略 合 作 将 使 双 方 发 挥 优 势,对 集 团 发 展 更 为 有
利。
财 务 回 顾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经 营 49家 餐 厅,另 以 合 营 方 式 经 营 7家
餐 厅。下 表 列 示 主 要 品 牌 的 餐 厅 数 目,连 同 食 客 人 均 消 费 及 占 本 集 团 收 益 百 分
比: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餐 厅 数 目 之 食 客 人 均 消 费 占 本 集 团 收 益 百 分 比
品 牌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唐 宫 壹 号 4 6 283.1 294.8 11.7% 12.7%
唐 宫 * 25 26 153.4 138.6 75.4% 76.1%
唐 宫 小 聚 5 2 113.7 161.2 5.5% 2.2%
唐 宫 茶 点 1 1 86.0 79.8 1.8% 0.9%
胡 椒 厨 房 13 20 48.0 45.4 5.1% 7.5%
* 包 括 唐 宫 海 鲜 舫、唐 宫、盛 世 唐 宫 及 唐 宫 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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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如 上 文 所 述,本 集 团 年 内 整 体 收 益 增 加 14.7%至 人 民 币 1,248百 万 元,整 体 毛
利 率 亦 增 加 2.9%。在 往 年 波 动 市 场 中,我 们 坚 决 采 取 多 项 措 施 控 制 成 本,致 使
经 营 开 支 相 对 前 期 维 持 在 可 控 制 范 围 内,而 员 工 成 本 的 收 益 百 分 比 为 27.0% (二
零 一 五 年:27.8%),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项 目 折 旧 的 收 益 百 分 比 为 4.4% (二 零 一 五
年:5.3%),租 金 及 相 关 开 支 的 收 益 百 分 比 为 9.0% (二 零 一 五 年:10.8%),及 其 他
开 支 的 收 益 百 分 比 为 7.4% (二 零 一 五 年:7.0%)。由 於 并 无 就 年 内 确 认 亏 损 的 若
干 业 务 计 提 税 项 抵 免,实 际 税 率 达 29.6% (二 零 一 五 年:24.8%)。虽 然 如 此,在 业
务 强 劲 升 势 推 动 及 成 本 控 制 得 宜 的 情 况 下,本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本 集 团 年 内 溢
利 由 人 民 币 48.6百 万 元 增 加 107.8%至 人 民 币 101.0百 万 元。
现 金 流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人 民 币 297.9百 万 元 增 加 人
民 币 102.5百 万 元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人 民 币 400.4百 万 元。
於 本 年 间,经 营 活 动 产 生 人 民 币 195.1百 万 元 现 金 净 额。於 本 年 间,投 资 活 动 所
用 现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20.2百 万 元,当 中 包 括 购 置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共 人 民 币41.3
百 万 元,被 人 民 币 25.0百 万 元 之 撤 回 抵 押 定 期 存 款 部 分 抵 销。本 年 间 融 资 活 动
所 用 现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1.6百 万 元,其 中 涉 及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人 民 币 27.0百 万 元
和 已 付 股 息 共 人 民 币 45.0百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及 财 务 资 源
本 集 团 的 资 金 及 库 务 活 动 由 高 级 管 理 层 管 理 及 控 制。本 集 团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有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值 及 定 期 存 款 合 共 人 民 币 472.5百 万 元(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人 民 币402.8百 万 元)。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的 资 产 总 值、流 动 资 产 净 值 及 资 产 净 值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773.5百 万 元(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人 民 币 699.4百 万 元)、人 民 币 262.9百 万 元(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人 民 币 202.9百 万 元)及 人 民 币 479.3百 万 元(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人 民 币 421.7百 万 元)。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有 银 行 借 贷 人 民 币41.0百 万 元(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人 民 币 65.3百 万 元)。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资 本
