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IDG ENERGY INVESTMENTGROUP LIMITED
IDG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前称为「ShunCheongHoldings Limited顺昌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50)
更改公司名称及股份简称
及
采纳新公司标志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英文名称已由「Shun Cheong Holdings Limited」更改为
「IDGEnergyInvestment GroupLimited」,及本公司已采纳「IDG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作为本公司之中文名称,以取代其现有中文名称「顺昌集团有限公司」,
惟仅供识别用途。
於联交所买卖股份所用之股份简称英文将由「SHUN CHEONG」更改为「IDG
ENERGY」及中文将由「顺昌集团」更改为「IDG能源」,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上午九时正起生效。本公司於联交所之股份代号「650」将维持不变。
本公司已采纳 为新标志,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
兹提述IDG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为顺昌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公布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
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除另有界定者外,本
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更改公司名称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英文名称已由「Shun Cheong Holdings Limited」更改为
「IDG Energy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及本公司已采纳「IDG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作为本公司之中文名称,以取代其现有中文名称「顺昌集团有限公司」,惟
仅供识别用途。
*仅供识别
�C 1�C
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发出更改公司名称之注册证
书。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发出注册非香港公司变更
名称注册证书。
更改公司名称之影响
更改本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股东之任何权利。印有本公司前名称之本公司所有现
有已发行股票,将继续作为有关股份之法定所有权之有效凭证,并将继续为所有
权之凭证及有效供买卖、结算、登记及交收用途。
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起,本公司新股票将以本公司之新名称发行。
虽然本公司将不会仅因更改名称作出免费换领现有股票之任何安排,本公司兹提
述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之公布,内容有关将每手买卖单位由10,000股
股份更改为2,000股股份,本公司已安排免费换领股票直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
(星期四)为止。有关免费换领股票服务之详情,股东可参阅有关公布。
更改股份简称
於联交所买卖股份所用之股份简称英文将由「SHUN CHEONG」更改为「IDG
ENERGY」及中文将由「顺昌集团」更改为「IDG能源」。
有关更改每手买卖单位之并行买卖安排
就每手买卖单位由10,000股更改为2,000股而言,并行买卖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
(星期一)开始并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结束(「并行买卖期间」)。
目前,以股份代号「650」按每手2,000股买卖股份之原有柜台的股份英文简称为
「SHUN CHEONG-2K」及中文简称为「顺昌集团(二千)」;而以股份代号「2929」按
每手10,000股买卖股份之临时柜台的英文简称为「SHUN CHEONG-10K」及中文简
称为「顺昌集团(一万)」。
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一)至并行买卖期间(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结束止,以股份代号「650」按每手2,000股买卖股份之原有柜台的股份英文简称将
由「SHUN CHEONG-2K」更改为「IDG ENERGY-2K」及中文简称由「顺昌集团(二
千)」更改为「IDG能源二千」,以及以股份代号「2929」按每手10,000股买卖股份之
临时柜台的股份英文简称将由「SHUN CHEONG-10K」更改为「IDG ENERGY-10K」
及中文简称由「顺昌集团(一万)」更改为「IDG能源一万」。
�C 2�C
并行买卖安排後
上述并行买卖安排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结束。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五)及之後,按每手10,000股买卖股份之临时柜
台将关闭,而按每手2,000股买卖股份之剩余原有柜台仍为股份代号「650」,而股
份简称英文将更改为「IDGENERGY」及中文简称更改为「IDG能源」。
采纳新公司标志
本公司已采纳新标志,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该新标志将印列於本公司之有关企
业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公布、通函及财务报告。本公司新标志载列如下:
承董事会命
IDG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王静波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执行董事,即王静波先生
(主席兼行政总裁)及Lee Khay Kok先生;两名为非执行董事,即林栋梁先生及熊
晓鸽先生;以及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陈志武教授、石岑先生及周承炎先
生。
*仅供识别
�C 3�C
更改公司名稱及股份簡稱 及 採納新公司標誌
0评论
顺昌集团
201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