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条
致: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本人�u吾等(附注1) 地址为
(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为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附注
2) 股H股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本公司
本人�u吾等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举行的本公司二零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及地址。
2. 请将 阁下名义登记之H股股份数目填上。
3. 此回条在填妥及签署後须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或以前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本公司法定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此
回条可亲身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图文传真方式交回,图文传真号码为(8610)6499135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
00588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行情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00588)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00588)回购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00588)评级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00588)沽空记录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00588)机构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