负 债 比 率(以 银 行 借 贷 除 以 权 益 总 额 计 算)为 8.6%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15.5%)。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流 动 比 率(以 流 动 资 产 除 以 流 动 负 债 计 算)为 1.9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1.7)。
董 事 认 为,本 集 团 有 足 够 营 运 资 金 供 本 集 团 於 可 见 将 来 之 营 运 及 扩 展 所 需。
�C 19 �C
外 汇 风 险
本 集 团 附 属 公 司 主 要 於 中 国 经 营 业 务,收 入 及 开 支 主 要 以 人 民 币 列 值。本 集 团
之 现 金 及 银 行 存 款 主 要 以 人 民 币 列 值,部 分 则 以 港 元 列 值。港 元 兑 功 能 货 币 人
民 币 的 汇 率 若 出 现 大 幅 波 动,可 能 会 对 本 集 团 构 成 财 务 影 响。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董 事 认 为 本 集 团 的 外 汇 风 险 并 不 重 大。本 集 团
於 本 年 度 内 并 无 采 用 任 何 金 融 工 具 作 对 冲 用 途。
前 景 及 展 望
回 顾 二 零 一 六 年,集 团 整 体 的 收 益 增 长 有 赖 渐 渐 展 现 效 益 的 新 店、不 同 推 广 以
及 业 务 拓 展 策 略,包 括 员 工 激 励 计 划、会 员 卡 销 售 充 值、主 动 开 发 推 广 小 型 宴
会、扩 充 电 商 平 台 合 作 等;於 成 本 效 益 提 升 方 面 不 遗 余 力 地 优 化,加 上 受 惠 内
地 增 值 税 改 革,整 体 毛 利 获 得 理 想 提 升。
经 历 过 去 几 年 的 内 部 管 治 提 升,集 团 认 为 二 零 一 七 年 是 适 当 时 机 让 各 品 牌 同
时 加 速 发 展,计 划 於 年 内 分 别 在 各 区 开 设 自 营 品 牌「唐 宫」、 「唐 宫 小 聚」及「唐
宫 茶 点」;特 许 经 营 品 牌「胡 椒 厨 房」 已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一 月 及 二 月 开 设 两 家 新 分
店;合 营 品 牌「金 爸 爸」也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一 月 分 别 在 香 港 及 台 湾 增 加 分 店。
二 零 一 七 年 配 合 集 团 整 体 业 务 的 加 速 拓 展,中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和 门 店 管 理 团 队
的 培 训 尤 为 重 要。除 了 继 续 加 强 内 部 的 常 规 学 习,今 年 还 会 增 加 行 业 交 流 以 及
外 出 学 习 的 安 排。企 业 文 化 是 根 本,优 良 文 化 更 是 让 我 们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核
心 价 值。展 望 二 零 一 七 年,集 团 将 持 续 全 面 推 广 学 习 中 国 传 统 文 化,期 望 让 员
工 建 立 个 人 的 心 理 素 质;以 乐 观、积 极 进 取 的 工 作 态 度 从 心 生 活、从 心 工 作、
从 心 服 务,从 而 有 效 提 升 服 务 质 素、顾 客 满 意 度 和 品 牌 亲 和 力。
二 零 一 七 年,集 团 将 加 大 网 络 电 商 的 业 务 推 广,增 加 网 络 销 售 的 经 营 品 类,包
括 优 质 进 口 食 品、各 地 稀 有 特 产、新 鲜 蔬 果 等,并 与 多 家 优 质 食 品 企 业 合 作,
订 制 开 发 各 种 优 质 产 品,以 满 足 不 同 的 顾 客 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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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零 一 七 年 踏 入 集 团 成 立 二 十 五 周 年,专 享 优 惠 推 广 亦 将 陆 续 铺 开。针 对 各 地
区 不 同 的 客 群,集 团 已 经 制 定 全 年 各 种 不 同 的 优 惠 回 馈 计 画,适 时 在 各 个 月 份
陆 续 推 出,以 答 谢 广 大 顾 客 多 年 来 的 关 怀 与 支 持,同 时 期 望 与 顾 客 形 成 更 多 的
互 动,促 成 持 续 的 消 费 习 惯,也 藉 此 增 加 唐 宫 品 牌 的 曝 光 度 和 影 响 力。
从 一 九 九 二 年 创 业,到 二 零 一 一 年 於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主 板 上 市,至 今,集 团 一
直 稳 守 岗 位,怀 着 对 餐 饮 业 的 热 诚、对 顾 客 的 关 怀,对 专 注 发 展 本 业 的 坚 持;
及 不 断 自 我 检 视 改 革,以 最 大 的 真 诚,服 务 大 众。四 份 之 一 个 世 纪 的 坚 忍 毅 力
是 集 团 的 骄 傲,成 绩 为 大 家 有 目 共 睹,集 团 期 望 继 续 於 接 下 来 无 数 世 纪 携 手 与
股 东 及 持 份 者 缔 造 高 峰。
其 他 资 料
雇 员 数 目 及 薪 酬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於 香 港 及 中 国 雇 用 约 4,500名 雇 员。本 集
团 认 同 人 力 资 源 对 其 成 就 的 重 要 性,因 此 聘 用 具 有 合 适 资 格 及 经 验 的 人 员,
