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産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TECORPORATION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63)
内幕消息- 有关美国商务部实施出口限制措施的最新消息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布本公告。
谨此提述本公司就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的决定於2016年3月9日、2016年3
月23日、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6日、2016年6月28日及2016年8月
19日发布的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专用词汇涵义与该等公告
所界定者相同。
根据该等公告,BIS 较早前曾作出裁定,对决定作出修订,设立临时普通许可,对
本公司及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的出口限制将不会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
实施,後续该临时普通许可延期至2016年8月30日,并进一步延期至2016年11
月28日。本公司获悉BIS已作出进一步裁定,将临时普通许可延期至2017年2月
27日(美国时间),该裁定自2016年11月18日(美国时间)起生效。
本公司将继续与相关美国政府部门保持合作,积极与相关美国政府部门沟通,以寻求最终解决方案,并将严格遵守与出口限制相关的美国法律法规。
本公司将遵照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适时就上述事宜的任何重大发展,另发公告通知本公司股东和潜在投资者。
承董事会命
赵先明
董事长
深圳,中国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三位执行董事:赵先明、殷一民、韦在胜;六位非执行董事:张建恒、栾聚宝、史立荣、王亚文、田东方、詹毅超;以及五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曦轲、陈少华、吕红兵、BingshengTeng(滕斌圣)、朱武祥。
<上一篇 股東特別大會代表委任表格
下一篇> 3124, 3134 NEWS