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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选举非执行董事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於 2016
年12月16日收到于生军先生(「于先生」)的辞职申请,辞去公司非执
行董事的职务。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於2016年12月16日发出之公告。
董事会欣然宣布,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之提议及审核,高建军先生(「高先生」)已获提名,并提议於未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特别股东大会」)上选举其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关於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派发予本公司股东。
高先生,49岁,新疆煤炭专科学校采矿工程系采矿工程专业大专毕业,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现任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高先生个人工作经历如下:
1987.08―1991.05 新疆艾维尔沟煤矿2130矿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91.05―1993.09 自治区经委能源处
1993.09―1997.02 自治区经委能源处副主任科员
(期间:1995.09―1996.09 挂职任伊犁地区经委
主任助理)
1997.02―2000.06 自治区经贸委技术改造处主任科员
(期间:1997.12―1998.12挂职任国家经贸委技术
改造司主任科员)
2000.06―2001.04 自治区经贸委技术改造处副处长
2001.04―2006.02 自治区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
2006.02―2008.01 自治区经贸委工业园区管理处处长
(期间:2006.04―2006.10挂职任深圳市宝安区贸
工局副局长)
2008.01―2008.08 自治区经贸委副秘书长、工业园区管理处处长
2008.08―2012.08 自治区机械电子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
主任
2012.08―今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董事
2016.12―今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於本公告日,除本公告披露外,高先生并未在公司证券中持有证券和期货条例第XV部分所规定的权益;亦没有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除了作为公司的一名董事,高先生没有在公司或包含公司在内的集团内的其他成员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本公告日期之前,高先生并未在过去三年内於其它任何上市公司中担任董事。
除本公告披露的情况外,并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定的要求
需要披露的资料,也没有需要引起股东对高先生提名为公司董事的任命事宜注意的其他事项。
公司股东於特别股东大会对任命提议批准後,公司将和高先生签订服务合约,说明,除其它外,其年薪和服务期限。
承董事会命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金儒
公司秘书
北京,2016年12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武钢先生、王海波先生及曹志刚先生;赵国庆先生及冯伟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杨校生先生、罗振邦先生及黄天佑博士。
*仅供识别
提議選舉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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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