以 扩 展 餐 馆 网 络。雇 员 薪 酬 维 持 於 具 竞 争 力 水 平,本 集 团 会 按 表 现 发 放 酌 情 花
红,此 乃 符 合 业 内 惯 例。本 集 团 亦 会 提 供 其 他 员 工 福 利,包 括 强 制 性 公 积 金、
保 险 计 划、购 股 权、股 份 奖 励 及 与 表 现 挂 �h 的 花 红。
资 本 承 担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的 资 本
承 担 分 别 约 为 人 民 币 0.3百 万 元 及 人 民 币 3.3百 万 元。
本 集 团 资 产 质 押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抵 押 人 民 币43.0百 万 元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人 民 币 68.0百 万 元) 之 定 期 存 款,以 获 取 人 民 币 41.0百 万 元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人 民 币 65.3百 万 元)之 银 行 融 资。
或 然 负 债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并 无 任 何 重 大 或 然 负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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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属 公 司、联 营 公 司 或 合 营 公 司 的 重 大 收 购 及 出 售
於 本 年 度 内,本 公 司 并 没 就 其 附 属 公 司、联 营 公 司 或 合 营 公 司 进 行 重 大 收 购 或
出 售。
购 买、出 售 或 赎 回 本 公 司 已 上 市 证 券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公 司 或 其 任 何 附 属 公 司 概 无 购 买、
出 售 或 赎 回 本 公 司 之 任 何 上 市 证 券。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董 事 会 致 力 维 持 高 水 平 的 企 业 管 治 常 规,以 保 障 本 公 司 及 股 东 利 益,提 升 企 业
价 值 及 问 责 性。本 公 司 於 本 年 度 已 遵 从 联 交 所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 「 上 市 规 则」)附 录
14所 载 的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内 的 所 有 守 则 条 文。
上 市 发 行 人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标 准 守 则 ( 「标 准 守 则」)
本 公 司 已 为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采 纳 其 本 身 的 守 则,当 中 条 款 的 严 谨 程 度 不 逊
於 上 市 规 则 附 录 10所 载 标 准 守 则。本 公 司 已 向 全 体 董 事 作 出 特 定 查 询,全 体 董
事 已 确 认 彼 等 於 年 内 已 遵 守 标 准 守 则 之 规 定 准 则。
审 核 委 员 会
本 公 司 已 成 立 审 核 委 员 会 ( 「 审 核 委 员 会」),并 遵 守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以 书 面 列 出 其
职 权 范 围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一 日 经 修 订)。审 核 委 员 会 由 全 部 三 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组 成,分 别 为 邝 炳 文 先 生、邝 志 强 先 生 及 张 坚 庭 先 生。
审 核 委 员 会 已 审 阅 本 公 司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本 公 司 建 议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六 月 二 日 举 行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 「 股 东 周 年 大 会」)。根 据
上 市 规 则 规 定,本 公 司 将 於 适 当 时 候 向 本 公 司 股 东 ( 「 股 东」)刊 发 及 寄 发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的 正 式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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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息
董 事 会 建 议 向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六 月 八 日 名 列 於 本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的 股 东 派 付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普 通 股 21.00港 仙 (二 零 一 五 年:10.90港 仙)。加 上 已 宣 派 之 中 期 特 别 股
息 每 股 普 通 股 6.00港 仙 (二 零 一 五 年:无),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股 息 总 额 将 为 每 股 普 通 股 27.00港 仙 (二 零 一 五 年:10.90港 仙),相 当 於
100.8%的 派 息 比 率 (二 零 一 五 年:80.0%)。
是 次 令 人 注 目 的 派 息 比 率 已 考 虑 到 本 集 团 具 有 充 足 资 源 供 其 营 运 资 金 及 业 务
发 展 需 要,本 集 团 希 望 藉 此 与 股 东 分 享 其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所 取 得 令 人 满 意 的 业
绩。
末 期 股 息 须 待 本 公 司 股 东 於 将 在 二 零 一 七 年 六 月 二 日 举 行 的 应 届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批 准,始 可 作 实,并 预 计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派 付。
暂 停 办 理 股 东 登 记 手 续
为 厘 定 股 东 出 席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及 於 会 上 投 票 的 权 利,本 公 司 将 由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二 十 九 日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六 月 二 日 止 (包 括 首 尾 两 日)暂 停 办 理 股 东 登 记 手
续,期 间 暂 停 办 理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手 续。为 确 保 符 合 资 格 出 席 的 本 公 司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及 於 会 上 投 票,所 有 股 份 过 户 文 件 连 同 有 关 股 票 最 迟 须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二 十 六 日 下 午 四 时 三 十 分 前 送 达 本 公 司 於 香 港 之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分 处 卓 佳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地 址 为 香 港 皇 后 大 道 东 183号 合 和 中 心 22楼,以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拟 派 发 的 末 期 股 息 须 获 股 东 於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通 过 之 普 通 决 议 案 进 行 批 准。为
确 定 股 东 获 派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末 期 股 息 (如 获 批 准)
之 权 利,本 公 司 亦 将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六 月 八 日 暂 停 办 理 股 份 过 户 登 记,当 日 将 不
会 处 理 本 公 司 股 份 转 让。为 符 合 资 格 获 派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末 期 股 息 (如 获 批 准),所 有 过 户 文 件 及 有 关 股 票 必 须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六 月
七 日 下 午 四 时 三 十 分 前 送 抵 本 公 司 於 香 港 之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分 处 卓 佳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地 址 为 香 港 皇 后 大 道 东 183号 合 和 中 心 22楼,以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刊 发 年 度 业 绩 及 年 报
年 度 业 绩 公 告 将 刊 载 於 联 交 所 网 站 ( www.hkex.com.hk)及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tanggong.cn)。
本 集 团 之 年 报 载 有 上 市 规 则 规 定 之 资 料,将 於 适 当 时 候 寄 发 予 股 东,并 刊 载 於
联 交 所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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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董 事 会 藉 此 对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管 理 人 员 及 所 有 员 工 之 辛 勤 与 努 力,以 及 股 东、业
务 夥 伴 及 联 系 人 士、银 行 及 核 数 师 之 支 持,表 示 衷 心 谢 意。
承 董 事 会 命
唐 宫 (中 国)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叶 树 明
香 港,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董 事 会 由 下 列 董 事 组 成:
执 行 董 事: 叶 树 明 先 生、陈 文 伟 先 生、
古 学 超 先 生、翁 培 禾 女 士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邝 志 强 先 生、邝 炳 文 先 生、
张 坚 庭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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